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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文版才女作品集重点推荐:小花小说集锦(67楼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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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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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11-10-27 01:23 编辑

            

那逝去的爱情,如同患过溃疡的皮肤,再也无法回复它原有的颜色。

——题记
                                 
  
痕。酒吧的名字。怀旧,带点忧伤。

伊娅曾怂恿我改掉它。

我属于滥情的女人,她认为。往事,在这种女人身上几乎不着痕迹。因为这种女人对经历根本不屑一顾。她们只吮吸快乐,不缅怀旧事,也不沾染忧伤。

所以她觉得一个滥情的女人开的酒吧,无论如何也不应用痕做名字。试试改为“夜”或“焰”什么的,更贴切。


伊娅是我的好友。之前是酒吧的常客。

每次她这样劝我,我都只是抿嘴轻笑,不置可否。但酒吧的名字一直没改。

抿嘴轻笑,我的嘴角看起来会有点歪。左边比右边稍高。

伊娅又说,这种笑是危情的妩媚。少一丝可以保留清纯,多一毫则有可能沦为挑逗,即使恰到好处,也难以完全逃脱撩拨的嫌疑。而持这种笑的女人,危险。她究竟会是一个清纯专情的女子还是极致滥情的女人,得她的经历去界定。


我承认我的滥情。经历过的男人,忘了到底有多少。他们是我滥情最有力的佐证。

但我不让任何人洞悉我的经历!就算伊娅都不例外。她一览无遗的,只是我的滥情。

滥情,不可能是我的全部。不管多凶狠的泛滥,都是由潺弱的单一所繁衍。我也曾清纯,很久以前。

                                   


伊娅是个适合在夜里招摇的女人,也是个不错的朋友。她往我的酒吧带来不少客人。

她的朋党来了,我都会陪他们坐坐,聊聊。他们喝酒,我喝饮料。

一个开酒吧的女人居然不喝酒?这多少有点让人难以置信。

的确,我不会喝酒。非喝不可,也绝不超过两口。我酒量浅。一口脸红,两口微醺,三口必醉。

酒后吐真言!这种情况绝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可以这样说,后来每经历一个男人,我都是清醒着的。但无碍我过后把他们统统抛之脑后。


伊娅带来的男人中,有个把成了我后来的经历。

天南就是其中一个。

他海量。第一次来,连喝半打都稳如站桩,脸不红色不改。

我有理由怀疑那晚他向我发出暧昧的讯号时根本不是借着酒意,而是凭着色胆。

那是他第三次来吧,只三杯,就开始脚步趔趄,大喝“我没醉,我没醉”。头往我肩膀靠,人往我身上倒。

他不笨,很能理解“贼喊捉贼”,以为人人都会认为他真醉了。雕虫小技,我也会。

我没有揭穿他的必要,便愉快地和他胡闹。


天南很酷,如果不喝酒不耍疯的话。身材颀长,棱角分明。肤色略白,指甲尖细。头发不比我的短,在脑后扎一马尾。不管白天晚上,爱在高挺的鼻梁驮一付墨镜。

伊娅说他是画家。我对他和他的画都没兴趣。若真要给他一个称呼的行当,诗人倒更合适些。当然,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下流的野诗人。

就他大喊“我没醉”的那晚,回去后意犹未尽地给我发来短信:人生在世,春宵不常;既已相识,珍惜此缘;用我长短,试你深浅;若是有意,速速来电。

我怎么会速速给他去电?我早已不是心急如焚地守候心上人的怀春少女,何况,我不会再有心上人。

                                            


几天后,给天南去了个电。晚上,他便早早就来酒吧。刚好,何笔也在。

何笔高大俊朗,以前也常来,这段时间少了。和他,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说过爱他。不是我说。是他问,我便随便答,根本毫无意义。但他并不这样认为。


对一个自己曾经热络过的女人,何笔能从我的眼神、语言、手势读懂我和天南的暧昧。那晚,他坐在角落,一杯杯地喝着闷酒,像呷一罐罐的醋。我不动声色。他不时瞟我。我始终抿嘴轻笑。

有时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奇怪自己为什么可以长期保持这种笑。一个情欲放纵的女人,总会偶尔咯咯大笑一回吧?比如猎物上钩的当儿。书上写过,影视播过。但我却从来没有。

无心欣赏何笔的醉态。交待收银员结帐,我和天南提前走了。


我们是走路回去的。学着热恋的人,矫情地相依相拥。

南执着我的左手,发觉我戴着一条弹性的带状饰物链,它不松不紧地围护着我的左手腕。相对于我白晰精致的手腕来说,这条链显得普通了点。

天南问我。我说,只是喜欢。

没有人喜欢遮掩自己的过去。只是我了解自己的经历,所以从不在人前把它脱下。它替我遮掩着一道癍痕,和一段苦痛。


二十岁那年,我清纯如泉。花开的春天,与他邂逅;燥热的夏天里,他吻了我;同年的十月十九号,夜里有圆圆的月,他要了我。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是圆型的东西,我都看成是圆圆周满满的月,心却像装了个太阳。这种情况持续到次年秋天的一个清晨,黄叶满地,他离开了我。三个小时不到,我被送进了医院。一周后,拆线,出院,我的左手腕便多了一道紫红色的伤痕。

按理,伤痕应该在右手腕。我是个左撇子。但当时我左手有两个手指被东西砸肿了,削弱了整个左手的力量,无法有力地握稳刀,更别说准确地切断我右手腕的动脉。于是,伤痕便落在了左手腕。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从医院走进来。一个左撇子的右手,远比别人想像中要笨拙得多。


看过不知是否权威的调查报道,左撇子聪明。但我不。我胡涂得很。一个让韶华恣意靡烂的女人,委实算不上聪明。

或许真的是难得胡涂吧。要不,我怎能继续活着?继续活着,不计是好是坏。

                                          


和天南刚回到楼下,我手机响了。是伊娅。她问我,卡的密码是多少?

我知道明天一定会睡一整天,所以给了她几张卡,叫她帮我去交那些快超期的乱出八糟的费用。

我刚一说出密码伊娅就骂开了,你怎么可以这样漫不经心?所有的密码都相同!

七年了,凡是需要设置密码的,我都是用同一组字符:INY1019。它的意思是:我与你永远的十月十九号。


这再次证明了我是个胡涂的人。一个聪明的人不会犯这种愚蠢的错误。

在私人资料里,反复地使用同一个密码,是极度愚蠢甚至致命的错误。只要偶然被人破译一次,就可能颠覆你的一生。

可我就这样漫不经心。人的一生,往往仅因一次的遭遇,便失却它原有的颜色。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颠覆?

好比我左手腕的癍痕。时间先把它由痕变疤,再把它从疤抚成痕,它的颜色也由一开始的紫红逐渐灰暗,最后又变成像没有生命的白纸一样的惨白。岁月的沟壑在痛苦中不得不逐渐麻木,直到无法再窥探曾经的狰狞。那个癍痕,就算再给它一百年,再多么的小心翼翼,它都永远无法回复正常的肤色。多年前,血蜿蜒的那刻,它已彻底死亡了。

                                         


说完电话,重新挽起天南的手。上楼。

换一个人,做同样的事。不生疏,但新鲜、刺激。

完成每个第一次,我都不会留男人过夜。以后可以。这是我不改的习惯。


天南走时,用右手的食指轻挑我的下巴,坏笑着问,下次,要等到什么时候?我怕太久。

他已把之前脱下的墨镜重新驮在鼻梁上。看不到他的眼睛。我专注着他两块镜片,抿嘴轻笑,带点煽情。我说不会太久的,因为我也怕。


天南走了。
我孤单地靠在宽厚的床头,呆望窗外。窗外已是深宵,想怕人间的爱情,也寂寥得行色匆匆。

燃根烟,吸一口,娴熟地吐着烟圈,像金鱼玩弄水泡。眼前烟水迷蒙,仿佛年深月远。

烟,仍燃着,在指间。下意识地,半举左臂,慢慢旋转。腕处的饰链已脱下。窗外有混浊的光,不屑地瞟进来,斑驳地投在腕处那道惨白的癍痕上。我不禁走神。

熄了灯。夜,在香烟忽明忽暗的火光中越行越远。


烟烫着了手指!我恍如梦醒,随手摁了它。

黑暗中,我用右手指轻轻揉了揉左手腕,如同自己抱紧自己!然后双臂抱膝,把头伏在膝盖上,没由来地,像个婴儿般开始低声饮泣。我想,不管多少年后,我都能清晰地想像得到,那一刻,我耸动的肩膀到底有多无助!

哭了一会,累了。长吁一口气,抹干脸上的泪水,再捋捋耷拉在脸颊的被泪水弄湿的乱发,丝丝缕缕,终归要把它回复到原有的位置上。

天快亮了。钻进被窝,我在迷糊中慢慢睡去。

每次和不同的男人完成第一次,我都如此般神经质。这也是当晚我不留他们过夜的原因。

然而醒来之后,一切并无痕迹。该与不该的,都仍继续,就如,我们都各自继续着自己的生活一样!
                                                                                    --2004年冬于深圳
怕只怕,怕你归来时我已不在,且留一株花,花自解语。君见此花,必如梦相似,君若问花,人花同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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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9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花的春天

雷雨一直用诺基亚手机。他喜欢它的性能良好。最重要的是语音清晰却绝无渗漏,即使是十公分的距离,旁人也休想听到一两个字,更别想判别电话那头是男或女。

但我相信雷雨离开前接听的绝对是女人的电话。能令他中止与一个女人的缠绵匆匆而去的,也只有女人。

之后整整一天一夜,他没开过手机。

翌日上午,艾月便来找我,下巴轻扬,目光安稳,笑意玩忽。我已经不用再去求证雷雨一天一夜去了哪里,答案全写在艾月逆光的脸上。

她要让我自食其果以惩罚我在一年前的背信弃义。

我故作豪情,向她耸耸肩摊摊手。可惜动作僵硬,明显底气不足。

这个曾经双目碧清的女孩,用一声漂亮的响指和一个优雅的转身,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把我掼倒,如弹指击碎一只脆弱的水晶。

雷雨答应了和艾月结婚。我连诘问的资格都没有。我分不清楚到底谁是真正的第三者。


雷雨身材颀长,眼神无定,笑意深邃,站在阳光中,风从他脸上吹过,都会怦然心动!这样一个男人,可以不说他帅不说他酷,但绝对不能不说他善解风情并且一眼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他!

一个善解风情的男人,是各种故事上演的最好素材!

无论结局多复杂的故事,开头大抵都是简单的。艾月让我接近雷雨是为了弄清楚他到底有多少女人。雷雨永远不欠缺绯闻。

这是艾月下得最错的一着棋!她不应该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一个和她一样感性多于理性的女人!尽管她们义结金兰,信誓旦旦。世人可能不相信再坚固的友谊都无法与爱情特别是欲望对垒!但事实的确如此。

雷雨,最终将我与艾月十多年的友谊横刀凌迟。

艾月当初断言,这个男人以后同样会因为某人而离开你!

我相信!

雷雨是一只留恋花丛永不知疲倦的蜜蜂,肩上不时挂着长发丝,衣领间或有着洗不掉的口红,身上经常残留着不同的香水味,有时我甚至能从他的头发上闻到别的女人体内的味道。我在无数次撕心裂胆的煎熬中想过离开他,我也知道他最终有一天会离开我。可是我做不到。我迷恋这个调情与踩狐步同样优秀的男人夜里的温存和天生的浪漫。他强而持久的征服可以融化我每一根骨头。他还会在我因他与别的女人关系暧昧而赌气时手捧九十九朵玫瑰风度翩翩地敲响我的房门。我不能脱俗,和世上所有女人一样有着向往激情和浪漫的虚荣,以及对爱情过于感性与肤浅的诠释。

但是,我想不到事情来得这么快,更想不到会是艾月。或者说,我宁愿是别的女人。我不想自己被掼倒的姿势太狼狈。


喜贴是晚上送来的。夜里,我在酒吧里呆到天亮,坐在吧台外缘,抽烟,喝酒,和酒保调情,然后胡言乱语:才二月的天呀,也打雷了,也下雨了,跑呀跑……

酒吧最不缺的就是疯子。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不会有人在乎的。
但后来文化和我说,当他看到我笑意盈盈地拉过酒保的手按在左脸,右脸却挂着一串琥珀色的泪那一刻,就要命地爱上了我,爱上了我的寥落与哀艳。

原来那时我的脸上挂着泪。有些结局,就算之前你把它预设得如宿命般轻淡,但当它到来时,痛,同样也会如期而至的,醉了,仍痛着。

如果与雷雨真的就这样结局了,也许后来的我会幸福一点点。因为我已不再在这里,有些事情,或许就不会再发生。多痛的伤口,远离了刀,总有结痂的一天。但同一个伤口,却经不起反复的剜割。

那天早上从酒吧回来之后,我几乎就没出过门了,把自己关在家里,白天睡觉,通宵听MP3、抽烟和反复涂换指甲和趾甲的颜色,从大红到桃红到青蓝到灰色,最后用了黑色。   

黑色在我甲上占据了三天都没有被换掉的时候,正在雷雨婚期的头一天,艾月又来了。那时我正拎着简单的行囊准备离开。

艾月要和别的男人跑掉,根本不打算和雷雨结婚!她要证明的是:她不单赢了我,她更赢了雷雨!击败一个男人最彻底的方法莫过于让他知道即将成自己妻子的女人另有男人,并为那个男人舍弃她曾梦寐以求的她与他之间的婚约。

果真一山还有一山高。
得到,并不是真正的胜利。反戈一击将曾失去的重新得到之后再不屑一顾地抛开,这才是最后的胜利——你,无非也是不值一文的玩物而已!

艾月先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下我手中的行囊,然后看着我憔悴的脸,玩味地扯了扯嘴角,从坤包里摸出一张洁白的纸巾,在因兴奋而微微沁汗的额头和鼻尖上按了按,随手一扔,落在我的脚旁,成了垃圾。

是好家风,价钱不便宜,很多人在用,我也一直用。我舍不得它的柔韧与张力。


我很佩服艾月。她几乎看穿了我。我真的不再离开。只是我并没有如她所说的那样立刻去找雷雨,而是在下午去了酒吧。我没喝酒,抽着烟,和一个上前搭讪的陌生男人掷骰子,一局三口,谁输谁喝。我总是赢。

这个一直陪着我的陌生男人就是文化。穿T恤和牛仔裤,戴橙色眼镜,头发挑染,酒红与金黄错杂。不羁却又专注。

他重遇了我。而我对他毫无记忆。但到了傍晚,他有点醉了的时候,我便开始感动,为他在我痛得醉掉的那夜凭一眼便爱上了我。

就在我举起文化的酒杯凑到我的嘴边时,雷雨来了。他没有了往日的风度,抓住文化的上衣一把将他拎起,甩手扇了一巴掌,然后拖着我便走。文化随后紧紧追了出来。

看着两个在酒吧门口扭作一团的男人,我竟然无动于衷。我盯着雷雨,心里有种从没有过的满足感。

但最后,我仍是跟着雷雨走了。


我原谅了雷雨。我离不开这个男人,也不忍离开他。艾月给了这个一向以征服无数女人为豪的男人狠狠一击,他受伤的眼泪激起了我母性的错觉。更重要的是,我对自己的祈望有了那么一丝的信心。我想有一天他总会娶我的,如果我有了孩子。他说和艾月结婚是因为艾月当时骗他说有了他的孩子。对一个无辜的孩子负起他应负的责任,就算这个男人多么不齿,又或者伤害过多少女人,仍是可以救赎的。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原因是他杜撰的。

我又错了。

之后雷雨每一次都比以前小心,杜绝一切让我怀孕的可能。而有关他的绯闻更是层出不穷,竟然有一次让我见到他与一个妖冶的女人当街拥吻。

我不得不承认,雷雨天生就是一只不会收敛翅膀的蜜蜂,我就算有十条腿都追不上他穿越花间的速度,到最后,除了把我活活累死之外,不会再有别的结局出现。

然而我还是死心不息。

在一个早上,我递过一根呈阳性反应的妊娠试验棒,问雷雨我们该怎么办。

雷雨定定看了我五秒,然后口气轻松表情认真地说,孩子你最好打掉,也可以生下来。但我不会和你结婚。

你不是因为孩子而答应和艾月结婚吗?

不是。是因为她在床上的表现没你好。她根本没有孩子。

一个简单而可悲的理由!

男人,需要的是一个在床上都仍由他引领的女人做妻子。我由于迷恋他而在床上过分娴熟最终沦为玩偶,或者说,由始至终都是玩偶,因为一个良家女子不可能精通床第之欢!

看着笑容依然绅士的雷雨,我不再说一句话。之前对他的心怀希望,除了证明我的弱智外,还有就是自取其辱。我转过身去,随手扔掉了从楼上的孕妇那里借来的尿液泡浸过的妊娠试验棒。

泪,在我的脸上滚滚而落。

这一次,是我自己将自己掼倒,倒在上一次倒下的轮廓里,姿势准确得似乎经过无数次的踩点与模拟。


我开始接受文化。

我在一次酒后发现他并不比雷雨差。我在他的怀里痉挛与奔放,把泪一颗一颗地滴落他宽厚的胸膛与深深的脐眼里,再匍匐着慢慢舔干,然后把自己扔进火烧火燎的疯狂里去。

我频繁地与文化纠缠。我需要欲望的奢靡来覆盖心里同一个伤口的二度受创,如同用一个豪华的葬礼去掩埋一堆残骸。酒精、身体、撕咬、尖叫、呻吟,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直接的方式把雷雨从我的脑子里撵赶。我鄙夷我自己。我忘不了一个将我伤得千疮百孔的男人曾经的每一寸抚摸每一个吻与及他在我身体内每一下极烈的撞击。我只能不停地醉。

文化说过他会娶我,只要我愿意。我笑了笑,刮他的鼻子,叫他傻瓜。可他说得越来越认真,我就说,我是不会嫁给你的。他就会难过,抱着我咬我的肩膀。我便答应他。我想,他会明白我是说着玩的。但他还是很满足地笑。

而让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嫁给文化是因为那天又遇上了雷雨。当时文化搂着我对雷雨说,这是我太太!

一个男人,可以在我以前的男人面前如此从容地保护我,我想我应该嫁给他。雷雨从没这样做过,甚至连是女朋友都不太愿意承认!

我在感动中慢慢爱上了文化,慢慢地把雷雨忘记。我如破蛹成蝶,设想着某天与文化比翼双飞,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如果不是多年不见的旧同学初珊来找我,我不知道这场一个人的梦要做到什么时候。

文化是初珊的姐夫!

一个人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是不可原谅的。那我这算不算是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三次?而这一次,又是谁将我掼倒?

我没有了分辩的力气,因为我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疲弱的某天,看到一首诗,叫《爱如春天》,说爱来了春也就来了,春来了,便花开遍野。不是的。有些时候,从一开始就是杂草丛生,直至一片荒芜。

荒芜中的世人常常怨恨被爱所伤。其实,往往是我们首先伤害了爱,奢求结局而亵渎了过程。

2005年于深圳

点评

"有时我甚至能从他的头发上闻到别的女人体内的味道...他强而持久的征服可以融化我每一根骨头...他看到我笑意盈盈地拉过酒保的手按在左脸,右脸却挂着一串琥珀色的泪..."多么的刻骨铭心、多么的悽美  发表于 2011-10-13 09:50
怕只怕,怕你归来时我已不在,且留一株花,花自解语。君见此花,必如梦相似,君若问花,人花同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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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个位置先!慢慢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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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2011-10-9 22:18 编辑

                                                                         莨菪

莨菪——多年生草本植物,根茎灰黑色,叶互生,可供药用,有安神镇惊的作用。花紫黄色,结蒴果。有毒。{另注:单字“莨”和“菪”在字典里查不到任何意思。}
                                  ——摘自《现代汉语词典》。




    那天中午,刘菪在市中心茂名大厦门前的十字街口截住了我,手指几乎戳到我的鼻梁上,孟莨,我会弄死你的!不信你走着瞧!
    我面带微笑。我怎么会不相信?只要她原意,还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呢。她可是个医生呀。



    刘菪年龄和我差不多,但生了孩子后胖得像猪。她以前长得不错,身材适中,样子斯文。不过她再漂亮都不是黄锋扔了我的原因。黄花闺女时的我比她好看多了,手细脚长,胸高臀隆,只是为了那个叫黄锋的男人,我才落得个形销骨立,沦为残花败柳。
    黄锋是谁?是存活在我腹中的胎儿的父亲。是刘菪的丈夫。这也是刘菪叫嚣要弄死我的原因。





    我和黄锋是高中同学。他能言善辩,学习刻苦。我很迷恋他。
    高中毕业后,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那年我十八岁,没有考上大学,到茂名大厦做服务员,开始用自己的工资支付黄锋读大学的大部分费用。他家景不好,父母双双下岗,供他一个独生子读大学都甚为艰难。



    五年后,黄锋大学毕业了,回到茂南区某医院妇产科做见习医生。
    我从来没有深究过黄锋身为男孩为何要选修妇产医科。只要他认可的我都不反对,何况这也没有妨碍我对他的“资”持与及后来的以身相许。

    我不是轻浮的女孩。我一直等到黄锋大学毕业稍为安定之后,才交付我神圣的初夜{这年头从一而终已算忠贞,可以忽略初夜交付的迟早}。
    事后黄锋对着那张蘸着我处子之血后来被我一直珍藏的白床单信誓旦旦,非卿不娶!我流血之后便流泪,默默地看着那朵鲜红的梅花,想自己今生亦非黄锋莫属。
                          


    和黄锋同居,很快就一年了。
    二十四岁那年闷热的七月,我见到油腻闻到鱼腥都呕吐不已。我怀孕了。
    黄锋说他事业未成,而且我们还年轻,可不可以…….
    我说可以。其实他不说我都知道现在不是时候。我没有怀疑过我珍藏的白床单会褪色。我总是相信它永远鲜红有如黄锋的心。



    没有一丝怨艾,我所做的一切让黄锋感激涕零。
    我说,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我只要你就够了!
    黄锋不绝地点头。只要黄锋一点头,我从来都是无悔无惧。

    想不到九个月后,我再次怀孕。黄锋也再次和我说出上次那番话,只是他的眼神仿佛多了点躲闪。
    我伏在黄锋怀里,狠狠地咬着嘴唇,咬了好久,咬出了血,渗在黄锋的白衬衫上,他的襟前便像开出了星星点点的梅花。
    我依然没有流泪,只是猛然把他抱紧,生怕手一松开他就会丢了。

    这次从医院回来后,我有种莫名的痛,不是子宫,是心。
    黄锋是个妇产科医生,他曾和我说过,子宫从医学角度来说是块“死肉”,本身是没有痛感的。我以前总说他胡扯。
   

    确实,子宫是块“死肉”。有过流产史的姑娘或妇女都能感觉到,当你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除了自己那颗心被一根从身体外插入的冰嗖嗖硬帮帮的吸管含住,尽命地往身体下边和外边猛扯之外,其它器官真的没有感觉了。
    可黄锋没有把话说完。他应该说得更清楚一点,子宫是没有痛感的死肉。但心不是。



    我捂着隐痛的胸口,拿出了那张白床单,看着上面那朵鲜红的梅花,鼻子发酸。一年有多了,我坚持不肯清洗它。我一直害怕水会褪去它的颜色。





    我大部分时间都是住在黄锋家。第二次流产后的几天,黄锋对我说,孟莨你先回家住住。我这段时间太忙,怕照顾不好你,先让你妈好好的照顾一下,过些日子我接你回来。好吗?
   

    黄锋真的好忙,忙得忘了他没有照顾过我,除了扶我进出医院的妇产科,但从不是在他所在的那个医院。
    我找不到说不好的理由,于是我说好。
    就这样,我回到了父母家里。
   

    我在家住了快三个月,黄锋都没有说什么时候来接我过去,我也不提出。
    一开始黄锋天天打电话过来,或隔一二天就亲自来看看我。渐渐来的次数就少了点,后来电话也明显少了,见面更少。
    我有点纳闷,到黄锋上班的医院去,说他下班了;去他家,又说加班了。他父母一改以前的体贴热情。我的心绪,开始有点紊乱。   



    我打黄锋的手机,可要不是系统提示留言就是接不通,好不容易接通了他也是匆促地说忙,忙完后找你便挂机了。他来找我只能证明他在我眼前出现过,没说一两句话手机就叫个不停,然后说要做手术就走了。




    二十五岁那年的秋天,整整一个月,我没见过黄锋的面。而后得到他要结婚的消息,新娘叫刘菪,不是我。风传的消息很快由黄锋亲自来向我证实。

    刘菪是市某大医院的神经科医生,她在一次医术交流会上认识了黄锋。她父亲是那个医院的大腕儿,能把黄锋调过来再保送去继续深造,和刘菪结婚可以提供三房两厅,还能帮黄锋的父母补搞病退医保。她两父女非常大度,表示只要黄锋和我一刀切,其它的统统既往不咎。  



    对不起。
    黄锋用简单的三个字,轻如易举地把我从十八岁到二十五的如花青春换成了蹉跎岁月。而我竟不知道自己是否该像常规那样用“别客气”或“没关系”去回答。但我终于找到了前段时间黄锋反常的原因。只是我没想到,刘菪结婚时已怀孕三个月了。
   

    黄锋的婚期订在金秋十月。
    眼看婚期在即,黄锋忙不迭地催促我上他家收拾我的东西。我仅仅拿走了那张珍藏的白床单。
    他们结婚的头天晚上,刘菪来找过我。演泽完经典的“新人髻上钗,猛向旧人心上刺”之后呼啸而去。
    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冷漠地看着她的来去自如。

    黄锋结婚当晚,我没睡过一分钟。
    我小心翼翼地找出珍藏的白床单,细细地铺在床上。我惊觉上面那朵鲜红的梅花竟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个花形的轮廓,灰暗霉变。
   

    这个世上还有比血更浓的墨吗?如果用血篆刻的图腾也能在两年时间销声匿迹,那么世上还有什么样的斑痕值得我们去祭奠它的不能归隐?
    我忍不住把脸伏在上面,抽泣不绝。泪水浸染了床单,我居然发觉那朵梅花竟跃然其上,那么鲜红那么灿烂。抹开泪水,它又消失了。
    其实我以前的担心是多余的。水,不能冲洗任何印记,甚至还可以再次勾勒它曾经的真切。而时间,竟不知不觉替代了水的实质功能。





    关于黄锋,已说不出爱或恨来了。他结婚后,我学会了抽烟、喝酒、泡吧、蹦迪,就差没食摇头丸。
    我的生活乱成一团糟。我总是在上班时间“休息”,在休息的日子蓬头垢面地赶去上班。
    我对我的领导感激不尽,没有开除我。
                    

    其实,有时安静下来,我很想弄清楚自己为什么还要和黄锋纠缠在一起。但我的脑袋老是一塌胡涂的,弄不清楚。
    我总是在烂醉如泥的时候发毒誓不再理他不再见他不再和他睡了,要不出街就让车撞死。这世间可能只有车怜惜我了,它从不肯撞我,就算我见车就冲出去,甚至躺在车轮下都没死掉。我试过好多次了。
    于是,我便周而复此地喝醉、发誓,然后疯了的打黄锋的手机。
   

    黄锋会尽量抽空来见过,但晚上十点后除外,那时他一般都回家了也关机了。他来见我都会要我,不会落下一次机会。在一起时,不管我是醉了还是清醒,我都会哭闹,摔东西,之后在推推搡搡中与他疯狂交融。
    黄锋有时会叫我去其它地方,他喜欢刺激。我总是在电话里诅咒般地拒绝,然后以逃命的速度奔付高级酒店的客房、小旅馆甚至黄锋的妇检诊室。
    我不知道多少次以病人的身份到黄锋的诊室求诊了。不过这都是确知刘菪出差或休假的时候才去的。她父亲是腕儿,不常呆医院。这个医院没有人认识过去的我,除了刘菪两夫妻。

    黄锋会在妇检床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生吞活剥我那具他早已驾轻就熟的身体。
    我们合作得天衣无缝,也总能寻到适当的时间和机会。比如非正式上班的急诊时间,没病人时的闲暇,陪诊护士“三急”的当儿。
    我发觉我爱上了这张妇检床的凌乱、腥臭、和肮脏。它可以让我的快感和满足感以最快速度爬到巅峰。我乐此不疲。

    不管是从高级酒店的客房、小旅馆还是黄锋的诊室出来,我都是一路笑着回家,不肯清洗身上残留的黄锋的体液,湿腻腻地躺在床上,拿出珍藏已久的白床单,闻着它的霉香,抚着已毫无内容的梅花轮廓,笑一阵哭一阵又唱一阵。我的眼前,鲜红的梅花抖落一地。



    笑完哭完唱完之后,我又会呆呆地想一会。想这个叫黄锋的男人到底在我的生命里落下了什么咒语?从我十八岁到二十八岁的十年里,他翻阅了我每一页生命黄历。而这十年的光阴,我全因他而荒废。他先让我蹉跎了七年,然后再放浪形骸了三年。
    从一个女孩的十八岁算起,十年,于她的一生来说,到底占多大的比重?




    黄锋是妇产科医生,他要在事前事后阻止我怀孕都易如反掌。他时刻保持理智。何必呢?我比他更有理智。我的理智来自于我无痛感的子宫和有痛觉的心。尽管我的心早已死掉了,但我觉得它还是会痛的。
    过多流产加速了我的衰老。我不抬头都已经有抬头纹了,眼角也干涸得可以牵出两条鱼。我的胸部明显下垂,胯部开始横阔,只差牙床还不够松动,整个人就如一只洗旧了的口袋。




    毓婷是事后避孕药。说明书上清楚地嘱咐,它不能作为常规避孕药用。我违反了它的规定,我怀孕了。
    怀孕对于我来说已不是大惊小怪的事了。我没有了矜持的慌乱。我不希望它来临但当它来临时,我早有了无痛的经验。不用出动黄锋,我也能帮自己。如果让刘菪知道,不知她会否帮得更快?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从没打算过要让刘菪知道点什么,起码我不会刻意这样做。这点黄锋确信。这本来就是我的人格{我还有人格吗?}。加上黄锋在要我的时候会涕泪交零,在要完我后离开的时候还会依依不舍地泪珠凝眸。所以我宁愿从他八点来十点走,之后我就从十点哭到第二天八点,都不会产生想让刘菪知道我继续存在的企图。
   

    我更不想告诉黄锋什么。我是谁?我想向他索要什么表情?是要那种已列入国际惯例的“我要当爸爸啦”的欣喜若狂?还是要婚外情里同一模式的“拿掉它”的云淡风清?我既然不能和他一起描绘这个无辜小生命的未来,又何必把它的命运交付给我们的讨论?
    可是黄锋看到了我还来不及扔掉的妊娠试验棒。上面两条鲜红的杠杆让这个男人惊惶失措、魂不附体。
    没见过女人怀孕吗?特别是我这个女人。我真想发笑,但忍住了。

    黄锋哆嗦得有点语无伦次,拿掉它….拿……拿掉它…..
    我执过他冰凉的手,轻轻拍着他的手背,安慰他说,好的,我比你这个妇产科医生在行多了,不用你费心。
    黄锋这才放心地走了。我有什么让他不放心的呢?
    他忘了要我,这一次。



    看着黄锋依然高大却有点猥琐的背影,我不禁扯动嘴角微微一笑,像个女特务。是的,我已酝酿好一个阴谋了。
    我要生下他{她}!我都二十八了,的确不算年轻了,应该要当母亲了,尽管他{她}日后有可能是一个白痴。我吞过太多毓婷。





     黄锋骤停见我,不过每天都会不其烦厌地打电话问我“拿掉没有”。哈,真想不到,我不是黄锋的妻子,可我们的话题也会围绕着我们的孩子。滑稽!荒谬!
我每次都说,快了,快了,别慌,我比你在行。这时我的脸上有抹不开的狡黠的笑容。我得多谢黄锋给我越来越大的信心去生下他{她}!



    黄锋追问了二十多天,我都说忙完就去拿掉它。
    最后黄锋坚持要我到他的单位做手术,他会亲自给我做。前两次为什么不叫到你单位你亲自给我做?我在心里暗笑,为这迟来的“体贴”。
    我轻松地说好的。我原本以为通往阴谋的的路全都是羊肠小道,想不到我眼前走的这条会是康庄大道。而黄锋,成了我不折不扣的启明灯。我窃喜。
   

   找了个时间,我来到了黄锋的单位。人流手术室里的凌乱、腥臭、肮脏令我的胃几乎翻江倒海。
    黄锋急不可待地说,我们开始吧。
    这句话我听了两年多了,黄锋婚后每一次要我都会这样说。但从没有今天这么悦耳。
    我说好的。



    黄锋拉开手术台旁的屏风,叫我进去。陪诊护士尾随而入。
    我轻巧熟络地跃上手术台,褪下裤子,撑高双腿,让我自己尽量暴露。
    有条不紊地做完这一串动作后,我便含情脉脉地注视着黄锋,毫不理会他的迅速回避。我慢吞吞地说,黄大夫,来吧。
    黄锋怔了怔,一时有点茫然。



    我眉梢挂点撩拨,继续说,怎么了?我们一直都合作得好好的呀。这次和以前没什么不同的吧?
    这下黄锋竟不知所措了。



    我的声音开始变得娇滴滴,哦,我倒忘了,是有不同的。以前是在你诊室的妇检床,你要我;现在是在人流手术台,你不要你的孩子。大同小异罢了。别慌,慢慢来吧,我在等着呢。
    说完我还转过头去,向站在我肩旁的陪诊护士点头问好,暧昧如花。



    陪诊护士与黄锋面面面相觑。瞬间,黄锋的脸先红后黑最后全白了,如我珍藏的那条白床单还没被染红之前一样白。
    我看了看他们,又温柔如刀地提醒黄锋,黄大夫没空吗?那不打扰了,我改天再来。不过下次我可能要去看神经科才行。这些日子我总觉得自己有点不妥,你觉得吗?
    刘菪是神经科的医生。我并没打算要去找她看病。我没有病,没有她我更不可能有病,我找她干么?我只是说着玩的。
    看到黄锋的摇摇欲坠,我想到了我曾经的风雨飘摇。我控制不住地笑出了声。
   

    我从容地扯起裤子,手脚利索地系好,从手术台上蹦一声跳下来,撇下不知所措的黄锋和愣成一根桩的陪诊护士,从他们身边飘过,走了出去。
    一路上,我象偷了油喝却偏不想揩嘴的老鼠,吱吱地笑回到家里,飘进房间,扑到床上就睡着了。
   

梦里梅花盛开,花枝乱颤。
    自从黄锋结婚之后的三年来,我第一次睡得这么好,这么完整。
                              




    我真的大低估黄锋了。他没坐过牢,真难为他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理解得比罪大恶极的刽子手还透彻。
    三天后,刘菪就在茂名大厦门前的十字街口截住了我。
   

    刘菪高姿态地与我交涉,孟莨,把它拿掉!
    我微笑,竖起食指放在唇边摆了摆。
    她趾高气扬,我以黄锋合法妻子的身份……

    我波澜不惊,虏掠不足以炫耀!
    刘菪傲慢不已,揶揄道,孟莨,“孟浪”,一个既粗暴又放浪到和别人丈夫睡觉的女人,还有权利比别人大声?呵呵!
   

    我提醒她,请千万要分清我与你曾经存在的先后顺序,然后再想清楚谁先招惹了谁。
不等她回话,我接着说,我的姓氏和你的一样没有过错。至于我的名字,让我给你解释一下好吗?听好啊。
    “莨”字和“菪”字一样,单独存在都没有特别意义,它们必须合二为一才能组成一个有实质意义的词。莨菪,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可入药,有安神镇惊的作用,但有毒。
    我特别在“有毒”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然后朝刘菪挤弄着我浮肿如桃的小眼睛,你是一个神经科医生,应该比我更清楚!我们的名字早于我们的相识,除了宽容与对方的窄路相遇,我们是不是做得太多也说得太多了?

   

    刘菪顷刻恼羞成怒,恶恨恨地嚷着,孟莨,你最好拿掉它!要不…..
    她是故意留给我考虑的空档,还是气不打一处来说不下去了?
    与我无关。
    我依然笑靥如花,摇了摇头。
    她便叫嚣,如果你不拿掉它,孟莨,我会弄死你的!不信你走着瞧!
   

    我当然信了。她是一个医生,要弄死我不难。
    我一字一顿地说着,务求每一个字都能准确无误地灌入刘菪的耳里。
    你可以弄死我!可你绝对弄不死它!
   “啪”!
    刘菪气急败坏地摔手给了我重重一巴。

    二00四年的某天中午十二点左右,这个下班高峰时间,在市中心繁忙地段茂名大厦门前的十字街口,究竟有多少人见证了这“精彩绝伦”的一幕——一个从小到大被父母视如珍宝的叫孟莨的女孩,以无惧的姿势去领受刘菪重重的一巴。刘菪是谁?是那个已婚二年零八个月却足足与孟莨纠缠了十年的黄锋的合法妻子。

    我慢慢挪动脖子,把猛然歪过一边的脑袋回复到正确的位置。捂着红烫红烫的脸,我一点都不生气,用温馨无比的眼神看着刘菪,咯咯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紧接着一步一步地走上前去,凑近她的耳旁,悄悄地对她说,你知道它是谁吗?它是一朵血染的梅花!你永远都弄不死抹不掉它!
   

    我突然提高声调,放慢字速,声音如古墓幽灵,不信你走着瞧!咯咯…….

    刘菪象见到鬼一样看着我,惊恐地往后退。
    我拖着长长的笑声扬长而去。
后记:
    一个月后,我流产了。医生诊断:内因是习惯性宫缩{前两次流产的后遗症},外因是烟酒过多,生活失调。预后:可能终身不育。

——2004.于深圳。


点评

当时我就想用《天仙子》为题,后来听取叶夜星老师的建议,保留用《莨菪》。放心好了,贴上的每一个贴子保证原创。谢谢你的阅读与指教!  发表于 2011-10-13 10:50
莨菪,又名“天仙子”。和《痕》比较,我有些疑惑,这是不是小花写的?两篇小说的风格相差太远了。  发表于 2011-10-13 10:48
怕只怕,怕你归来时我已不在,且留一株花,花自解语。君见此花,必如梦相似,君若问花,人花同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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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9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2011-10-9 22:00 编辑

                                                                                   婚外情的某段流水



     为了后天的讲稿,忙乎了一下午。临近下班,我混乱的脑子终于逐渐清静,慢慢地升腾起一种渴求,渴求一种温存。于是,像惯偷一样,我抬出领导的衔头向老婆编了个晚上“不便打扰”的借口,然后和着早春南潮的湿度,迫不及待地给钟意去了一条短信。



     钟意一如既往回复四个字:我也想你!



我常想,钟意可算是一个好女人。如果她是我老婆的话,我一定会疯狂地爱她。但同时我又想,钟意怎算好女人?如果她是我老婆,我非狠狠地揍她不可。在外面偷情的女人老公知道了不揍扁才怪了。当然,钟意的老公和我老婆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但不管怎么说,我都承认钟意是个可人的女人。



晚饭在酒店的包间吃。两杯红酒,让钟意光洁的脸如桃花。她坐在我对面。我喜欢这样。两点之间,直线最近。我喜欢在最近的距离欣赏这个女人。



钟意是一道耐看的风景,江南水乡般。往往,一脚踏上她的青石巷口,便让人忘了来时路。



我托腮盯着钟意,我知道我的眼里水、火交融。我觉得身体在慢慢起变化。不是潮热。而是一种温暖。来得不算迅猛,却一点点积聚,直到,我无法承受,错觉这是一生一世,而不是一场风月。



一生一世!



我竟然对一个妻子之外的女人感觉天长地久!而且,不止一次!而且,温暖还伴随着我的身体。



身体因喜欢或眷恋而温暖!我忘了到底有多长的年头,不曾有过了。



情不自禁地拉过钟意的手。我说,钟意,不要离开我!



钟意笑了笑。她说,如何不离开?



她总是这样模凌两可。



她有葱样的指儿,尖巧不显筋,白嫩不单薄。我一执着她的手我就想回家。想回一个只有我和她的家。我知道这只能想。一个梦想。然而我还是常常梦想。



我喜欢看着钟意说话。不管她说的是接受或拒绝。



她唇瓣儿好看,一开一翕间,便似花放含羞,红艳欲滴。



我更喜欢她的呵气如兰,如醇酒醉人。



看着看着,我忍不住站起来,隔着桌面,把上身探过去,,捧起钟意小鹿般纤巧的脸庞,吻向她的唇,用舌头探索她口中的曲径。



钟意由慢而快,逐渐热烈地回应我,像个引路的人,发出轻轻的,好听的,呻吟声。



我身体有某部分顶撞了桌边。



我们决定上酒店的十一楼。



在透明电梯里,我们疯狂拥吻。城市在我们身体之下,霓虹闪烁。行走的人们,忽略了一隅的欲望。



激情过后。余温氤氲。我把钟意揽在怀中。



这个女人,真是好。粉肤蛮腰,揽在手中便如握一把悦耳轻弹的琵琶。



钟意伏在我胸口,纤巧的手指蛇般游走,滑到我的小腹,轻按一下,陷一个窝,再轻轻放开,用眉梢的风情说,人儿,你长膘了。



我喜欢她叫我人儿,仿佛叫一个心爱的女子。她说不是,人儿就是叫自己的心头肉。



我揽她更紧,一手按住她浑圆而温软的胸脯,坏笑着说, “膘”得过你这里?



她吃吃笑了起来,像只可爱的小鸟啄食般在我脖子乱啄。她潮湿的唇让我想到了暗夜里欲放的花蕾。



钟意湿湿的吻移到我耳轮,轻咬,说,想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喜欢和你吗?



我作洗耳恭听状。



她说,因为你的比他小!这样,你让我更舒服!



这女人,用最美的樱桃小嘴喷出世上最毒药的汁!我一听,便如泄了气的皮球。我躲开她泥鳅般游滑的吻,沮丧地说,你知道吗?



我是一条美男蛇,死心塌地于你。你却残忍地掐住我的七寸!



钟意一听笑得更欢,我作状要逃脱她的缠绕。她乘胜追击,把满满的胸脯堆在我的胸口,嫣红一笑,你呀,小样!我是说,你比他

更适合我,更让我快乐!明白吗?



我还是不快。男人嘛,谁喜欢听女人说他的比别个男人的小?就算他使她快乐,男人还是喜欢女人觉得他的硕大无比才安心。我承认这是男人的悲哀。



不过,我还是相信钟意的话。我是说我相信我给了她快乐。女人的高潮装得了几次?



我爱钟意。真的。因为我给予并亲阅了她的快乐。通常,女人要爱一个男人,才会快乐!她爱我!所以我更爱她。



连番的疯狂,我和钟意都倦意绵绵了。执拾一番,我们都得回家了。回各自的家。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幸运。我们无法挣脱,因为,我们还有牵绊,所以,我们也还有归处。



不飘忽,却难随心。人的身体,就是一幕生活。生活,总有隐忍和妥退。



钟意很乖,从不坐副驾位。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是否只得我和她两个人,她都是轻慢地主动坐在后座。我没问过原因,我相信这个女人。这样一个温顺的女人如同一只乖巧的猫儿。男人都喜欢猫样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适当的时候也有泼辣的样儿。



每次送钟意回家,我都把车开得特别慢。我舍不得把一个刚刚在自己怀里热络的女人送回别个男人的家。其实那也是她的家。可是,我就是不愿意,但又必须这样做。我其实也害怕自己不这样做。一个男人,对妻子之外的女人太舍不得,会痛苦,也会误事。



钟意说过,我也明白。她像一个禅者,看得很透,虽然眼里有不舍。



我常常边开车,边把另一只手从主驾位和副驾位之间递向后面,钟意总会适时地把身子靠前,用两个温热的小手掌包着我的手,然后再慢慢放开,告诉我,要乖,小心开车!



而我总是很听话。



由于与前座的距离近,空间逼仄,一般坐后座的人要不是闭目养神,就是看窗外景致,不太留意自己的前方。而钟意,她从没忽略过我递过去的手,而且,永远是那么的及时。所以,我相信她坐后座是为了默默关注我。这样的女人,她说的话,男人肯定会俯首帖耳。



我算不上一个好脾气的男人,在家没少和老婆吵。但对着钟意,我发不起火,不管她说了什么。其实她也没说过让我发火的话,就算在“战争时期“接听老公的来电,她也能说得既不让家里的老公怀疑又不让身边的我落寞。这真的很让我宽心与受落。



其实我迷恋钟意不是因为她比我老婆漂亮,而是比我老婆可爱,猫样的可爱。



她老公也如我般喜欢她吗?或更甚?



想想就酸劲上头。




我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一场聚会上。她不是那个晚上最美的女人,但却是那个晚上最安静的女人,静坐一角。安静得,让人觉得必须靠近她,让她发出一点声音不可。男人就是这样,喜欢独特。




然而靠近之后,我慢慢知道了钟意是一把悦耳轻弹的琵琶。



过程不要说。世间的男女,有了暧昧,也就不必用太多的借口,我不相信什么夫妻感情不和,也不相信什么因为感动或因为酒后。


我要说的是结果,结果就是我们好上了。




钟意很少在我面前提及与我们两人无关的事。我只是偶尔在她说电话时猜测到,她家庭和睦,爱夫爱子。在我面前,她也如一个低眼顺眼的妇人对她着自己的家人说话、做事。而我对她,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我们不能回去同一个家,也没有共同的家人。




快到了。在夜晚十点多的时候,离钟意的家终于不远了。距离两百米的位置,我停了车,把右手伸向后面。钟意接了我的手。我们紧紧执子之手,却不能与子偕老,我有种苍凉的感觉,忍不住想落泪。钟意很聪明。她不用看我的眼睛。她说,我爱你,人儿!我


差一点哽咽。我回身叫钟意把头伸上来,我们贴着脸。我疼爱地说,我舍不得你!



钟意笑了。她喜欢笑。她从不在我面前难过过。就算不舍,她都笑着不舍。这样的女人,在分开的时候,让人眷恋。




多不舍,我们都要分开,然后,回家,回各自己的家。




钟意轻轻托起我的头,抚摸我的脸,小声叫着“人儿”,然后轻启车门,以优雅的姿势下了车,不紧不慢地朝着她家的方向走去。




她没有回头看。她脚步轻盈。




我调转车头,向着我家的方向缓缓行驶。




我们归家的路,方向相反。




我知道。钟意也知道。




谁都明白。




2008-12-22(虚构)






  
怕只怕,怕你归来时我已不在,且留一株花,花自解语。君见此花,必如梦相似,君若问花,人花同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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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9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2011-10-9 22:25 编辑

                                                        我们曾经都是彼此的爱情过境鸟


感冒是小病,费用却不轻,回来机票和食宿再加误工,不下三千。

病的是颜洛,付钱的是我。他前所未有地说想见我,我便受宠若惊地一掷千金。

颜洛不会想到我平时买份最便宜的早餐都算计半天,我也没问他为什么跑到海口,只是过份体贴地盯嘱他千万别来接我,免得着凉,忘了自己从没去过海口。

在计程车上,我除了催促司机尽量开快点,就是不停拨打航空热线咨询乘机事项。反光镜里,司机表情厌烦。
我是第一次坐飞机。

五十五分钟的飞行实在漫长。

晚上七点多,我终于激动地敲响了海口某酒店801室的房门,离颜洛给我电话不过三个半小时。

门缓缓打开,颜洛脚步不紧不慢,看到我,连一声“你来了”都没有,就若无其事地转身往里走,趴在床上继续看电视,没有病中的憔悴,更不可能有想见我的焦灼。

他的无视一如既往。

我不知道是因为太熟悉,还是本来就陌生。

在门口怔了怔,然后提着行李跟了进去,有点难过。



颜洛并没有感冒。

他的冷漠加愚弄,让我眼眶泛红,忍不住吸了几下鼻子。

也许是过意不去,他最终放下手中的遥控器,双手围过来,揽我的腰。

颜洛的理由无聊得很充分,想试下我有多爱他。

他有一双迷人的眼睛,看人时深情炼就到家。没几个男人的眼睛可以用迷人去形容。

从来,我都逃不过他的注视。

我居然傻傻地又感动起来,为自己有被试的价值。

只是,我的爱,还用试吗?

凌晨两点,打的兜大半个城给他送五元的灌汤水饺,他不是饿,只是想吃;不下三次赶在酒吧打烊前给他送钱,他喝爆了酒卡,而他玩乐时并没邀请我;甚至受他的委托在大白天给他朋友送过安全套。

没多少女孩子会做这样的事,我做了,理由很简单,我爱颜洛。也许,还因为他不爱我吧。

兰心常责怪我,犯不着这般卑微。

忘了谁说的,爱情里,谁爱谁卑微。



做爱时颜洛关了手机。

除了第一次,颜洛从不主动,但也不拒绝。他知道我会贴上来。

不是我轻浮,而是我害怕,害怕略微矜持就失去他稍纵即逝的眷顾,如同一个不慎赤身坠海的溺水者,为救活命,无暇顾及羞耻。

只有做爱时,颜洛才会让我觉得,他的付出与我有关,姿势娴熟,表情丰富。

但过后,却判若两人,仿佛他刚刚只是从一头驴的身上下来,而非一个对他掏心吐肺的女人。

他赤条条地拿过刚一打开就叫得山响的手机之后,便小桥流水入般,缠绵不绝。很明显,对方是一个女人。

事后的余温,他从来都是当着我的面肆无忌惮地隔空传递给别个女人。

我早已习惯,但这一次,悲怆还是涌上心头,为自己风尘扑扑远道而来,都无法换取他哪怕是比以往多一秒钟的热络。

颜洛丝毫没有挂线的打算。

我默默等待。

不知过了多久,颜洛终于在对方的催促声中结束通话,扭头发现满脸泪痕的我,流露厌烦,没有一丝安抚,自顾侧身睡去。

我忙抹去泪水,丰盈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怯生生地说对不起。

说对不起的,往往不是做错事的那个,而是处于下风的那个。

一直以来,说对不起的都是我。



第一次见颜洛,在一个BBS的餐会上。

那一晚,我最安静,也许辜负了他蝴蝶穿梭花间的雀跃。不知是好奇,还是不甘,灌水时惯用的伎俩搬了出来,撩拔我,安静,一般是守猎的上乘招数,目的是出奇制胜,请问姑娘,小生今晚是否有幸成为你的猎物?

众目睽睽下,他表情一半滑稽一半正经。

最后,成了猎物的是我。

不爱,理由可以很多。爱,只要一条就够了。我爱上颜洛仅仅因为:他的眼睛让我溺水。

兰心曾断言,我会受伤,和她一样。

不过她比我好,起码有个女朋友的名号。我什么都没有。



颜洛开的是钟点房,三天的房钱基本都是我结,离开时,他没送我,潇洒地说拜拜,扬一个风骚的飞吻,像商场的大赠送。

回到广州。机场外围,人来人往,没人留意我的落寞与孤单。

拖着行李,流着泪,有点找着北的感觉。于是,给陈频打了个电话。很快,他就开着那辆崭新的黑色佳美来接我。虽是晚上,
我还是架起墨镜,不让他看到我红肿的双眼。

陈频殷勤地拎过我的行李,放入后备箱,然后替我打开车门,说,风大,别凉着。

相比于颜洛的漠视,陈频的温暖让人感觉迥然。

陈频未婚,开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司,听说收入还不错。他没有迷人的眼睛,却有诚恳的心。

兰心说,对于我们这种年龄的女人,他算得上钻石王老五了。

是的,都快剩女了,怎么算,我都没有将一个钻石王老五拒之门外的资本。

网络流行一句话,不怕没脑子,就怕脑子进水。

我是脑子进水了。这是兰心的话。



兰心约我去上岛,我早到,顺手从书架上拿过一本书,张小娴的《蝴蝶过期居留》。

二章节,我留意到了一个词:过境鸟。

过境鸟也就是候鸟,它们长途迁徙时会在某些地方作短暂的停留,于那个地方来说,它就是它的过境鸟。然后继续前飞,寻找终点。

兰心的到来中断了我的阅读。她要了杯咖啡,呷一口,也许遇着顺心的事了吧,还咂了下嘴,老响。

果然。

我惊愕,那A君呢?

她轻松地耸了下肩,断啦。随即又作沉重状,人总有累的一天。并对曾经的纠结下了一个很流行的注解,很傻很天真。

选择B君的理由一点都不复杂,就是A君有的他没,A君没的他有。

A君除了没钱和花心,其它的似乎都有。

B君除了有点钱和专一,其它的好像都没。

兰心如是说,两片薄薄的嘴唇一张一翕,如佛,来渡我。



回来二十多天后,我终于按捺不住给颜洛打了个电话。

朋友接的,他被抓了,故意伤人。

那晚电话里的女人,是人家的情人。他们偷欢,被逮了个正着。之后,打了起来。

我从不知道颜洛会这么勇敢。把温柔和勇敢给了同一个人,应该是爱吧。

我用了很短的时间去疼痛,紧接着焦急地问,为什么不通知我?

他朋友说,我都没听他说过你。

黯然沉默。从头到尾,颜洛都没说过我是他的谁,连他的朋友我认识的都不超过两个,凭什么会有人来告诉我?

但我还是想去看他。他朋友说要等宣判后。

洛被判了二年多。

我去看他时就想好了,就算是二十年,只要他肯,我都会等。

然而颜洛拒绝见我,只叫狱警带来一张字条:对不起,我等的是别人。

我追随他,他却等待别人的女人,然后对我说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向我说对不起,而处下风的,还是我。

我想起了那次在大白天给他的朋友送安全套,其实是颜洛用它进入了别的女人的身体,我在后来才知道。

没错,爱情里,谁爱谁卑微。

可我再卑微,都无法进入颜洛的心。

扔掉那些缠得我手臂生痛全是给颜洛买的大包小包,我坐在牢狱门外的石阶上哭得肚肠寸断。



兰心的婚礼过后,一场几乎肆虐全球的流感蔓延到了这个城市,人心惶惶。我未能幸免,咽痛发烧。去医院的路上,恐惧如临生离死别。

恐惧中,我很想知道,如果真的到了生命最后一刻,到底有谁愿意和我患难与共。于是,和自己作了个赌,把同一条信息群发给手机里储存的每一个异性朋友,谁最先出现,我将嫁给谁,不管爱不爱,如果我能逃过这场劫难的话。

陈频比我更早到达医院,仓促得连短信都没复。

其实我不希望谁来,因为不想害了谁,疑似病例都有责任自行回避任何健康的人。而健康的陈频竟没有一丝忌讳。
也许上天眷顾,我只是普通感冒。陈频如释重负,仿佛劫后重生的是他,抱着我喜极如泣。

回到家,把那两张珍藏的机票撕碎。我知道,有些东西珍藏不起,因为上天没给你注定。
和陈频的私下接触,此后慢慢多了起来。



陈频近来有点反常,常常一个人发呆,眼神躲闪,甚至不敢看着我的眼睛和我商量结婚的事。

直到那天下班回来,他倒了花生油来洗手,抬头看到满脸狐疑的我,他知道,瞒不下去了。

陈频遇到一个减刑提前释放的朋友,感慨之余,朋友说起了那个他一再辜负的女人。
他说,他拒绝她的探视,只给她一张字条,因为他不配她的好,只能死了她的心,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唯一的功德。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爱过她,曾经想过可能会娶她,得在若干年后,到他累了的那一天,如果那时她仍在坚持的话。不过这是入狱前的想法。

最后,他还打开手机给陈频看她的相片。

说完,陈频比我先哭,说,只要你想,还来得及。

我手脚哆嗦,好不容量拔完陈频提供的一串数字。

电话那头的声音,多了点沙哑,即使隔了千年,我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分辨得出,是颜洛。他一如从前,不带一丝温度,淡淡地祝福我百年好合,然后挂断,关机。

我哭了。

陈频请求我的原谅,承认是他的错,不应该欺骗颜洛说我们已经结婚。

频扶着瑟瑟发抖的我,声音因哭泣而断续,我……舍不得我们一起的日子。

我泪雨滂沱。

就算陈频没有提前帮我选择,我知道,最终我也别无选择。有些东西,上天早给你注定了。


我与陈频的婚礼如期举行。
颜洛的手机,自从那次关机后不再开过,后来,停机。



怕只怕,怕你归来时我已不在,且留一株花,花自解语。君见此花,必如梦相似,君若问花,人花同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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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2011-10-10 10:39 编辑

                                                    《斩不断的血缘枷锁,回顾那场错乱情殇》



盈满的月光洒出来,铺在晏笙瓷白柔软的身体上,像一匹展开的绸。她已迷上游戏,轻唤我,哥哥!声音稚嫩,像讨糖的孩子,急切而期待,胸膛微微起伏,拉过我的手,按上去。感觉捂着两只温热的馒头,我喉咙有点干。




晏笙长着瓷娃娃般的脸,长长的睫毛在半弯的弧度里排成小巧的扇,护着乌黑的眼珠扑闪。我心头一软,她还算一个孩子呀!

但一阵隐痛骤然掠过,我瞬间决绝,叠身上去,晏笙便在我身下嬉笑,让我忘了她的无辜。



过后,晏笙蜷在我怀里说累,脸颊绯红双唇温润,像安躲在自己壳里的花生米,满足而惬意。

晏笙已安然入睡,我别过脸去,扯了扯嘴角,笑意诡秘。





去墓园那天,是父亲的忌日。不拔一根草,连香烛,都不带一支,为的是不让人知道我来过。清明不远了,到时会有人来。

攥紧拳头,我跪在父亲的遗像前低声诉说一个秘密,如复仇者。我相信父亲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我。



离开时,小雨飘散起来,带着墓园阴森的湿腻,扑在心头,没人知道我的冰冷。

回到家,爸爸妈妈在厨房里招呼晚饭,何叶也在,带着晏笙玩耍。晏笙一见到我就兴奋地小跑过来,响亮地叫着哥哥,格格地笑不停。



晏笙喜欢笑,会说的话不多,叫得最欢的是哥哥,偶尔会控制不住涎下几滴口水,但无碍她面容姣好,身材别致。

我轻轻刮了一下晏笙俏皮的鼻子,然后拭去她下巴挂着的一滴口水。



爸爸常说晏笙有我这个弟弟是她的福气。每当此时,妈妈总会眼睛湿润,鬓角的皱纹把满足往眼里拱。

旁人不会怀疑这一家四口的幸福,更不会想到他们错综复杂的关系,包括何叶,她常说晏笙比我长得更像妈妈。我也一直奇怪。她没有长得像妈妈的理由。





送何叶回去,在楼下说晚安。每次看她脚步恬静,背影婀娜,我都会迷惑,我这小子哪修来的福,可以消受这个女子脱俗的爱恋?



认识她在夜店。彼时,她正蛇一样娴熟地缠在钢管上,狐魅地兜售风尘,台下众生起哄。只有我,静坐一隅,擎着酒杯,乜着醉眼,对她的妖娆,不拒绝,不谄媚。

她在一支舞后坐了过来。我淡淡地说,洗把脸,再加件外套,顺便提个醒,回来时自己带杯酒,我没带多余的钱。她用劲眨了眨长得夸张的假睫毛,妩媚一笑,转身而去。一刻钟后,重新回来,多了点良家的温淑。



那一夜,我比她醉,在这个陌生的女人怀里嘤嘤地哭,吐得一塌胡涂。于是,她把我带回了家。醉后哭得那么伤心的男人坏不到哪里去,这是她的想法。



这是她的第一次。我惊诧。没有向我要承诺与责任,以略显专横的固执,辞了夜店的工作,到一家公司上着朝九晚五的班,从此素面朝天与我谈着烟火人间的恋爱。

我想过放弃,因为那个深藏的秘密,我可能给不了她未来。然而终究舍不得,她是我冰冷世界里唯一的暖。



回到家,爸爸妈妈跟着进房,说完清明上坟的事后,欲言又止。

我知道,他们一直想告诉我真相。

像往常一样,我笑着制止,我说我都知道。



爸爸妈妈每次都莫明其妙,他们不知道我到底知道什么,就如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一样。

一张泛黄的旧相片早就告诉我了。

要不,我不会这样对晏笙。





晏笙胃口不是很好,医生查不出原因。只有我知道,她常吃一种阻止怀孕的药。我给的,吃多了有肠胃反应。

我不能让她怀孕,这是我对她仅有的慈悲。

没人看出破绽,如果那晚何叶不是毫无征兆地中途折返。



晏笙越来越缠我,那晚何叶是自己一个人走的,因手机落在我房间,便中途折回。她有我房间的钥匙。

随着门把转动的声音,我扭头看到站在门口的何叶,她因过度受惊而脸色煞白,脚步趔趄,离开时客厅传来椅子被撞翻的声音,重重地砸落我心。



何叶发现了我和晏笙所玩的游戏。

接着,爸爸妈妈循声前来察看。



从敞开的房门看入去,蹬到地上的被褥,散落的衣衫,加上床上赤身裸体的我和晏笙,不明白刚刚发生过什么的除非傻子。

不错,我教给晏笙的,是一种成人游戏,用身体作道具。



瞟一眼门口两个惊魂未定的人,雪耻般的快意让我边穿衣服边笑,像偷了油偏不想揩嘴的老鼠。拉开床头的抽屉,掏出一张泛黄的相片,狠狠地扔在那对龌龊的男女跟前,我愤恨地扬长而去。

这是他们应得的报应。





我去墓园找父亲。碑台上的供品显示不久前有人来过拜祭。

可我认为这是忏悔!

再多的忏悔与一条鲜活的生命相比,永远微不足道。所以,我永远都学不会原谅,复仇的土壤里,栽不活菩提,容不下恻隐。晏笙再无辜也不能豁免。



没人比我父亲更无辜!但现在,他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他的儿子终于亲手帮他报了仇,虽不以命偿,但此后也生不如死。不知过住的人们,只会认为他们的儿女乱伦不堪,这种家丑,他们敢外扬吗?我就是要他们知道,被最亲近最疼爱的人背叛,结果会有多残忍!

这就是我的秘密。



瞪着通红的双眼,我回去收拾东西离开。

没有想像中的销烟四起。只有晏笙不改初衷地叫着哥哥,如过分信赖身边的人的孩子。她本身就是一个孩子,除了身体。她永远凭六岁的判断能力称呼她所见到的每一个人,固执地叫了我十年哥哥。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第一次见到她,我十三岁,她十五岁。

背上行囊,我不忘回头,明确地告诉门口那个佝着背脊的苍老男人,我不会娶他的女儿。可以去告我。我等着坐牢。





我想最后一次看看何叶,这个甘愿为我洗尽铅华的女人,是我今生唯一的辜负。

何叶没有问原因,就像我当初没有问她为什么爱上我一样。她只要求我,再留一夜。



月光真好啊,从窗口洒出来,铺满了房间,皎洁得让人心生疼痛。

何叶的吻在颤抖,解到我第三粒扣子时,我抽泣着抓住她的手,不敢再吻她的唇,移到额头,喃喃地说着对不起。这个温顺的女子,以辞职时的固执,坚决以欢爱为我饯行。她在我耳边哽咽呢喃,我愿意,可能不再有以后。

我痛哭失声,像受尽委屈的孩子找到失散的至亲。



天亮了,没有勇气说再见,我故作豪情,大步流星,一个转身,便鼻子发酸眼睛发胀。

何叶不知道我心里的秘密。不知道,是一种幸福。我就是因为知道得太多,所以痛苦。





到了陌生的城市,在火车站出口处,液晶大屏幕正在播报新闻,是一宗刑事大案,那个潜逃了十多年的流窜犯,归案后供认的案件里,包括多年前那宗悬而未决的命案,死者是我父亲。



我呆若木鸡。然后疯一样冲向售票处,购买回程的车票,我要娶晏笙,以最快的速度,以弥补我的罪孽。

那个对我视如己出的沧桑男人,仿佛我不曾犯下弥天大罪,像迎接归家的游子,紧抱着我,喉头打结,儿子,不可以。



晏笙是我同母异父的姐姐。

这是妈妈年轻时任性犯下的错,她嫁给爸爸生下晏笙,后来与我父亲私奔,在我父亲逝后与爸爸奇迹般重遇,并带着两个孩子远走他乡。

瞒着我,一开始是因为我小,后来是因为我拒绝。

而我后来却因一张偶然发现的旧相片给过程下了一个错误的定论。



相片里,爸爸妈妈明显年轻于他们重逢后,我从怀疑到认定,妈妈背叛了父亲,与爸爸合谋犯下滔天罪行。带我远走,对我过分的好,只是欲盖弥彰。此后,我学会了隐忍,藏起一个秘密,对晏笙照顾有加。

晏笙是最容易对付的人。

到头来,真正的罪犯却是我,无辜的,不止晏笙一个。





我决定去警局自首,只是隐去了晏笙是我亲姐姐的事实。



宣判后,意外地,何叶来看我。她素衣布裙,如处子般静好,让人怀疑,夜店的那夜,我遇到的到底是不是她。

低头说着对不起,我孩子般嘤嘤地哭了。如果可以,我宁愿初识那晚,我不曾这样在何叶怀里哭过。那么,她也许免去了这场劫难。

何叶声音细软,说,善待晏笙,她天天哭着找哥哥。



我永远都没法忘记何叶离开时肩膀微微耸动的无助。她是个孤儿。但我已没权利说:等我出来照顾你。

一个罪孽深重的人,已失去让爱为他等待的权利。或许,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如何叶所说,善待晏笙。



晏笙,你要乖,别哭,等着弟弟回去做你一辈子哥哥,不再让你留一滴眼泪!


此后苦了何叶。这是我无法弥补的错。
2010年于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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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2011-10-9 22:26 编辑

《代孕妈妈,我的那些不能说的秘密》

                     


                 一

    小时候实在是穷怕了,长大后看着依旧清贫的父母我发梦都想找捷径一夜暴富。所以毕业后我全副心思不是用来好好工作,而是花来刨有钱男人,可运气委实差,折腾了几年,别说有钱男人的影子没刨到半边,就连男友也一个比一个穷。正当我忿忿怨恨老天待我不公时,无意中听说到这年头做代孕妈妈很赚钱,于是迫不及待上网细细查阅了一番,得出结论:相比于我以前那些可以理解为蹉跎岁月的行径,做代孕妈妈果真不失为一个生财之道,时间不长报酬丰厚且安全保密无后顾之忧,很适合我。我窃喜,马上在代孕网站登记了自己的资料。




    也没等多久,代孕网站就有人联系我了,说我条件不错想找我代孕的是一对姓肖的夫妇,家里不差钱,遗憾的是肖太太年近不惑都没医治好习惯性流产不得不找人代孕,净报酬十八万。这可是我打十年工都挣不到的钱,我实在找不出犹豫的理由,那么,双方接洽与及签定代孕保密协议自然很利索。接下来的移植手术也非常成功,胎儿在我体内进入稳定期后我便搬去肖家在另一个区离医院较近的房子安养,那里有保姆,什么都不用我操心。我没花多少时间就适应了自己的角色,庆幸自己明智的选择,想着那十八万睡觉都会笑出声来,完全忽略了那些危言耸听的妊娠发应。

   

    肖家夫妇常会过来看我,他们很好相处,毫无有钱人的颐指气使,只是肖太太心眼稍微多了一点点,当初签协议时在备注处加了一条,意思是防止我与他们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牵扯,比如我与肖先生搞婚外情什么的。在我看来,她的担心实属多余。那么有钱,肖先生真要背叛她,大可以以怀不住孩子为由离婚再娶,何必要找人代孕这么麻烦?再说了,据我观察肖先生与她几乎形影不离,事无巨细都征求她的意见并尊重她的决定,这样的男人,我即使有那个心也找不到缝钻呀。





    天气越来越热,我得多买两条孕妇裙,便和保姆去了天虹。逛逛下觉得有点饿,保姆提议就近下一楼吃肯德基,人太多,她去排队,我好不容易才占到个位置坐下,面向门口。第三拨人进来后,跟着我就看到了肖先生,两个人,手挽手亲密地交头接耳,不时相视如笑,很默契,旁人看起来不会怀疑他们不是夫妻,只有我知道那个女的不是肖太太,三十岁左右,属于那种身材好打扮时尚很有韵味的女人。当然,肖先生也很容易就发现了我,只一个照面,他的笑容根本不用改变,目光停顿了一秒,扭头对女人说了一句话,女人顺着他的眼神看了看柜台前排成长龙的人群,夸张地扬了扬眉,点点头,然后双双拐过我的身边右转从侧门向商场一楼的首饰部款款而去。我很识趣,整个过程肖先生绝对没有从我脸上看到一丝纰漏,我敢发誓。看来知夫莫若妻真不是乱说的,还是肖太太了解他,我当初看走了眼。




     肖先生是在晚上九点多十点过来的,一进屋便嘟囔着忙到现在还没吃饭保姆马上殷勤地入了厨房。肖先生把目光从厨房门口扯回,拖过把椅子掂掂裤腿在我面前坐下,先关心地询问一番我的身体状况,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打开,是一枚圆形的镶钻吊坠,卡地亚,价值一万七千八,我打两年工都剩不下钱买。室内开着柔和的环保灯,钻石的光芒在盒子的围拢下很耀眼,我眯起眼睛避了避,睁开之后眼珠就明显大了。肖先生可能怕我看不清,递近一点,温和地问,喜欢吗?我摸着颈上那条刚好欠枚吊坠的K金 项链,咽了咽喉,强压着惊喜,连忙收敛觊觎,假装平静地说,喜欢!正当我暗忖这贿赂也来得太快了吧,啪一声耀眼的光芒嘎然消失,肖先生关起盒子,站起来伸直腰,背着手踱了几步,吁口气说,这我就放心了。买给我太太的,顺道经过这里就来麻烦下你给点意见,原来所有女人都喜欢钻石。接着向厨房喊了声,阿姨,我赶时间还是到外面吃吧。说完,叮嘱我好好休息注意身体就若无期事地躬身上了停在门口的佳美。


    走得真潇洒!我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悻悻然。





    肖先生夫妇安然若素。日子过得很快,预产期前三天,我终于顺产生下他们梦寐以求的男婴,那十八万,也依约在第二天划到了我的账上。按原定协议,休养一个月后身体复原我便离开。告别那天,肖先生送我出到门口时递过来一个首饰盒,我认得,和上次买给肖太太的一模一样。我明白,他想多谢我替他保密肯德基之遇,不过我拒绝了。这不像我的作风,肖先生觉得不可思议,他捏着下巴沉思了一下,退后三步打量着我,一改往日的谦恭有礼,口气不太高兴,你不是嫌少吧?



    我半真半假地答,是呀。提着行李走到街上,回头,他还怔在原地。




    肖先生不愧是生意人,看得出我嫌少,我觉得可以更多一点。




    两个月内,肖先生挽着一个更为年轻的女人与我不期而遇超过四次,就再也按捺不住了,找到我,很直接,有点气急败坏,开个价,你到底想要多少?




    我慢条斯理地从冰箱里拿出一支可乐,叫他先消消气,我说我要算一算,一会就好。他咕嘟吞一口,站着不动,面带愠怒等待我开出数目。我抛下一个媚眼转身往里走。



   

    从浴室出来时,我裹着浴巾,身体还泛发着水气,浮着水珠的头发散落在浑圆的肩膀上,灯光迷离,我倚着门边,有点幽怨地说我很久没近过男人了,很想,反正都是冒险,与其随便找一个不知来路的人,不如把自己送给自己欣赏的男人,这样起码可以了结相处一年多来的心愿。肖先生有钱,样子不错,还算有品味,身边的女人一个比一个年轻靓丽,这是成功的中午男人最容易捕获女人的地方。




    本来准备破财挡灾,怎知从天而降一场艳遇。这等落差,换了谁一时半会都消化不了,肖先生睁大眼鼓着腮,差点没被可乐呛着喉,足足盯了我三十秒,喉里的可乐才咯一声哽下去。




    男人有时真的很感性,对于女人主动投来的暧昧多半无法抵御而且最后肯定认为这确实与自己的魅力不无关系。当我猫一样弓着柔软的身子钻进肖先生怀里时,半信半疑的他露出了放心的笑,与猥琐沾不上边,嘴角跑出好看的纹理来,有点诡谲,恰当粗鲁地一把扯开我身上的浴巾,抱起我放在床上,雨点般的吻落下来。他经验老道,我身体很快潮湿,一室欢愉。




    过后,我支着头侧身看着肖先生,神情满足,像个崇拜的小女生。他平躺着眼睛半眯,拉过我另一只手叠在胸前,问我喜欢点什么说说看。我温馨无比地说我喜欢你。他一愣,睁开眼,笑声爽朗,傻瓜,我是不能送给你的。我说我只要你偶尔过来就行了,其它的我都不要,之前的十八万已经够我生活好一阵子了,我不贪心,而且我也打算出去工作。说完我便转身去从床头柜拿出一粒药丸服下,是毓婷,一种事后避孕药。



    肖先生铙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等我重新躺下把头埋在他颈窝后他的口气就换成了感慨,感慨与我相逢恨晚,之前来找我所为何事一早丢到爪哇国去了。





    接连两三个月,肖先生十天八天来一次,除了和他上床,我真的没有向他提过任何要求,他完全没有了顾虑,我也很放松。又是一场身体的盛宴,趁他余兴未消,我拿过一张纸,娇羞地告诉他我怀孕了,我说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可能算错了安全期。肖先生没有太大反应,问我喜欢怎么样。我深情地说我可以不要名分也保证不打扰他的婚姻,我只要一个属于我的而长得像他的孩子就够了。体贴到这个份上,我相信肖先生不会责怪我偶然一次的疏忽。他果然没反对,只是说,让他想一想。



   

    我根本没有怀孕,那个诊断书是假的,我的目的很简单,也是为了钱。肯德基那点过后就无凭无据的破事肖先生都怕肖太太知道,他有什么胆量和外面的女人生孩子?要是有的话根本不用找人代孕。我估计他不离婚可能是怕分家产。他是一个生意人,稍一转脑瓜都不会相信我会颗粒无收帮他生孩子,那么他自然能料到我欲擒故纵的目的是要钱。反正有的是钱,与事情败露后闹离婚相比,用点钱打发我肯定是首选。到时,我就可以乘机讹诈一笔。




    但我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肖先生次日过来时,坐都没坐,也递给我一张纸,是手术证明,在我成功怀上他们夫妇的孩子后他就做了绝育手术,而这些私事,除了肖太太之外他当然不用和其他人商量。看着呆若木鸡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的我,肖先生居高临下,他说他仍然非常乐意与我继续保持这种友好关系,他喜欢我的床上功夫而且的确也没发现我还有其他男人的蛛丝马迹,这点比他别的女人好,他很欣赏,不过再欣赏也要告诉我一个沉痛的事实,我休想从他身上捞到一分钱,被算计的感觉很不好,谁都不愿意为自己不好的感觉埋单。如果我胆敢向肖太太勒索,那么不出一天我代孕的消息就会传到我所有亲朋好友的手机里,另附合约为证,保我身败名裂。




    肖先生走时不忘温柔地亲了一下我的额,拿过纸巾轻轻拭去上面细细密密的汗水,踌躇满志地说,我等你令人愉快的消息!




    我细细梳理了一遍肖先生的话,权衡利弊,我知道我走输了这着棋,怪只怪,自己太贪得无厌,白白损失了那枚钻石吊坠,到头来还倒贴了自己的身体,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换了住处,从此不再与肖先生联系过,偶尔在不同的地方见到他与不同的女人,我也快步转身尽量不让他看到。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看穿了。



--2010-9于茂名。



怕只怕,怕你归来时我已不在,且留一株花,花自解语。君见此花,必如梦相似,君若问花,人花同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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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9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2011-10-9 22:27 编辑

                                                        《向左走,向右转》




天,暗了。房子,空荡荡。




我在孤单里流泪。然后嚎啕。



我疯狂地思念一个人,象荡妇期盼一场色劫般恬不知耻。他不是我的丈夫杜或。我不知道他的姓名,连面容,都没真正看清。



当哭声因疲倦而逐渐减弱时,外面早已华灯璀璨。没人知道我的悲伤。我,依旧是一条弃废的街巷,今夜,谁会踏进它荒芜的巷口,为它的寂寥着一盏灯?



抹一把泪,走进浴室,褪去衣衫,镜子里,一双红肿的眼睛和一对坚挺的乳房让人心生怜悯,不忍冷落。



闭上眼睛,我用双手沿着乳房饱满的轮廓回来摩挲,指法轻柔,象安抚一对倔强的孩子。



一阵酸酥的感觉随之而来,并从指尖慢慢渗透全身。我不由自主地腾出一只手,颤巍巍地向下滑探,探到两腿之间,稍作徘徊,最终按捺不住,我用长长的中指进入了自己的身体。



痉挛与呻吟帮我快速地复制了对一个人的思念,达到极致。





他终于来了!我依旧看不清他的面容。我们没有说话,却默契而尽情地做爱,反复。



相仿的梦,连续做了几晚。



醒来无法入睡。我起身,站到窗前,我想看看到底是谁给这个城市的夜下了咒,让我梦魇缠身?



外面没有巫师。日思夜梦罢了。



有意无意地,窗户半掩,合上窗帘,我转身回走。



猝不及防,有人从后拦腰箍住了我,并压低声音对我耳语,不要叫。是我!速度迅猛,我来不及发现他何时翻窗而入。



是他!他终于来了!



我心如鹿撞,强烈的心跳掷地有声。



他叫我不要害怕,然后把一样东西放在我手里。



是一双耳环!我心跳加速。他果真守诺!然而我清楚我的惊喜不仅仅因为这双耳环。



攥紧手中的耳环,想起多日来的折磨,我莫名委屈,小声哭了。



他惊恐地松手,轻扳过我的身体,哆嗦地说,我不会再伤害你的!相信我!



我哭得更伤心。他不知所措,悄然跪下,声音哽咽,对不起,惩罚我吧!



我在压抑的哭泣中摇摇欲坠。他慌乱轻扶,我坠入他怀里,如落叶飘零。



这一次,是我主动索要,他反而慌乱,喉结滑动的声音让夜销魂。



黑暗中,我仿佛看到他的眼睛闪闪发亮。他怎么可以长一双这样的眼睛?



第一次时,我就想过,如果他不是用这种方式与我遇见,我相信,他本来就应该长着一双这样的眼睛。



我在缱绻中用手一寸一寸地丈量他还算陌生的身体。他应该很年轻,身材挺拔,五官精致。







平静中,枕他的胸,缠他的脖,闻他的腋,感受他手掌粗糙而温暖的抚摸,我恍惚。



我们是不是上辈子走失的爱人?



这样想的时候,我细细地摸了一遍他的脸,问,你有爱的人吗?



有过。他轻描淡写,没容我追问,接着说,来说个故事吧,我先说你再接,好吗?



我说好。



故事说完,他该走了。临走时他问,这象一个故事吗?我说不管象不象,这的确是我们的故事。他说谢谢,表情认真。



他准备从窗台翻身出去。我担心危险,决定开门给他从楼梯走。



这个决定最终把他送进了警局。



他在一楼的楼道遇到了小区的巡夜人。脸孔陌生引起了怀疑。他用沉默逃避诘问。于是巡夜人很负责地报了警。普通小区的巡夜人都年老,他有机会作歹后逃跑。然而他选择了乖乖地上警车。



我从窗户往下看到一切。



之后有警察来逐户问询,没人说有损失或发现过他,除了我。我说夜半起来时看到楼下有人徘徊,大

致认得他的身影。于是我去警局做指证。



我只是不太肯定地指证了他半夜里在小区里出现过,没有其它证据证明他犯了案。他最终被轻微处罚而放。







杜或第三天晚上回来了。



我平静地问,杜或,我到底错在哪里?



杜或愧疚地低头,错的是我,对不起!



我扯开睡衣的肩带,赤裸裸地站在我的丈夫面前,我说杜或你抬头看着我!



杜或低头不语。



我怨妇一样愤怒地扯过杜或的手,按在我坚挺的乳房上,用哭腔怒吼,杜或,你现在还是我丈夫!



近乎崩溃的痛苦将我推倒在地,气弱游丝。



杜或流泪跪在我面前,他说对不起,哀求我放过自己。






一个青涩小伙,怀着乡村同龄人共同的梦,背井离乡挤身于大都市。然而草根的希冀一次又一次不敌残酷的现实。于是,一个夜,他在长久的踯躅后错下决定,爬管翻窗进入了一个女人的房间,因为他善良的寡母病体不能再等。



不是驾轻就熟的老手,自然容易被发现。



在女人来不及惊叫时他歪打正着捂中了她的嘴,并在纠缠中扯掉了女人身上唯一的衣物——吊带睡裙。他的手所到之处都能挑起原始欲望,他强行要她。她在惊恐中挣扎,但最终不敌,他成功进入。



可让他与她都意想不到的是,随着深入,她竟不再挣扎,只是默默流泪。也许是她汹涌的泪水中冲淡了他的欲望,他幡然醒悟。于是,他停止了动作,并松开她的嘴巴,说,不要喊,然后轻问:我是不是弄痛了你?



此时,窗外朦胧的光因窗帘的晃动闪身进来。她借此看到了他的眼睛,错愕。



彼此沉默。



他静静地停留在她体内。她却没趁此良机自救,如默许。



他再次轻问:我是不是弄痛了你?



一句从没人问过她的话,此刻听来,心酸过后是死而无悔的悲壮。她猛然抱紧了他。他在瞬间回复坚硬。

   

一场残局,最后由无边风月收拾。



事后,由于她不习惯使用现金,他要了一双可以抵押兑现的白金耳环,并没有拿走她最贵重的婚戒。过程算不上胁迫,倒象是商量,并许诺一定会赎还给她。他说“千万别报警”时语带哀求。然后翻窗而去。



是女人都会以死相抗,为什么不?是因为他那双与身分不合衬的眼睛还是因为他那句轻问:我是不是弄痛了你?



她给不了自己答案,但没有报警。不完全是因为怕自己不能保住清白之誉。



这象不象一个故事?





我相信我的感觉,我认为他不逃跑乖乖地跟警察走是要保护我。无赃无证无现行,态度良好,警察也找不到追根究底的理由。东窗事发,我比他更悲惨,起码第二次他已算不上伤害。



这是我那晚去警局的原因。我不能错过这个机会。我只得这个机会可以清楚地看看他。



透过单向可视玻璃,只一眼,我就认出了他的眼睛。他不应该是它的主人,它应该长在一个心不染尘的孩子脸上,只有这样的孩子眼睛才会发出星星那样皎洁的光芒。即使它曾因生存的本能而对某些东西有过刹那的觊觎,也让人不忍给它不太平等的对待,比如半夜被带回警局。



一个半夜被带回警局盘问的贼,怎么可以长一双这样的眼睛?



是的,他是一个入室盗贼。这是我和他的秘密。



离开警局,我知道世上有些故事一旦结束便不宜再有续集,因为主角理应因上一个故事的结束而失去交汇点。



然而很多个孤单漫长的夜,我心瘾难除,在哭泣中不得不借助自己长长的中指,对那个故事完成一次又一次的缅怀,饮鸩止渴,好痛,但不会有人再问:我是不是弄痛了你?



我明白故事早已远去,我只是戒不掉它的味道。







杜或偶尔在白天回一回家。他还象亲人一样供给我的生活。



我变得和杜或一样,无法再与对方做爱。我们的理由相同。所不同的是,杜或很早已向我坦承,而我刚刚开始,并隐瞒。



我不知我曾经有多爱杜或。我牺牲了一段青梅竹马的感情,放弃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并远离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为的就是追随他。



婚前,他的坐怀不乱让我错误地以为,我选择了一个真正尊重与爱惜我的人。



但我相信他在遇到祖蓝以前应该爱过我,哪怕只是一点点。那时我们还会做爱,虽然少之又少,尽管他力不从心。一个女人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男人后,常常会满足得只消看着他的背影都会幸福满溢。



直至后来他不敢触碰我的乳房并坚持要关灯时,他告诉我他爱上了祖蓝。



如果不是祖蓝,我不会那么绝望。世上再风情的女人,都没法把两个相爱的男人分开!

社蓝是一个男人。



从杜或勉强爱我(如果这也算爱),到最后他除了祖蓝无法给予任何人,我承受的,远不止背叛。



杜或痛苦地说过无数次对不起,可我要的三个字不是这三个。







我确信杜或永远不会再对我说我爱你。我决定听从他的劝告。离婚,解脱的不单单是他。



杜或对我说谢谢!我留下祝福。



回到小区门口,一个孩童欢快地向我跑来,递给我一封信。我摸着孩童的头问,叫你递信的人呢?孩童清脆地答,刚走啦。



我循着孩童的指向望去,一个年轻挺拔的背影刚走到对面的十字路口,一个闪身就融入纷乱的人流,渐行渐远,片刻便脱离我的视线。



封面干净。字迹工整。信不长:姐,你真漂亮!我知道你来过警局。谢谢!祝你幸福!



捏着薄薄的信笺,泪在眼眶打转。是的,所有故事都结束了,曾经的每个人,除了各自努力生活,剩下的,唯有互相祝福。



少许犹豫之后,我把信细细地撕碎,然后抛散风中。我希望它碎到,别说拼凑,就连捡拾都是一种奢侈。



不是所有的思念,都适合重逢。


怕只怕,怕你归来时我已不在,且留一株花,花自解语。君见此花,必如梦相似,君若问花,人花同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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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花 于 2011-10-9 22:28 编辑

《散文随笔》类

                                  1997年的山盟海誓

关于1997年,我所有的记忆,就是一个留着寸头、左右手末指微弯的男人。
他用165公分的身体,丈量了我的一生。我身体的每一朵花,早已因他开到荼糜。

曾经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沉迷于写小说。
那时,看的人很多,我总是不声不响地躲在暗夜里读一些人的评论。
是的,看故事的人永远云淡风清。他们怎会知道,写的人,心如磐石?!

写了很多,关于他,关于我,关于俗世中那些第一眼就爱上爱情的人。然,都是皮毛,总不敢,许一个深切的结局。因为没有结局。
没有结局,不是它还得以衍生,而是,被腰斩!
生痛!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他在1997年许给我的一个诺言:我们以后一定要拥有一个很像你或我的孩子!那时,我幸福得就如一个孩子!
时到多年,我们果真有了一个很像你或我的孩子,只是,你的孩子像你,我的孩子像我,而他们,毫无瓜葛!
诺言,有时会裂变实现,就如一柄双面镜,我们隔着它面对面地站着,我们各自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却永远看不到近在咫尺的你!
一面铜镜的厚度,在岁月的沉沦中,也可让人远如天涯!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倒宁愿,不要承诺。
承诺永远不如记得每个今天!
我想要你的每个今天!

我告诉过你,我不下百次想写《1997年的山盟海誓》,把它当一个故事来写。但终究,我都无法成文。谁愿意,把自己曾用生命去爱过的岁月当一段故事?
我好比把头埋在沙堆的驼鸟。
我总以为不去翻故事,故事里就不会有我!

不管怎样,岁月,还是会依稀1997年的一切,关于你关于我甚至关于这世界的一切,岁月都会像一个涂鸦的孩子一样,把它斑驳。
这么多年了,不再归的雁的是什么?不会鸣的鸟是什么?不在君身边的我,又会是什么?我,不会再问。
荒烟蔓草,古刹青苔,你与我,从此相忘于烟雨红尘,各自执某人之手,平静于每一个夜!

不怨,不恨,不记,不爱!

——2009.11于茂名。

怕只怕,怕你归来时我已不在,且留一株花,花自解语。君见此花,必如梦相似,君若问花,人花同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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