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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方雄

突发事件!文明中路发生俩老人拦路事件!原因:城管拆我屋(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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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潘州子陵 发表于 2011-3-16 23:24
这年头。任你有通天的本事只要遇到城管队伍那一切都是浮云/

这个世界上还真有神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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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老人半生频扑,积下点滴之地,片瓦之顶,还要被拆了。何以生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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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是冷雨纷飞,天下寒士俱欢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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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吧,了解到是什么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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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9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打铁佬 于 2011-3-20 09:36 编辑

在其它网站转个后续大家看下





你们好!我叫周绍秀,是茂名市茂南区高山镇双山村的居民。本人原是高州良德水库永和田村人,父亲在本人不足7岁时就去世,本人在11岁就独居谋生存,1958年家乡建水库迁居前于上海工作,后来回到茂名合成纤维厂工作。于70年代后期与双山村无妻儿的周XX、周XX俩兄弟认识,当时村里的人每当在路上一见到他们兄弟俩就躲得远远的,他们生病时就更是无人问津,晚景十分凄凉。随着相识的时间越长,本人就越看出老人生活的凄惨,看到老人实在可怜,所以本人一有空就来和老人聊天,生病时主动照顾他们,领了工资更是时常接济他俩,对此本人老伴时常有怨言,我就说我自小没父亲已很可怜,现在老人年纪大身体不好又没有亲戚照顾更加值得同情,就当捡个父亲吧,品性善良的老伴才没说什么,一有空也和我一起去照顾他们,当时其中一老人周XX说要不我认你做继子,你过继给我吧。我当时心想反正老家迁居时没分房屋土地给我,若是过继给他既可照顾老人,自己一家又有一栖身之所,于是本人在征得母亲的同意后正式过继给周XX老人(附立约书、后来的公证书各一份)。于1981年在村干部、居委会和村民代表的见证支持下,领到生产队分给老人周XX的土地(附当时分地公正书),后来本人就用自己一生的积蓄以及和亲戚朋友借的钱建成一栋两层楼房和老人一起居住,为了让家人生活得好一点,本人和老伴平时上班之余不顾辛劳,一边照顾老人,一边养猪养鸽子以改善生活,所以之后又逐渐建成300多平方米低矮的砖瓦平房。本人一家人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十多年,让老人安享晚年,老人临去世那两年更是卧床不起,本人和老伴始终不嫌弃,为老人端屎端尿,时常拿衣服到村边的池塘去洗,当时村里人对我们赞不绝口,就这样一直到老人去世。
        直到1995年,茂名市政府开建文明路,我那栋二层楼房被征拆,当时由市国土局来人征拆,赔偿价格我完全不知,因为我本着一颗相信政府之心,直到拆屋后国土局叫我签字领钱我才知道,楼房每平方米300多元,砖瓦房是1百多(附当时一份各种果、木赔偿表)。数年后我才又知道还有搬迁费、水电安装费等都没给我,我到国土局问及此事他们回答说,因为尚未安置我建回房屋,等到落实安置我建回房屋后,迁居费、水电等那些费用一齐给我,就这样,一直都没给。我相信政府,竟想不到政府竟然这样来欺负我这老实人。由于拆除了我的房屋,本人一家无房可住,政府又没安置我们,后来经本人申请,政府批准本人在宅基地建临时居住屋162平方(有土地使用证),是三通板结构(附当时申请书和国土局、规划局审批意见一份)。自从市文明路开通后,我一家人就没安宁过,村里人也看到了本村原是块风水宝地,尤其是我家所在的地方,由于是临街,村里个别人更是眼红到不得了,村委主任更是虎视眈眈,想尽一切阴谋诡计想强占我家土地,经常煽动村民骚扰我家人,时常趁我们上班时来砸我家的门窗,剪我家的电,断我家的水源。更令人发指的是,居然指使其胞弟在2001年10月20日晚八点多时撬锁破门入我屋(我清楚地认清其的面目),拳棒相加打击我左耳和鼻梁致命部位,并用手卡我喉咙,致我口鼻血横溢,幸好我老伴外出回来及时,本人才得以救治,躺在医院几天休克十余次(附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鉴定书一份)。由于人家有钱有势,被关押几天就被放了出来,而本人的医药费更是不赔偿,对此本人数以百次去有关部门告,还找来证人做证,但有关部门都是明里抓人,暗里放人。想不到当地政府就是这样姑息养奸,却对受欺压的人们熟视无睹。
        由于本人一家居住的房子属三通板结构,天长日久,三通板断裂,天面漏水,后来连墙体也爆裂,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生命安全。为此,本人多次去城乡规划局反映情况,经多次查找,规划局张科长叫居委会主任和城监来人到我住地看过,得到证实后,于2009年1月9日批准我维修(附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批文一份),因为我当时建的低矮瓦房也破烂不堪,所以本人当时没立即维修,而是继续申请批建那些瓦房,于今年2月取得批准(附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批文一份)。于是本人一家在今年3月开始动工维修,但在维修过程中,因原建筑材料完全腐化,墙体一碰即崩,根本没法维修,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推倒重建(规划局里的人说经他们手审批维修的都能重建)。重建刚做地基,市城管监察大队以我批建不符为由,在没有任何知会的情况下,在5月10日将我所建的地基用钩机挖起(附有被钩后的图片),致使我损失六万多元,又禁止我们施工,城乡规划局还叫我们停建。我家为支持政府建设,拆楼修路,苦等十五年安置,都没落实,现我又已将危房全部拆除,我家三户十二口人无居住场所,生活非常悲惨。本人只好又重新报批(附申请报告一份,内有国土资源局和本人上访后的意见),谁知这时规划局负责人说他们做不了主,要把报告上交管理城建的副市长审批才可,后经多方查找,得到副市长答复是,叫规划局局长和茂南区副区长商量解决,而他们还是说做不了主,像踢皮球一样互相推搪(附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表一份)。7.23强台风“灿都”正面袭击我市,把我家仅存的两间瓦房吹得面目全非,而我两老还差点被吹下来的石棉瓦砸到,全家人冒着大风拉起帐篷将家里的一些电器盖住,至此本人一家连一个藏身的地方都没有。第二天,本人叫来人帮忙用家里拆下来的砖头叠了两间房,不敢用沙和水泥,完全是靠砖头垒起来的,然后一家人挤在一起住,谁知住入的第二天城监人员又来到我家说我们乱搭乱建,限我们8月18日前自拆除,否则将会强拆(附一份茂名市城市管理局限期拆除通知书),我们一家已经陷入了绝境,要我们自拆那些房子,难道要我们露宿街头吗?我们多次到城管、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诉说自己的惨况,但他们说很多村民去告我们,还说双山村即将改造,开发商也不同意我们做。而他们所说的开发商就是表面挂着茂名市中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幌子的林XX,那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什么开发公司,只是他们有钱勾结一些人罢了,那些村民也是被他煽动才去城监规划局大吵大闹的,想当初我刚拆屋城监多次来人看过,还教我怎样做呢!而现在却是另一副面孔。究其原因还不是某些人得了开发商的好处,才对我们这样?上面所说的城监不问青红皂白,事先完全没有知会就来强钩我的地基,也是他买通政府某些人所致。本人没办法只有数以百次去规划局请求审批,但他们还是时而说报局长批时而说报市长批,时而说茂南区区长和规划局局长批就成了,时而说叫开商租房给我们住,总之每次说法花样甚多,说“只有同情你的处境罢了,我终无权批你建屋”等等,还说叫我们回来协调好村民关系,现在的村民他们对我家所拥有的土地已垂涎欲滴,他们又怎会帮我们呢?其实,当初我过继给周XX老人,自己一家人不辞劳苦、尽心尽力照顾老人十几年,没想到后来城市会开发到这里,完全是怀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善待老人。如果说有预见性,那么当初村民就不会同意我过继,更不会分土地给我了。而现在城市发展了,他们眼红了,恨不得把我们赶走,又怎会肯帮我们呢?再加上开发商在背后怂恿,他们更是嚣张得不得了,还扬言说即使我们能建,他们也会推倒。9月份的时候,听说台风又将来临,我们一家人住在砖垒的房子里,寝食难安,孙子更是怕得睡不着觉,常常拉着我问,什么时候能建房,儿子儿媳他们也是忧心忡忡,我们已没任何办法,唯有又去规划局请求批建,经过查找找到副市长秘书,这时,副市长说,他已和规划局局长、区长以及管理局局长他们交谈过,决定不发批文,允许我们建回平房,但是就不准使用混凝土。得到这样的口头承诺,本人立马借来钱,买来沙、石、水泥,请来工人开始建,谁知第二天,城监人员又来强制我们停建,这时我们又去找规划局、城监,得到的回复是,说开发商和村民反对得特厉害,他们实在不敢再审批,现在我们已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政府1995年征我土地建路,快二十年了,一直没安置我,至今我家将近一年没房屋居住,日晒雨淋,风吹雨打,他们总是以村改和村民反对为理由,不肯批回我重建,想当初政府征我土地时,我毫无怨言,就是现在我也决不会阻挡城市发展的步伐,只恳求有关部门能同意我建回和以前结构一样的房子,如果真的村改,我绝对的配合。现在我和老伴已古稀之年,老伴患有糖尿病,本人又患有冠心病,一年到晚都要服药,儿子又下岗在家,仅靠儿媳妇微薄的工资支撑着这个家,家里已是足襟见肘,境况甚是凄惨。尊敬的好心人,望您能体谅一个身陷绝境的家庭的惨况,帮帮我这个可怜的家庭建回应有的房屋,将感激不尽。
就在本月12日,规划局发文允许我建回102平方米的房屋(附临时工程规划放线平面图)居住,本人一家欢喜了几天,可昨天他们又说不能建。现在我不得不怀疑政府某些人是收受了开发商的财物,三番四次许诺又反悔,欺骗我这个毫无政治关系的贫苦人民。国家不是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吗?当初我照顾老人十几年真的错了吗?好心真的会没好报吗?现在竟落得如此田地。试问以后还会有谁去做好事呢?这个社会真的是弱肉强食吗?尊敬的好心人请您帮帮我,帮帮我这个可怜的家庭吧!非常感谢!此致敬礼!
                     可怜人:周绍秀
人生三大苦,打铁、撑船、磨豆腐。吃得苦中苦.........正处吃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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