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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福利调整 黄埔逾3万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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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2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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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摘要]对一次性临时救济、长寿保险金等8项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秋敏 通讯员 埔宣) 新黄埔区的老人、困难群体及优抚对象注意了,从2016年起,救济福利政策将有调整。记者日前从黄埔区民政部门获悉,新黄埔区挂牌成立后,有关部门对原黄埔区、原萝岗区各项救济福利政策执行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涉及困难、老人、优抚对象三大群体、3万多名民政服务对象的一次性临时救济、长寿保险金等8项福利标准进行调整,全部采取“标准就高不就低”的模式。
据了解,新黄埔区此次救济福利标准调整,部分标准有所提高。如困难群众区级医疗救助一项,原萝岗区并无该项救济福利,调整后原萝岗区居民可享最高限额3万元的区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原黄埔区一次性临时救济一年不超过5000元,原萝岗区为不超过1万元,调整后全部均统一为一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此外,长寿保健金每个年龄档次均比市标准高50元,即70~7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80~89岁老人为150元/人·月,90~99岁老人为250元/人·月,其中100岁以上长者提高至600元/人·月。
据悉,该救济福利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区级春节慰问金、实物救助兑换券及长者长寿保健金在春节前夕已陆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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