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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副部长因天津爆炸被处分 曾因大吃大喝被处分
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致16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何建中,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分管水运、交通公安等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工作和天津港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何建中简历:
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商管理硕士。
先后在武汉轮船公司、长江轮船总公司、宜昌船厂、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工作。
2001年11月任交通部海事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
2005年4月任辽宁省大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兼市口岸工委书记。
2007年2月任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司长。
2009年3月任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2011年10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政策法规司司长。
2013年4月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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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1月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08起,4993人受到处理,347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及2名省部级干部。
不过,目前不清楚这2名省部级干部的具体信息。此前,在今年5月、3月,已分别有1名省部级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而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加上2015年之前的3名省部级干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根据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汇总表,已有7名省部级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而相继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西安市市长董军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 受到警告处分
今年4月28日,中央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其中的一起为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董军等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董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西安市副市长张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这是2015年首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省部级官员被通报。
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
因私公款消费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
十八大以来,首位被通报的省部级官员为付晓光。2013年12月,中央纪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通报披露,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法制晚报记者查阅本报此前报道,找到了付晓光违规的整个经过,2013年7月23日,享受副省级待遇的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旅游指挥部副总指挥付晓光,带领多名亲属来到牡丹江市镜泊湖旅游风景区旅游,当地的东京城林业局局长孙书功、书记孟庆安公款宴请付晓光一行。席间众人饮用大量烈性白酒,孟庆安留宿在风景区内的酒店。
7月24日早晨,孟庆安被发现在酒店房间内死亡,经法医鉴定为酒后心脏病发作死亡。8月20日,法晚记者赶赴东京城林业局调查,局长孙书功详细介绍了事发经过,并承认公款宴请付晓光。
8月23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作出决定,对孟庆安的死亡不认定为“视同工亡”。11月1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曝光“黑龙江一副省级干部喝酒致陪酒人员死亡”。节目播出引起广泛质疑,“副省级干部到底是谁?”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湖北省人大副主任王建鸣
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被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2014年12月26日通过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一个副省级官员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涉事问题则发生在2013年年底。
通报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违规参加公款宴请问题。2013年12月1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王建鸣等48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王建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
因大吃大喝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2014年5月2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2014年4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披露,4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91起,5468人受到处理,给予1652人党纪政纪处分。遭处分的官员中还包括1名省部级干部。
截至记者发稿时,虽然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并未通报这名省部级干部的职务等详细信息,不过《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证实,这名省部级干部为交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何建中。
《南方都市报》2014年5月28日援引纪检系统一位工作人员报道称,“4月份被处罚的这名省部级官员,是交通部的一位副部长,也是因为大吃大喝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事实上,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5月26日披露相关消息前,中纪委关于何建中等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5月已在内地多个地方传达学习。
如四川《德阳日报》报道称,5月13日,德阳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何建中等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类似的,贵州省铜仁市委5月23日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也传达了中纪委关于何建中等人的通报。
何建中是湖北仙桃人,2009年3月任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司长,2011年10月升任部党组成员、政策法规司司长,2013年擢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负责航运管理、水运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救助打捞和交通公安工作。
4月遭处分后,何建中在5月底还以交通部副部长的身份履职,显示这一处分未影响其所担任的职务。何建中5月27日以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身份出席交通运输部召开专题会议后,29日又参加交通运输部党组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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