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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民用水户超计划将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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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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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摘要]非居民生活用水户超计划40%以上的,按标准水价3倍加价收费。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玉琴)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提出非居民生活用水户若超计划用水,将加价收费,其中超计划40%以上的,按标准水价3倍加价收费。
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城市供水、并按户安装了水表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其用水计划的核定、调整、执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根据该办法,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下达1次月度用水计划。用水计划根据城市供水能力、以用水户近3年同期抄表计费水量为基数计算的加权平均值、用水户用水量增长趋势确定。
该办法提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供水企业收水费后,将用水户核查周期内的抄表计费水量与用水计划对比,超计划部分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另行加价收费,其中超计划不足20%的,按标准水价1倍加价收费;超计划20%以上不足40%的,按标准水价2倍加价收费;超计划40%以上的,按标准水价3倍加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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