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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宝箱] [洞见]曹雪芹的后代为什么读不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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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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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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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诞辰300周年。《红楼梦》成书的两百多年间,阅读、解读乃至改写、续作的人不胜其数。然而无论同时代还是后代的读者,尽管钟爱这部伟大的小说,却无法真正理解《红楼梦》的世界。《红楼梦》所写,不过是平凡、琐屑的生活,只是曹雪芹把看似毫无价值的生活细节,与小说里的人物内在联系在一起。续作的人可以描绘那些生活,却毫不在意曹雪芹理想世界的坍塌,甚或亲自参与去抽掉这一理想世界的梁柱。至于当代读者,大观园里的日常生活早已在现代世界一无依傍,连那些生活场景都难以想象,只怕连续作也越不过去。

[洞见]曹雪芹的后代为什么读不懂他

[洞见]曹雪芹的后代为什么读不懂他

《红楼梦》2006年人民出版社
《红楼梦》的续作都是用来衬托曹雪芹的
话说贾政扶贾母灵柩到了金陵,料理了坟墓的事,接到家信,知晓宝云、贾兰中举,心中欢喜,后来看到宝玉走失,复又烦恼,只得赶回。半途中又接家书,贾赦赦罪,贾珍复职,更是欢喜,日夜兼程。到了一个叫毗陵驿的地方,泊岸待行。忽见船头上微微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他倒身下拜。贾政迎面一看,原来是宝玉。他问宝玉如何这样打扮跑到这里。突见岸上一僧一道赶来,贾政命令众家人捆了,小厮们在僧道脸上浇了一泡尿,破了妖术。经当地知县审问,原来这一僧一道,竟是宝玉干妈马道婆的同党。那年马道婆用魇魔法害宝云,又叫他们去解救,把她偷走的玉送回去,骗取银钱。
这些情节不是出自我的臆造。怎么说呢,把《红楼梦》里关节重大,贯穿始终的人物一僧一道,划入马道婆邪教集团,还蛮有创意。此创意来源于清代出现的续书《红楼梦影》。再往前推,早在《后红楼梦》里,作者便把一僧一道定义为妖人,他们用迷药迷住宝玉,打算拐到苏州卖给戏班子学戏。
自1791年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刻本问世,至迟到1796年,便有《后红楼梦》行世,可能是首部红楼续书。此后百余年间,刻印出版至今可见的长篇续书有十四种之多,其中十一部常常被提到,《后红楼梦》《续红楼梦》(秦续)《绮楼重梦》《红楼复梦》《续红楼梦新编》 (海续) 《红楼圆梦》《补红楼梦》《红楼梦补》《红楼幻梦》《红楼梦影》《新石头记》,堪称小说史上的奇异现象。《红楼梦影》大概成书于咸丰末年,作者署名云槎外史。
这位云槎外史不仅让宝玉逃脱妖人控制,中了第十六名进士,点了翰林院庶吉士,还与宝钗、袭人破镜重圆,捎带麝月和莺儿也成了房中人,而且一偿夙愿,在潇湘馆与黛玉之魂梦里绸缪缱绻一番。以致于我读到宝玉听闻自己儿子与史湘云女儿联了姻,喊出“我要作公公了”这样的话,简直要绝倒在地。
而《红楼梦》第一部续书《后红楼梦》,作者立志让林黛玉扬眉吐气,不但让她还魂复生,“送给”她一位富有的哥哥林良玉,并且她偿夙愿嫁给宝玉,与宝钗同侍一夫,一床三好。
如果我在十来岁——我第一次读这本伟大著作的年纪——读到《红楼梦影》,一定会激动不已。那时,我只想看故事。一到景致描摹、大段诗文,毫不犹豫跳过去。何况悲剧不合小孩子的口味,死者复生,接续前缘才是正理。但当你有一定的人生阅历之后,这些狗尾之作只令你愈觉曹雪芹的伟大。用鲁迅的话说,续书作者与曹雪芹“度量相去甚远” ( 《中国小说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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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照
尽管爱你,却无法理解你
据一些红学家考证,《红楼梦影》的作者云槎外史应该是女词人顾太清。《红楼梦》刊行之后,逐渐成流行读物,是文人们案头标配。据说时人嗜读《红楼梦》,已经到了开口必谈的地步。《京都竹枝词》有诗云:“做阔全凭鸦片烟,何妨作鬼且神仙。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
在此种大环境下,“海内读此书者,因绛珠负绝世才貌,抱恨夭亡,起而接续前编,各抒己见”(《红楼梦影》序)。顾太清是满洲人,后来嫁给宗室显贵。于是在她的续书里,贾府复兴成为主线。家族里男性加官进爵(贾政一路攀升到相国),女性生育繁衍,整部书里弥漫着欣悦之情和家族的勃勃生机。
对《后红楼梦》这一类续书,鲁迅有极严厉的批评:“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闲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 E. Haecke1) 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论睁了眼看》)
确实,同时及以后时代的读者,尽管钟爱这部伟大的小说,却无法真正理解《红楼梦》的世界,他们毫不在意曹雪芹理想世界的坍塌,甚或亲自参与去抽掉这一理想世界的梁柱。譬如把一僧一道归入“妖人”一类,就是把小说叙事的“超情节人物”降维处理,完全泯灭了原著的超验(宗教)视角。曹雪芹的人生观和时空观,在续书作者那里被无底线地庸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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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太清
顾太清本身是上层社会的贵族夫人,她在二十四回《红楼梦影》里,可以尽情摹写闺阁中的日常生活。饮宴,馈赠,赏景,咏诗,人情往来,皆细致入微,然而她不能接受原著小说的悲剧性结局,是以不惜改造像贾赦这样的人,让他改过自新,成为一个正人君子。
这从反面说明《红楼梦》这部小说所具有的“典范”意义。
《红楼梦》的日常生活,在现代世界一无依傍
许多人说读《红楼梦》读不下去。它不像《三国演义》《水浒传》,主要人物不是英雄、义士,就是贤相、名将,它只是劈空写一个富贵人家的日常生活(虽然索隐派们总想找个家族原型);它也不像《西游记》主题统一,法力各异的妖怪们,百计千方要吃唐僧肉,唐僧师徒则一门心思勿要被吃好西去取经。
然而《红楼梦》所写,不过是平凡、琐屑的生活。顽童大闹书房,吃吃螃蟹做做诗,穷亲戚来打秋风,或者富贵人家仗势欺人,都堪称日常生活中的“旁逸斜出”。小说所耐心准确地叙述的是不厌精细的日常生活。
在第十九回,脂砚斋,这位《红楼梦》的“解梦人”有一条批语:“形容一事,一事逼真”。
黛玉听了,嗤的一声笑道:“你既要在这里,那边去老老实实的坐着,咱们说话儿。”宝玉道:“我也歪着。”"黛玉道:“你就歪着。”宝玉道:“没有枕头,咱们在一个枕头上。”黛玉道:“放屁!外头不是枕头?拿一个来枕着。”宝玉出至外间,看了一看,回来笑道:“那个我不要,也不知是那个脏婆子的。”黛玉听了,睁开眼,起身笑道:“真真你就是我命中的‘天魔星’!请枕这一个。”说着,将自己枕的推与宝玉,又起身将自己的再拿了一个来,自己枕了,二人对面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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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林黛玉
这个小小的场面非常动人。它使我们看到:宝黛之间缠绵密切的关系,一个体贴入微,一个情深脉脉。这样一个区区细节,在读者心中却可以继续扩展,直至成为具有永恒形态的生活场景。司各特评价简•奥斯汀的话,可以原样奉送给曹雪芹:“拥有描写日常生活中复杂状况、情感和人物的天赋,这些都是我所遇见的最为精彩的。跟任何人一样,我自己也可以用武断的笔调来写,但是那种来自真实的描写与情感、让平凡的人与物妙趣横生的精巧格调,却是我力所不及的”。
这个“精巧格调”,就是曹雪芹把看似毫无价值的生活细节,与小说里人物的内在联系在一起。第三十五回里,有一个失手打翻了汤碗的细节,“那玉钏见生人来,也不和宝玉厮闹了,手里端着汤只顾听话。宝玉又只顾和婆子说话,一面吃饭,一面伸手去要汤。两个人的眼睛都看着人,不想伸猛了手,便将碗碰翻,将汤泼了宝玉手上。……宝玉自己烫了手倒不觉的,却只管问玉钏儿:‘烫了那里了?疼不疼?’”这个生活中习见的无意义的细节,透过事后旁观者的言语才发挥出它的威力。“他自己烫了手,倒问别人疼不疼,这可不是呆了吗?” 那个又笑道:“……大雨淋的水鸡儿似得,他反告诉别人:‘下雨了,快避雨去罢。’你说可笑不可笑?”这个被创造出来的“今古未有之一宝玉”,他的个性和性格随着这碗汤泼现无疑。他不是一个生活于现实世界的真实人物,但他安住于现实的枝微末节里。
在第一回里,脂砚斋评价说“真正情理之文”,他反对“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因为那样公式化、绝对化的人物和故事不近情理。不近情理,则偏离日常生活的轨道,丧失了艺术生命力。
书里人物生活在一个与生活速度平行的世界里,什么也不曾被忽略过去。第三回,黛玉到了荣国府,来到东廊三间小正房内,见炕上是半旧青缎靠背坐褥,“挨炕一溜三张椅子上也搭着半旧的弹墨椅袱”。不必每一样都簇新,那是暴发户的专利,这才是旧家大族应有的美德。 在第四十五回里,在那个秋霖脉脉、阴晴不定的黄昏,黛玉伤感的心境和愁绪,构成了那个秋灯秋夜、秋风秋雨的活的灵魂;而那种凄凉孤寂的意境,又加重了她命运的悲剧性。
这也是那位勇敢写作续书的云槎外史力所不及的。她亦写游春,写诗社,写托梦,写探友,因为她的生活阅历,她写得合乎人物的身份与地位,然而她笔下的生活细节,与小说角色的内在没有联系,甚或全然矛盾,以宝玉的为人,怎可能喊出“我要作公公了”这样的言语?她又如何写得出人物性格与细节意境的彼此交融?
某种程度上,这亦是现代人读这部伟大著作的困境之一。
在顾太清的时代,人们仍过着传统生活,生活与艺术尚未割裂。一个生活主体可能兼具艺术家身份。顾太清是一位贵族夫人,她养育诸多子女,主持家政,同时可以是一位著名的词人。《红楼梦》描述的正是这种一体化的生活。住在大观园里的虚构人物们,饮食、聊天、往来这样的生活举止,是与作诗、绘画、下棋等这样的艺术行为,混合缠绕在一起的。对于现代人来说,后者却是一种艰深的专业活动。生活于边界清晰的知识体系下的现代人,是一种专门化的生存。工作、休闲、娱乐属于不同时段的行为。在山坡上葬残花固然诗化得近于矫情,吃个螃蟹那等繁琐还要作诗,不免过分排场且难以想象。
这种起居注式的日常生活,在现代世界一无依傍。倘或胆大的当代人再来续写《红楼梦》,写饮食但知燕窝,不会作诗填词,不清楚富贵大家庭琐事,连《红楼梦影》只怕也越不过去呢!
庄秋水,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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