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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顽强”违建:13次责令整改仍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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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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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有个“顽强”违建 收到13次责令整改仍“茁壮成长”

番禺有个“顽强”违建 收到13次责令整改仍“茁壮成长”

  廖木兴/制图

番禺有个“顽强”违建 收到13次责令整改仍“茁壮成长”

番禺有个“顽强”违建 收到13次责令整改仍“茁壮成长”

  数百平方米的违建建筑,已经盖到3层多高。

  周末或晚上的休息时间内,自家附近的工地却屡屡传来建筑噪音,广州碧桂园的业主们因此拨打番禺区长热线投诉,随后意外得知该工地竟是未报建的违章建筑。更令人称奇的是,在街坊们长达8个月的持续不断的投诉声中,该违建却越建越高,目前已“倔强成长”浇筑至3层。
  针对此事,地块所有者东乡村昨日称,地块属村集体所有,但目前已经出租。番禺区洛浦街道办则表示,街道城管中队此前已多次责令该工程限期改正,但屡禁不止,下一步将组织联合行动,予以制止拆除。
  事发
  投诉未停 违建悄然建至3层
  涉事地块位于广州碧桂园正门西北侧400米处,旁边就是碧桂园的雅苑片区,两者相距不过十余米。去年4月初,有雅苑业主发现,涉事地块被人围蔽了起来,开始有人在里面动工。
  “这个工地很怪,施工时间总是跟人家不同,老是选在周六、周日施工,工作日的话,凌晨5点多钟搞到上午9点多就停了,然后傍晚6点再弄到夜里10点多。”业主黄先生说,由于工地施工大都选在街坊们的休息时间,当时就有业主拨打番禺区“区长热线”投诉。
  投诉的结果令街坊们有些惊讶。“工作人员给我们回电说,这处工地没有经过报批报建,属于违章建筑,城管部门已经在处理了。”黄先生说,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此后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业主们的投诉并未停歇,城管也多次前来执法,但工地仍像“耗子躲猫”一样地施工,至今已建起3层楼高。
  “早上早点过来,就能看到他们施工了,元旦期间他们也一直在赶工。”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黄先生还提供了一张拍摄于今年1月3日上午9时的照片,其中一辆工程车辆正在往高处浇筑水泥。
  走访
  工地内贴有多份查处通知
  昨日中午时分,新快报记者来到番禺区南浦大道水厂路口,涉事违建就位于此处,只见路边堆叠着数摞红砖,建筑物通体笼罩着黑篷布,周边用蓝色铁皮围蔽。
  随后,记者设法进入建筑物内,里面只有一对中年男女值守,其中的男子称自己只负责看场,对具体情况一无所知。记者注意到,该建筑物占地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一楼的层高超过4米,可区分为12个商铺式的单间,其中一间商铺还通往广州碧桂园小区,很容易就能改成进出通道。
  建筑物入口处张贴的一份“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旁边两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则未表明当事人身份,仅称由于施工单位“未出具规划部门报建审批程序”,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当事人签收一栏为“拒收”。三者的落款单位均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均签发于2015年11月至12月期间。
  回应
  东乡村委会
  地块属村集体所有但已出租
  由于违建十分临近广州碧桂园小区,业主们一度以为违建系该小区所为,不过,广州碧桂园物业邓经理则称,该违建物所在地块在碧桂园的征地红线范围之外,属于东乡村所有。
  昨日下午2时许,东乡村分管房建的何姓副主任坦承,违建地块的确属于该村集体土地,但目前已出租给私人使用,至于具体承租人是谁,因其具体职责是村民宅基地的管理,因此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试图寻找该村村书记或主任了解情况,但两人均不在办公室内。何副主任提供的梁书记电话也无法拨通。最后,新快报记者只能给梁书记发短信告知采访要求,但至昨晚10时截稿时,梁书记并未予以回应。
  洛浦街道办
  将组织联合行动予以制止拆除
  昨日下午5时许,番禺区洛浦街就此事通报称,该处工程所在土地属于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占地面积为520平方米,目前建至第三层楼面。街道城管中队于2015年4月17日发现该工程建设后,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由于现场未能出示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批文件,中队队员现场发出《询问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此后,城管中队又于2015年4月21日至12月30日期间,共发出12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洛浦街称,鉴于该工程屡禁不止,该街道办已将其上报列入重点打击目标,下一步将组织联合行动,予以制止拆除。
  不过,就涉事地块的具体承租人和建设者身份,洛浦街道方面并未予以回应。
  相关新闻
  限期两个月! 全市违法建设需自行申报
  新快报讯 记者李辰曦 通讯员成广伟 张运粦报道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获悉,近期,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全市所有违法建设限期两个月自行申报。
  通告显示,全市所有未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含报建手续已失效)或者未按报建手续建设的,已建成、正在建设施工或者停工尚未建成的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在本通告发布施行后两个月内向建(构)筑物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行申报。
  通报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漏报或者瞒报的,将对其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理。经核实后,申报的建(构)筑物统一录入全市违法建设查控信息管理平台,分类处理。对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等建房政策的,加强政策疏导,合法合理解决居住需求。
  据了解,未来广州市内六类违法建设将成为打击重点,其中包括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的;游资介入开发建设的;体量大和村(居)民违法建房严重超高超大的;涉嫌贪腐及渎职行为的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涉及严重违法用地的建(构)筑物等。
  广州市城管委表示,接下来将成立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临时工作机构,利用数据平台管理、黑名单制度等手段,使控违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的登记工作,认真摸清违法建设底数,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市、区协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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