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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老婆总是要有的
《五杂组》
明人谢肇淛在他著名的笔记《五杂组·人部》中,饶有兴致地讨论了女性的各个方面,比较全面地展示了他的女性观。
一是女性的过往史,并不太好,所谓“父一而已,人尽可夫”,所以古时候,离个婚都属正常。虽是宗族社会特定时期的产物,但女性似乎带有那么点原罪。
二是根据他自身的游历与亲见,将全国各地的妇女做了品评比较。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京城妇女,说京师妇人有五不善:“馋也,懒也,刁也,淫也,拙也。”这个印象的由来,是他亲眼目睹各地土鳖进京当官,远水近渴的,一不思量就娶了京城女子做妾,却都落了个悲惨下场。在他看来,京城姑娘只会享受,不会勤俭。而且有严重的帝都情节,待土鳖官员离京还乡时,这些北京姑娘是死活不肯同回的,干脆地闹离婚,闹不成就父母兄弟一起上。京城姑娘的心思很明白:“姑奶奶可不会跟您去那穷乡僻壤,更不会纺纱织布、勤俭持家。”这都谁玩了谁?来自福州的谢肇淛先生简直要出离地愤怒了。
三是制作了一个简要的美女寻访地图。扬州之地美女多,但多养童女,刻意在琴、棋、书、画上加以教习,买卖时会因才艺而加价,属于过度包装。燕赵古多佳丽,但也徒有虚名了,而且性格还不好。其他的,则南京、苏州、杭州、荆州,及他们家乡清源、建阳、兴化这些地方,有些美女,却也瑕瑜不掩。总之,谢先生笔下似乎隐含了满满的哀怨:关于《洛神赋》《闲情赋》,关于“锦瑟无端五十弦”,关于“月明林下美人来”……我—都—没—遇—到!为什么?女性总体质量太差!
接着笔锋一转,足足用了两页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讲述女性的嫉妒天性,并列举那些由嫉妒而引发的“不可思议”之事。比如有人听丈夫夜诵《洛神赋》,就投河了;有人要在喝毒酒与丈夫娶妾之间做选择,竟然眼都不眨就拿毒酒开灌了;有人见丈夫衣兜里有只妓女的鞋子,丧心病狂到带着孩子上吊自杀了。而且据说妒妇怨气也特别深厚绵长,死了都不放过。有男子终于等到妻子去世,赶紧娶妾,却不料霹雳雷直打到床头,吓得一命呜呼。有的妒妇鬼魂,还附在男人与后妻生的孩子身上为祟,连“孩子是无辜的”这一普世真理也弃之不顾了。总之,自古女人好妒,这品性真是,不说也罢。
所谓:“美姝世不一遇,而妒妇比屋可封,此亦君子少小人多之数也。”(137页)真真是赶不上好时代,女性在美貌与美德上的总评分已如此之低,却还在性情上如此乖张,就像某台的配对节目,完全不顾自己何德何能,对上来的男士,一不做,二不休,稍不如意,就灭灯驱之,竟然有千万富翁(富有之前)被二十四盏灯全灭而驱的。谢先生通过他的《五杂组》,投来如炬的目光与深刻的命题:女性的愚蠢与堕落,正在这个社会中加剧。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老婆总是要有的
《韩熙载夜宴图》局部。
但命题提出后,不见得就会受到重视,这与深刻与否无关。因为时移世异,事变迥殊。女性的问题不见得有所改观,但大数据已经未雨绸缪地公布了一个统计,即:不久的将来会出现三千万的男女人口比差。这种比差之下,谢肇淛先生关于女性的原罪、天性、品行、外貌等方面的考量与忠告,完全被当下的学者搁置了。既然时移世异了,礼亦宜变。在配对的基本指标不能完成的时候,更高层次的追求是谈不上了。不但可以不追求女性上述种种情况的改善、改良,甚至还可以降低要求。容忍那些女性的不完美?好像没问题。那些不完美要是发展成罪恶、恶心呢?好像也没问题,可以由两位,甚至三位以上的男人来分摊承受。毕竟,配对才是最重要的任务。
逻辑类似于“没吃饱饭,就不要谈其他”,但是“人的基本权利与基本诉求”的大招牌一打,逻辑也就乱成一团,回归到我们朴素唯物主义的立场了:“老婆总是要有的。”管她是他呢,还是她是他的呢。
不过,除去逻辑不说,这里还有一个致命的操作性变数。先祭出一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无逻辑者大概也能明白个一二了。就有那么些个女的,宁可作妾,扰乱配对指标,也不愿让两至三位好心男人来分摊她的罪恶啊。又或者更有些个女人,有着“我的罪恶我自承担”的勇气,完全不把自己纳入分配指标内,毕竟您这配对也不好强制执行不是?
西门庆先生就不会这么too young, too simple地空想,认为多少银两砸桌上,就立马能来一金莲;并且随着这银子分量的大小,金莲、瓶儿、月娘可随意互换。作为一介土豪,他谦虚而理性地听从了王婆教导的五字真诀,事实证明他大获全胜。女人是好是坏先不管,西门庆先生至少认识到,女人是活的。
在魏晋时代,与婢女私通被视为是饥不择食,为人不耻。那时,还是一个贵族的时代,讲求门阀,最漂亮的女人,也越不过这个线。到了谢肇淛的明代,他遗憾国色不可得,可见女生足够漂亮的话,身份的逾越不成问题。如一些学者已经指出的,这是一个文化下行,逐渐进入平民时代的进势,这是毋庸置疑的。
行文至此,不禁又要怀念乡先贤阳明先生,“人人可成圣贤”的理想哪不对了呢?竟然被活生生指斥为“狂禅”,又被欢快的现世享乐所抛弃,尘封到岁月里去了。若不想平民社会堕落成末人社会的话,男人关于女人的讨论,其实还可以有另一种形式,以及另一种行动的。比如,回到女人成为女人之前的阶段,讨论一下性别差的形成,以及可以做的事情等,当然,这不局限于男性。
笔者小时候春游时,青山绿水的途中,经过一黑黝黝的深潭,潭边有一大石,石上大红色填底镌的大字:“严禁溺女。”旁边落款:“民国一十六年。”当时慌忙从潭边逃开,真怕有一双手穿过岁月,把自己也摁进潭里去。后来查阅了明清时期的大量方志,摘录了不少笔记,记录此类事件数不胜数。
明清时民间溺女成习,而地方官,从府、州到县,尤其是县一级的官员,多有费心苦力为之禁者。先是行禁令的比较多,意识到“不可教”后,则多采用禁令与扶助并行的方式,有资助钱粮令其家抚育女婴的方法,也有建育婴堂的方法(可参见李天纲教授的相关论文)。最没良心而有恶行的妇女,考虑到自己没被扼杀的前因,又考虑到没被强行配对的后果,或许会对进行这类思考与行动的男人,存一份好感吧?以此,或许才能对“配对”者的计划有所推动吧?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老婆总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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