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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眼下正值年底,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进入高发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通讯员粤仁宣报道:眼下正值年底,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进入高发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各级人社、公安、住房建设、交通等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10月起就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16年春节。这次欠薪综合治理“部署早、行动早、执法严、力度大、责任实”。
预警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欠薪隐患矛盾排查预警。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欠薪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是加工制造、工程建设、餐饮服务等行业和企业密集、用工量大的地区,下工夫排查到位,真正找出欠薪隐患。对存在隐患的要列入台账,分级分类实施重点监控,及时跟踪化解,力争做到当月排查当月化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检查
畅通欠薪行业举报渠道
提早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人社、公安、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和总工会等6部门从10月20日起至2016年春节前联合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面加强对欠薪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检查。住建、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业在建项目全面检查,督促建设、施工和劳务分包单位按进度及时拨付工资款。纠正和查处不依法支付工资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职工举报投诉欠薪的行为,各级第一时间受理、依法快速处理。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欠薪案件优先开庭、优先审理、优先裁决。工会组织要搭建企业与职工经常性的沟通平台,及时掌握职工工资支付诉求,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欠薪违法行为。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困难帮扶。
高压
建立欠薪“黑名单”制度
加大欠薪企业违法失信成本。各级人社、住建、公安、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形成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和高压态势。各地人社部门要落实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按季度公布制度,在10月和2016年1月前各公布一批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建立欠薪“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欠薪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工商、住房建设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使企业“一处欠薪,处处受限”。企业重大违法行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违法欠薪企业在银行贷款、评优评先、融资上市等方面予以限制。政府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发改部门按照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规定,对该地区新上马政府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建设部门对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的,依法给予从严处罚;对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行政处罚,并按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招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等行政管理措施。对恶意拖欠分所企业工程款或劳务人员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年内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并将有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单位录入“欠薪投诉公示栏”进行公开曝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
打击
集中查处一批恶意欠薪案
加大恶意欠薪罪案件打击力度。完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切实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的规定,从速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年底前集中查处一批恶意欠薪刑事案件,做到“查处一批、移送一批、抓捕一批、审判一批”,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强大合力。
宣传
及时投诉企业欠薪行为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用人单位了解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是法定义务,采取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构成拒不支付报酬犯罪的,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大劳动者要循法律途径,理性主张工资报酬等权利,可通过12345、12333维权热线或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机构,及时举报投诉企业欠薪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省政府安排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2016年1月上旬对全省各地开展整治欠薪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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