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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兴杰
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专程出席了这次大会并发表了主旨演讲,系统阐述了中国的互联网治理的理念和原则。乌镇,这座古老的江南城镇,也因互联网大会而带有了全球化的色彩。互联网,的确可以让古老与现代零距离接触,也为世界各国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发展中国家也获得了弯道超车的机会。当然,互联网时代,对各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的理念提出了尖锐的挑战,互联网秩序的重塑不仅需要多元的声音,更需要多元力量共同塑造规则和秩序,话语权,终归还是要靠实力。中国互联网空间的壮大,由此而产生的巨大的规模优势也会慢慢形成互联网世界里面的中国重心。无疑,乌镇有可能成为互联网治理的“香格里拉对话会”,甚至成为互联网版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当然,这最终取决于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能否嵌入到世界之中,中国的声音能不能变成世界的主流。
互联网,被认为是陆海空天之外的“第五空间”,将不可避免地重新塑造新的全球地缘政治形态,因为互联网不仅仅提供了一种交往的方式,让全球30多亿网民处于一个虚拟的空间,地球村至少在这个空间中已经变成了现实,虽隔千山万水,也可以即时且几乎零成本地进行交流。进一步说,互联网改变了人的生存状态,甚至说,互联网过度侵蚀了人的生活,甚至“俘虏”了人的生活。正因如此,互联网已经变成了新的权力容器和财富增值的土壤,犹如骑兵带来了陆权时代,帆船带来了海权时代,互联网让一个虚拟的空间变成了大国博弈的“处女地”。
互联网带来的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时代,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关上大门,孤芳自赏,就像非洲部落的矛枪无法对抗欧洲人的机枪一样。互联网空间之外的国家和团体已经被淘汰或者自我淘汰,随着互联网的拓展,权力与财富都会呈现出新的形态,进而会带来政治经济权力格局的重新洗牌,国家之间如此,人与人之间也是如此。中国从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21年的发展已经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互联网经历了“野蛮生长”之后,到了一个沉淀与重塑的时刻了。如何建立有序、有活力的互联网秩序,已经摆在各国的面前。
互联网带来的发展红利与技术红利,无可否认,但是,这一开放的全球空间中,存在着很多的灰色地带,更重要的是,互联网空间中可以匿名,由此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如何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如何界定互联网自由也就变得越来越迫切。互联网是虚拟的,但是互联网中的人却是活生生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法律框架之下,才有自由、秩序、责任这样的概念。自由的底线在于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和自由,而秩序并不代表管控,而是需要保障个体法定自由的基础之上的秩序。进一步说,互联网秩序的重塑需要法律、效率与正义等多个层面的平衡。
互联网还处于发展之中,互联网秩序的重塑也刚刚开始。至少目前来看,互联网秩序的建设存在两种不同的路径或者主张:一是互联网主权论,一种是互联网自由论。习近平主席在乌镇的主旨演讲中就明确提出,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首先要坚持的原则就是尊重网络主权。这也是中国互联网治理的基本原则,甚至是底线。从2010年6月中国发布《中国互联网状况》的白皮书,第一次提出互联网主权的概念,当时还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关系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应该说,彼时的互联网主权还是传统主权观念之下的一个子项。作为一个新的概念,“互联网主权”也在不断地发展,更是体现出了互联网空间中,不同国家的利益诉求,更是符合了发展中国家对互联网比较清醒的认知。
如习近平主席所言,互联网的本质在于互通。互通则源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如果没有规模,互联网也就不存在了,规模越大,互联网的优势就越发挥出来,因庞大的网民规模,互联网平台的盈利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稀缺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信息的成本因规模优势而不断降低。当然,当下的互联网只是半个世界,还有另外一半的人生活在互联网之外,未来互联网发展还需要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投入,虚拟空间的建设需要现实的基础设施作为支撑,由此,互联网也呈现出比较强的属地管理的色彩,当然是传统主权范围内的一个子选项。
然而,互联网又与铁路、公路不一样,如果不接入国际互联网中,它的作用又会大打折扣,毕竟全球80%以上的信息是英文信息,全球主要的服务器主要在美国、瑞典、日本等国。互联网所内涵的开放性也迫使其具有国际性,因此互联网主权又具有了另外一种属性,即互联网时代的主权应该如何界定呢?就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资本自由流动,跨国企业获得了与东道国政府(主权)进行博弈的筹码和空间,最直观的体现在税收问题上,为了留住跨国资本,各个国家都削减了企业所得税率,企业对于各国财政的贡献率大大下降。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主权的内涵和本质也在悄然变化,互联网作为一种改变时代的力量,自然也会改变主权的形态。可以说,互联网与主权需要相互适应,协同演化。
互联网的开放性并不意味着这是个自由放任的空间,更不是说它就是无主空间。就当下而言,还没有一种政治组织可以取代主权国家实现“全球治理”。互联网作为一种全球议题更需要主权国家的积极作为,尤其是大国的作为。如同气候变化问题一样,没有中国、美国等大国的参与和支持,就不可能形成全球的共识。在互联网领域,美国有技术的先发优势,美国有完备的互联网立法,也有最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公司,甚至最强大的网络战的部队。而中国作为后起之秀,坐拥巨大的规模优势,中国网民已经达到6.7亿,占全球网民的五分之一左右。这不仅塑造了全球五分之一的互联网空间,也意味着巨大的市场空间。这也是中美等国进行协商与妥协的基础所在。
美国等国主张的是“互联网自由”的治理理念,强调多方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尤其是企业的自由。美国比较关注的是商业领域的互联网自由问题,尤其是知识产权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美国不关心自己在互联网空间中的主权,而是说美国在互联网领域中的实力和影响力早已溢出国界,主权对于一个拥有霸权地位的国家来说是一种限制。美国拥有非常强大的网战军队,斯诺登事件更是暴露了美国在互联网领域中的进攻性特征。当然,互联网领域并不仅仅是政府之间博弈的舞台,更重要的是它为企业和个体提供了交往和发展的平台,因此,互联网秩序的重塑也需要多元力量的介入,唯有如此,才能让互联网空间充满活力。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电商平台,而中国的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本身就是在开放的空间中创建与成长起来的,包括资金、技术和理念,中国提出的“互联网主权”概念必然也包含这一深刻而鲜明的发展经验。
一种真正具有全球性的互联网秩序需要吸取两种不同的主张,乌镇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也为各种观点的交融提供了平台。借助这个平台,中国治理互联网的主张和观点得以传播,在这个注意力稀缺的时代,乌镇本身就是一个观念营销的窗口。地球村的现实以及面临的各种困境,终归让各国彼此意识并接受多元的理念,在不断寻求最大公约数的过程中形成治理互联网的全球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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