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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提高突发事件救助标准 上限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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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0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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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悉,东莞市从2012年起建立起临时救助制度,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该市累计已救助困难群众139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近500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王永强报道 昨晚,东莞市政府发布了新修订的《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突发事件的救助标准提高到了10万元的上限。
按照《办法》,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其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社保部门认定)累计超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由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大病保险待遇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个人自费部分给予救助5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据悉,东莞市从2012年起建立起临时救助制度,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该市累计已救助困难群众139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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