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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 天津法官在山东青岛被非法拘禁十二小时
2014年9月16日,天津静海法院的两名法官因一股权纠纷案,到山东省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办理股权续封手续。
上午9时40分许,两位法官找到该局副局长戴学林和杨霞(女),在出示各种证件后,向其依法送达财产保全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此次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是对原保全裁定的续封),戴学林和杨霞当即表示拒绝签收,两位法官遂依法向其留置送达并拍照备查,此过程中,这两位局长不但不配合,还送出消息。在两位法官办完留置送达备查手续后不久,开始有人聚集到崂山分局,开始时约30余人,后越聚越多(中午最多时达200余人)。10时15分许,开始有人被放入该局办公楼内,两位法官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及案件卷宗安全,便在戴学林办公室没有出来并将门反锁。此时,约20余名聚集人员围堵戴学林办公室,并反复敲打门窗玻璃,还有人呼喊谩骂和侮辱人格性的语言,两位法官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天津法院的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先后三次拨打“110报警”,天津方面立即与崂山区委书记齐家滨、区长杨鹏鸣、崂山区公安局局长联络沟通,希望立即派人护送两位法官离开现场。11时30分许,约10余名身着“武警制服”人员赶到现场。戴学林局长称聚集人员系青岛市崂山区山东头居委会(系本案第三人)村民,要求两位法官出面去五楼会议室与他们对话解决,否则局势有失控危险。在该局五楼会议室协商解决过程中,大批聚集人员涌入会议室,他们情绪激动,言辞激烈,限制该两名法官外出,并出现有人向两位法官投掷矿泉水瓶、谩骂、拉扯、推搡、踢踹法官、多次撤走法官座椅等过激行为,同时提出要天津法院的两位法官收回留置送达的法律文书、删除留置送达时拍摄的照片等无理要求。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保障天津法院的两位法官人身安全,经天津法院领导批准,被围的两位法官当场将留置送达时所拍摄照片删除。后围攻人员又提出要求天津法院的两位法官出具材料,写明“当日未到该局送达,当日送达无效”等内容,该无理要求被该两名法官当场拒绝,随后又要求该两名法官以录音形式证明以上内容,至此,双方僵持不下。下午17时许,当地法院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聚集人员仍坚持要求该两名法官出具证明,否则无法保障该两名法官的人身安全,后经青岛中院及崂山区法院协调劝解,天津法院的两位法官无奈出具了内容为“兹证明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6日作出的2010静民初字第3958、3959、3960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年9月16日全部收回”的“证明”,此时已晚上21时许,聚集人员才同意将天津法院的两位法官放行,离开现场。
本案协助单位主体是崂山工商局,表面是第三人妨害公务,实质是工商局利用非法手段,联合、组织当事人对抗法院。聚集人员所提的无理要求和内容均与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有利害关系,如“收回送达文书”、“删除送达照片”,无非是配合该局摆脱法定协助义务。这种内外串通,通风报信,组织指挥聚集的人群围攻、干扰法院工作人员正常执法的行为,属暴力抗法行为,是严重的犯罪。
当天事情发生后,天津、青岛的各方相关人员均与崂山区区委书记齐家滨(当时在加拿大)和区长杨鹏鸣、崂山区公安局局长取得了联系,希望他们安排干警救出两名法官,护送其离开青岛,他们均承诺保证天津法院的两名法官的人身安全。在之后全部10多个小时的非法拘禁中,崂山区公安局局长带领队伍一直在现场,天津方面和崂山区区长杨鹏鸣的联系也一直没有中断,但是却一直没有人阻止围攻人员,任由他们将两位法官从二楼“拉扯”到五楼会议室,长时间围攻,谩骂。直到晚上9点多,在天津法院两名法官被迫写了收回上述“民事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证明”后,区某领导立即回复已经安排崂山区法院人员请天津法院的两名法官吃个饭,然后送走,这说明区领导一直在分分秒秒的关注、跟踪此事。
第二天上午,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崂山分局的这两位副局长又放出消息:上一年度的续封,将在9月28日到期,让聚集人群每天派几十人在该分局门口守候,见到天津口音的人一概截住。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有二:一方面可以确保法院无法再来查封。另一方面也埋下一个伏笔,即如果事后有人调查聚集人员是如何得知消息并及时到达现场的,他们俩就会说“该聚集人员一直在该分局门口守候,是自己看到天津法院的法官的”。另外,他们还在崂山分局内部开会宣布一条纪律,明确宣布:凡是来自天津的信函,一律不准签收,而且还特别嘱咐:写“拒收”两字也不行。
综合看下来,在这次群体事件过程中,人为组织,串通的迹象非常明显,情节极其恶劣。
一 、崂山区工商局有关人员当然责任人,他们用招集当事人,组织群体事件的方式,成功达到了不配合天津法院法官执行续封的目的。
二 、该事件的全过程中,聚集在崂山分局现场的人数大部分时间有30-50人,只有中午人最多时达到200多人,从上午10点多到晚上9点多这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里,崂山区公安部门完全有力量护送天津的两名法官离开现场,而不是任由该天津法院的两名法官长时间无保护,被聚集人员谩骂、拘禁,最后迫使两位法官宣告放弃执行公务。是谁让公安人员按兵不动?幕后黑手是谁?
尊敬的领导,由于天津法院的两名法官被迫出具了内容为“兹证明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6日作出的2010静民初字第3958、3959、3960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年9月16日全部收回”的“证明”,所以该标的物处于非常危险的状态。
法律的尊严不容侵害!法官的人格不容污辱!请领导于百忙之中关注此事,依法调查相关部门不作为,甚至有人串通组织群体事件妨碍公务,非法拘禁法官的违法行为;依法支持天津静海法院依法执行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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