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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7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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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平公正了,教育改革就成功了
据媒体报道,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显然是此次改革最为鲜明的一个特点,也是此次改革必须达到的目的。
众所周知,以1977年高考为起点的考试招生制度,实施三十多年来,从总体上讲是成功的,也是符合我国科技、教育发展实际的。对于人才培养、经济发展、科技振兴、社会公平等都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是,任何一项制度,如果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及时对制度作出调整与完善、优化与提升,也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引发越来越多的矛盾。
就目前的考试制度、特别是高考制度来看,矛盾和问题也已经越来越明显,且这些矛盾和问题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考试制度本身,而延伸到很多方面、很多环节、很多领域。特别是围绕高考制度而发生的择校、分班、分文理科、加分、收费等,几乎没有一个方面不存在比较多的漏洞、出现比较多的问题。也正是因为一考定终身的应试教育方式,已经让教育资源配置出现严重的失衡和不公平现象,并伴随着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以至于在老师队伍也出现了与身份完全不相称的现象。而对学生来说,也在应试教育下变成了分数的奴隶,形成高考前后两重天的现象,高考前死啃书本,高考后连书本也不愿拿,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都是高分低能,根本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更重要的,由于各级、各学校以及学生、家长等都被分数所左右,因此,不公平、不公正的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有权、有钱、有关系的享受的优质教育资源多,学生成都的机会也大。反之,普通家庭的学生,则明显享受不到优质教育资源,或享受的程度较低,成都的机会也就相对较少,以至于目前的教育资源已经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异。原本最为公平的考试制度,也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及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中,也慢慢地失去了公平的含义,甚至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成为了制造社会不公新的土壤。
虽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等也在试图通过改革等手段,解决应试教育带来的问题。但是,由于没有有效的办法所替代,加上既得利益者的竭力阻挠,改革工作始终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别的不说,仅小学不择校、不分好差班一项工作,就始终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到了初中、高中,这种现象就更严重了。而以分数论英雄的教育方式,也使得老师和学生都被分迈出三六九等。
所以,意见将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无疑是抓到了问题的根本、牵住了考试制度的牛鼻子。关键在于,如何促进公平公正,如何让考试制度能够从起点到终点都在公平公正的元素下建立,而不是从起步开始就留下太多的不公平、不公正因子。如小学的入学方式,就应当以区域进行划分。即便也会出现学区房紧张、价高等方面的问题,但比起择校来,还是要好得多。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区为也促进教育公平,开始在小学各学校间进行老师交流的方式,尤其将公认的教学质量高的学校的老师交流到教学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已经对家长选择学校产生了许多积极影响。如果这样的交流工作能够持续下去,并形成常态化,小学之间的攀比问题可能就可以得到有效解决了。如果能将该项工作推广到中学,那么,整个教育的校际差距问题也就能够解决了。自然,对教育公平就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显然,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就应当多一点象老师交流这样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而不是说些原则话、原则意见。而意见首先在沪浙两地取消文理分科,一定程度上,也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方面。至少,这样的改革能够给学生更大的发挥余地、更多的施展才能空间,而不是从高考开始就将他们的“志向”限制起来。
总之,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来说,必须把如何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根本,作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准。只要改革能够对公平公正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那么,这样的改革,就不可能不成功,也不可能不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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