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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日记] 两问云南省高院:没有申请再审却再审?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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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问云南省高院:没有申请再审却再审?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重发)


  (呼吁全国读者关注热线:13708632418

我是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某单位的职工王女士,关于我投诉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主任医师,医学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和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法官赵丽萍以及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丽仙在我与理发店老板娘覃忠瑜侵犯我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涌现出的诸多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的行为的帖子通过天涯、新浪、凤凰、网易等论坛发表以来,读者超过了100万人,《生活新报》等媒体介入采访,全国读者对后群专家和赵丽萍及王丽仙法官如此做法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
但是,在铺天盖地的网络监督下,我却得到了一个在中国司法审判史上都极其罕见的匪夷所思的结果,我只是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并没有请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云南省高院却自行立案审查,最终下达了《民事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
我的案件还处在检察机关立案审查阶段,检察机关最后结果如何?还没有给我一个说法。云南省高院的法官曾经就我投诉赵丽萍、王丽仙的诸多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的行为给我来电说,要我交一个再审申请书给省高院,我考虑到这是检察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我就拒绝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书。面对我控告医学专家后群和赵丽萍、王丽仙的诸多不良行为曝光之后,云南省高院不知是不是杜撰了再审申请书?更加让人瞠目结舌、目瞪口呆、大跌眼镜的是:云南省高院是于2009年11月16日下达《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而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的时间却是2009年9月25日下发的(裁定在前、受理在后)。
在伪造我提交了“再审申请书”之后,云南省高院“裁定在前,立案在后。”是谁导演了这起滑稽的司法游戏?我们通过网络继续控诉后群和赵丽萍、王丽仙的不良行为,将云南省高院“裁定在前,立案在后”的证据曝光于天下,我们也知道(估计)云南省高院将以“疏忽大意,日期大错,不存在裁定在前,立案在后的问题”而欲将其“合法”化。
可能出现的这种解释能够站稳脚跟吗?请全国网络读者高度关注云南省高院为此可能作出的解释。全国网络读者和法学专家,我们将及时报告云南省高院的答复,请你们一如既往的关注。
                                                                                2010年3月22日  
  
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裁定在前、立案在后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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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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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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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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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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