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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 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南方新闻网,省内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定于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5月联合举办以“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请各地各部门积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征集推介一批多种形式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发挥“讲好故事事半功倍”的优势,通过艺术的形式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更好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把人们寻梦的理想讲述出来,把人们追梦的奋斗展示出来,激发广大人民的奋斗热情,坚定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18日——2014年2月28日 三、征集对象 专业文艺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题材内容不限,形式分为文字、音频、视频三类。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在5000字以内。 2.音频类: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A、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五、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紧紧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4.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六、申报要求 1.参与者可以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任意一家网站上传作品,也可通过实物邮寄方式进行投稿。三家网站只上传或投稿一家,不重复投稿。 人民网链接地址: 新华网链接地址: 光明网链接地址: 2.在全国开展征集活动期间,省委宣传部、南方新闻网将同期面向全省联合开展同类作品征集活动,即凡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投稿参加全国征集活动的作品,皆可向南方新闻网投稿。 南方新闻网链接地址: http://www.southcn.com/ 3.提交作品须同时写明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并在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投稿作品的显要位置注明“广东报送”字样。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选事宜。 4.参赛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七、日程安排 征集推荐活动时间跨度为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5月,分为征集初选、宣传终选、集中推介三个阶段。 1.征集初选阶段(2013年12月18日——2014年2月28日) 在各主要新闻媒体刊登征集活动的消息。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及南方新闻网显著位置设立征集活动的专栏,刊登活动启事。 2.宣传终选阶段(2014年3月——4月) 作品初选后向社会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在各主要网站设置初选作品专栏,组织相关作品介绍、网上投票等。组织电台、电视台广泛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并通过召开作品研讨会、发动各类文艺评论力量等方式,扩大作品影响。经过网络投票、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共同评选后,确定各类优秀作品的重点推介名单。 3.集中推介阶段(2014年5月) 优秀作品的集中推介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线上继续进行作品网上展示,并推荐到其他网站进行广泛传播。线下推介可将优秀作品集中安排发表、播放等,扩大宣传声势和传播范围。同时,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发行。 八、入选名额及扶持经费 对确定入选全国重点推荐的60部作品,中宣部文艺局等单位将给予创作扶持经费。其中,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5000元。对广东确定入选全国重点推荐的作品,省委宣传部将按照全国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的上述标准给予同等奖励。 对确定入选我省重点推荐的30部作品,省委宣传部将给予适当的创作扶持经费。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全省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地本部门文艺工作者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此次征集推介活动作为展示广东文艺创作实力、提升广东文化形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请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汕头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美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党委宣传部,动员本校师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2.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引导广大群众准确领会中国梦精神实质,紧紧围绕我省近年来涌现的一批体现中国道路、中国力量、中国精神的模范事迹,用艺术的形式生动鲜活地再现出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委托省内有实力的新媒体文化传播公司进行重点题材的文艺创作,争取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影响广泛的文艺作品。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省内新闻媒体单位要对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推介,迅速转发征集推介通知,及时对我省获奖的优秀作品进行展映展播。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要组织文艺小分队深入基层,将获奖作品送到百姓身边,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文化发展繁荣的成果。 特此通知。 广东省委宣传部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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