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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青年朋友们: 想要穿上军装,但已错过入伍年龄? 曾经穿过军装,想要再次梦回军旅? 现在,你的机会来了! 欢迎你加入茂名市应急通信保障连!
一、参加民兵组织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明确,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22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38条明确,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二、民兵的任务 “急时应急、平时服务” 平时民兵在各自岗位上工作。 急时根据政府部门和军事机关正式通知,执行救援、维稳、防控等任务。 每年训练和任务时间不超过12天。
三、实现民兵梦想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在政治上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通信专业技术特长人员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茂名军分区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四、享受民兵组织待遇 1.免费参加体检。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2. 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不低于280元/人/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同时享受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3.优抚优待保障。参加民兵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 4.体验军事生活。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分队,每年由组训单位集中组织训练,主要训练共同科目(含实弹射击)、专业科目及任务行动等内容。通过军事训练,可以强健体魄,体验军旅生活,圆了“当兵梦”。
五、提升编兵单位拥军情怀 把开展民兵工作和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经营有机结合、互助共盈。企事业单位鼓励员工积极参加民兵组织,有利于对企业文化的宣传造势,提升社会认知度,培塑企事业单位的价值导向,彰显单位领导的拥军情怀,同时,通过参加军事训练,能够培养员工优良作风和集体观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益。
联系人:李连长 联系方式:13922033226 茂名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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