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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的悲观后,更多信托人士开始对8号文进行乐观方向的解读。 而部分“灵活的”信托公司更是转变思路,推出绕道新规的信托产品,以便在当下市场谋得一席之地。
绕道监管产品出炉
部分信托人士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8号文对通道业务冲击巨大,下发后各家公司早已进行多轮探讨,普遍认为此次新规的核心是规范管理。
而对信托公司而言,由于8号文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从业务熟悉程度和监管便利性来说,信托公司要优于券商、基金等机构,因此有望在之后的通道业务中分得更大一块蛋糕。在对未来通道业务格局充满乐观预期的同时,部分信托更是迅速作出“创新”反应。
如8号文规定,此次要进行规范管理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将“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纳入范围。而广州某信托人士告诉记者,针对此规则,目前已有信托公司设计出“强制分红”信托产品,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绕开新规监管。
一般来说,“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要求融资企业承诺分期支付信托资金本息,最终累计的现金本息将成为信托投资人的收益所得。
而在8号文后,原本约定的“本息支付”改头换面成了“强制分红”,债权关系在表面上变成了股权关系,也就不再归属于旨在规范“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8号文”监管之列。
记者获取的一份信托产品合同显示,信托与融资方约定“以信托资金以贴现方式购买融资方持有的企业股权分红权”,当“信托公司在约定时点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低于预期金额,融资方承诺补足”。
不过,上述信托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由于资产和资金都来自银行,新产品只是换汤不换药,仍是彻头彻尾的通道业务。
瞄准资产证券化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8号文第五条提出的“非标理财业务的规模不超过理财规模35%和总资产4%中的较低者”,不少银行事实上处于超标状态。
为解决上述问题,各家银行可选的一条整改路径,就是通过资产证券化转换,即将非标资产转换成标准资产。
业内人士预计,此举也将为信托公司带来新的业务良机。
据北京某信托公司研究部人士介绍,整个资产证券化业务链条涵盖了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以及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机构等。而在去年放开的5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不少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已有紧密合作,并推出了多款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上述人士称,“虽然这些产品由银行主导发行,信托公司在其中发挥的主要是受托人通道功能,但未来信托公司仍可以尝试在产品交易结构设计、信用升级、产品推荐等方面进行突破,在资产证券化中发挥更重要的功能,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组织者。”
他相信,这也会给信托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盈利模式,这有助于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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