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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新会住酒店奥迪车车窗被砸 免费停车场不愿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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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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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说啥-渭南论坛】近日,深圳的杨先生入住新会区某酒店,将其所驾驶的奥迪牌小轿车停放在该酒店配套的停车场内,次日,酒店在杨先生办理退房手续后,向其发放了一张盖有酒店业务章的停车票。岂料,当杨先生持票取车时,发现车门玻璃被打碎,后经某汽车厂检修,共支出3000多元维修费。杨先生把情况告诉酒店并要求赔偿损失,但商家表示,该停车场是免费停车,并未收取停车费,不存在消费关系,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杨先生无奈之下投诉至新会区消委会。
【各执一词】
区消委会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因为杨先生并非本地人,于是委托朋友霍先生代为处理投诉事项。霍先生表示,当时投诉人入住酒店时,使用了酒店提供的停车票到指定的停车场停车,离开的时候发现车门玻璃被砸碎,酒店应该负责任;酒店方则表示停车是免费的,只提供场地,不提供保管,所以不需要赔偿。
【消委会调解】
由于双方的态度比较强硬,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商家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停车行为本身虽然并无直接消费,但是,杨先生作为顾客到酒店消费住宿,与酒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且该停车服务是与酒店住宿这一消费行为挂钩的,酒店有责任保障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别人侵犯了顾客的财产并造成损失,酒店虽然不是侵权方,但也应承担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酒店虽然没有收取保管费用,但是停车服务实际上已隐性包含在整个服务内容当中,且酒店有停车票提供给顾客,车辆被损坏,说明酒店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必须为杨先生的财产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酒店方同意提供三晚住宿给投诉人,消费者也愿意让步,至此,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消费提醒】
免费停车成为商家吸引顾客的普遍做法,但由此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建议提供此类服务的商家除了要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外,有条件的话最好安装监控设施。同时,商家提供停车服务前务必检查车辆基本状况,并予以登记确认,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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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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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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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我说话的余地…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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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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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喜欢贴子还是发贴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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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子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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