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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警方锁喉夺走房客命
事发后钦州警方隐瞒死讯毁灭证据,用防暴警驱走家属
广西钦州市警方在查房时,采用锁喉、拖打等残忍方式,在不到一个钟头里,将一名30多岁的酒店男房客性命夺走。暴行发生后,警方不但隐瞒死讯,还迅速赶到酒店将民警施暴的监控录像硬盘拆走。面对家属讨要说法,警方置之不理,还滥用防暴警察,将家属驱离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办公室。
南珠派出所连续多名锁喉
事情发生在2015年8月21日。广西北流市石窝镇东华村、32岁的孟海,与同伴吴先生,住在钦州市北部湾大道桂海商务酒店的该酒店的401号房里。当天凌晨4时左右,有两个身穿便衣的男子敲开房门,自称公安查房。后来又有一名便衣过来,3人一起将孟海强行带离。
据吴先生后来描述,当时由于孟海行动迟缓,3名便衣中就有一人扑上来,对孟海进行锁喉。3个人连锁喉带拖打,将孟海拖进酒店电梯。发现情况不对的吴先生当时大喊:“这样搞会死人的!”但没人理会他。吴先生要跟去看时,电梯门已关闭。等电梯升回4楼时,吴先生发现电梯内散落着孟海的钱及钱包。
当吴先生追下一楼时,发现这3名便衣还在继续对孟海锁喉、殴打。在拖打至酒店门外数米时,孟海被双手反铐。在便衣松手后,孟海已无法站立,倒地蜷缩,失去知觉。吴先生赶上前呼唤孟海,对方已失去知觉,无法回应。
在孟海生死未卜之际,吴先生和酒店保安等人,又目睹了这3名便衣警察更加残暴的一幕:他们将昏迷不醒的孟海翻过来,用膝盖撞击,再拖到路边,塞上面包车带走。
事后家属方才知道,当天凌晨对孟海进行锁喉、拖打的便衣,是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南珠派出所的民警。至于3名便衣的身份,有几个是民警,有几个是协警,钦州市警方至今拒绝公布。
钦州警方隐瞒死讯毁灭证据
事发当天凌晨4点37分,孟海的朋友何先生接到吴先生的电话,知道孟海被抓后,从钦州市的家中赶到酒店。查找遍了钦州市的巡警、治安大队、文峰派出所,都不知道孟海到底是被谁抓走的。
当天凌晨5时20分,何先生返回桂海商务酒店,遇到南珠派出所的民警来酒店搜查酒店录像,才知道施暴者正是该派出所的民警。亲友们急于知道孟海的情况,但南珠派出所称“正在处理,不能见人”。
当天上午11时,孟海的亲友到南珠派出所送饭给孟海,被派出所告知已经给饭孟海吃过了。亲友们一直在派出所等到下午4点多,都没有孟海任何消息。知道当天晚上6点35分,南珠派出所才告知孟海的妻子施玉艳,孟海已经死亡。
孟海到底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死亡的呢?事发后,死者家属查找了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证实警方隐瞒了孟海死在派出所的事实、隐瞒了死亡时间长达13多个小时。
据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接诊医生、接诊记录显示,在南珠派出所强行拖走孟海后不久的凌晨4点36分,120就接到一个手机号为13737763601的报警电话。医生在两分钟后的凌晨4点38分出诊到南珠派出所。4点42分发现孟海光着上身躺在派出所的水泥地板上,已经没有心跳、呼吸。虽然经过医生就地抢救、又拉回医院抢救,但在8月21日凌晨5点52分宣布死亡。
这就是说,身体健康正当年的孟海被南珠派出所锁喉、拖打回所里后不久,已经死在了派出所里。
更令人发指的事情还在后头。因为桂海商务酒店记录了南珠派出所民警施暴的过程,在孟海死亡当天上午7时30分,民警就赶到酒店,在不开具任何扣押凭证,就将酒店的监控录像主机硬盘强行拆走。当天晚上八九点才将硬盘送回,还要求签收单据。酒店人员发现监控录像已被删除,便找来技术人员想恢复数据,但发现警方送回来的硬盘,竟然被调包了,警方换了一个出厂日期为2015年8月13日的新硬盘。
钦州警方包庇、隐瞒还在继续
孟海死亡后,家属到钦州市殡仪馆查看尸体时发现,他的喉部、下巴伤痕累累,后背肌肉多处被拖烂,连下阴也被踢打得伤痕累累。
当晚执法者是谁?孟海是如何死的?家属多次到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南珠派出所讨要说法,但没有一个人理睬,也没有任何人称要调查、公布案情。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甚至出动防暴警察,将来要求给个调查结果的家属强行驱离。
家属们后来听警方称,孟海当晚是涉嫌嫖娼才被抓的。据同房的吴先生称,当晚确实有一名女子来找孟海后离开。家属们质疑,如果真是嫖娼,那么从该女子来到房间在离开,孟海立即被抓,也不排除南珠派出所为了罚款创收,而有与卖淫女联合“钓鱼执法”的嫌疑。
按照《治安处罚法》,如果孟海真的嫖娼了,也只是违法,而不是犯罪,按照法律罚款最多不过3000元,并可以处以治安拘留,根本就不至于因此而丢了性命。相反的是,残害了孟海生命的这些披着狼皮的警察,才是真正的犯罪。他们犯的是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毁灭证据罪。
作为亲属,我们还获悉,除了孟海被非法剥夺生命,在钦州市警方的追逃行动中,也有两名逃犯死于非命。我们在悲痛之余,也相信党委、政府会严惩这些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检察机关会依法查处这些对群众生命健康权严重侵犯、践踏法律的警察,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精神。在此,我们家属也提出如下处理要求:
1、钦州市公安局局长唐斌疏于对队伍的管理,应向钦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保证今后不在发生执法害民的事件;
2、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潘新峰必须引咎辞职,行政降低处理,并调离公安队伍;
3、南珠派出所所长、当晚参与殴打民警、毁灭证据民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成立专门工作组,彻查事件经过,对死者家属通报调查结果,及时进行赔偿安抚工作。
目前,对于孟海的死亡,我们家属已申请南方医科大学进行法医鉴定,我们也恳求当晚所有目击了事件经过的有良知的市民们,踊跃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还孟海予生命的尊严,还法律予尊严!
死者妻子:施玉艳
联系邮箱:3354276540@qq.com
201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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