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26|回复: 9

[装修日记] 法官违法受保护依法治国成儿戏【转帖】

[复制链接]

6178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钻石元老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25215
发表于 2014-7-18 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陆,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用户注册

x
法云南高院制造假案的马俊杰等黑法官的末日马上就要到了

       法官违法受保护依法治国成儿戏【转帖】

       
    近日,云南省的俞耀华和高志奎等十一位冤民联名向中纪委、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违法办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制造冤案、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强烈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逮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违法犯罪枉法裁判的法官,因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已经犯罪了,已经不是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是严重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对犯错误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令冤民们不寒而栗,他们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犯错误的法官包庇、袒护、纵容,不去查处,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忽悠冤民,把冤民的控告材料转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这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玩忽职守,至此,冤民们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会有这么多,原来罪魁祸首是检察院,因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从来不追究和处理,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浪得虚名、滥竽充数、玩忽职守,对法官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导致法官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反正违法犯罪、枉法裁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理和追究,而且还“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因此云南省的冤假错案越积越多,冤民怨声载道,数百冤民经常打着喊冤的横幅和布标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喊冤,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空前绝后、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冤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四年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信誓旦旦高调宣称的“对法官判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成了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作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宣称要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也只不过是胡弄百姓的谎言!!!是某些人的一种“政治把戏”!!!
  
    黑啊!太黑了,简直是暗无天日,漆黑一片,只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这些“人民公仆”的两面派手法了!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暗箱操作“联合害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已经蜕变成“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老百姓是无可奈何了,谁叫你们这些小老百姓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弱势群体,假如你们是有钱有势有权的的强势人群,法院和检察院还会这样欺负你们吗???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通神”“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
  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联合起来状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李思民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的庭长马俊杰,俞耀华等冤民向中纪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控告书,控告李思民和马俊杰等黑法官肆意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弄虚作假,无视党纪国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违法办案,欺上瞒下,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财迷心窍,利欲熏心,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竟然丧心病狂地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明目张胆地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地枉法裁判,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的控告有理有据,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可是云南省的相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予查处,特别是身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却向俞耀华等冤民说,你们全部联在一起太笼统不好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完全是在包庇袒护违法犯罪的李思民和马俊杰,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万般无奈,俞耀华等冤民只有进京告状,他们说,一定要坚持到底,一定要让这些违法犯罪的黑法官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坚持就是胜利,法律是公正的,相信这些坚持抗争不畏强权敢于揭黑的冤民一定会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李思民和马俊杰等犯罪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一定会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落下一个可耻可悲的下场!!!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发表于 2014-7-18 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云南省的俞耀华和高志奎等十一位冤民联名向中纪委、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违法办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制造冤案、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强烈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逮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违法犯罪枉法裁判的法官,因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已经犯罪了,已经不是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是严重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对犯错误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令冤民们不寒而栗,他们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犯错误的法官包庇、袒护、纵容,不去查处,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忽悠冤民,把冤民的控告材料转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这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玩忽职守,至此,冤民们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会有这么多,原来罪魁祸首是检察院,因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从来不追究和处理,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浪得虚名、滥竽充数、玩忽职守,对法官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导致法官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反正违法犯罪、枉法裁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理和追究,而且还“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因此云南省的冤假错案越积越多,冤民怨声载道,数百冤民经常打着喊冤的横幅和布标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喊冤,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空前绝后、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冤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四年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信誓旦旦高调宣称的“对法官判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成了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作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宣称要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也只不过是胡弄百姓的谎言!!!是某些人的一种“政治把戏”!!!            
              
    黑啊!太黑了,简直是暗无天日,漆黑一片,只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这些“人民公仆”的两面派手法了!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暗箱操作“联合害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已经蜕变成“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老百姓是无可奈何了,谁叫你们这些小老百姓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弱势群体,假如你们是有钱有势有权的的强势人群,法院和检察院还会这样欺负你们吗???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通神”“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            
  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联合起来状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李思民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的庭长马俊杰,俞耀华等冤民向中纪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控告书,控告李思民和马俊杰等黑法官肆意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弄虚作假,无视党纪国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违法办案,欺上瞒下,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财迷心窍,利欲熏心,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竟然丧心病狂地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明目张胆地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地枉法裁判,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的控告有理有据,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可是云南省的相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予查处,特别是身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却向俞耀华等冤民说,你们全部联在一起太笼统不好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完全是在包庇袒护违法犯罪的李思民和马俊杰,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万般无奈,俞耀华等冤民只有进京告状,他们说,一定要坚持到底,一定要让这些违法犯罪的黑法官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坚持就是胜利,法律是公正的,相信这些坚持抗争不畏强权敢于揭黑的冤民一定会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李思民和马俊杰等犯罪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一定会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落下一个可耻可悲的下场!!!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5661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钻石元老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23911
发表于 2014-7-18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冤民有冤无处伸!!!云南省公、检、法三级办案人员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勾结制造冤假错案,金钱通融,导致司法腐败!人大相关部门也未认真监督制约至使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1238489897626976991.jpg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发表于 2014-7-18 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违法受保护依法治国成儿戏【转帖】

                                                         
    近日,云南省的俞耀华和高志奎等十一位冤民联名向中纪委、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违法办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制造冤案、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强烈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逮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违法犯罪枉法裁判的法官,因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已经犯罪了,已经不是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是严重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对犯错误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令冤民们不寒而栗,他们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犯错误的法官包庇、袒护、纵容,不去查处,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忽悠冤民,把冤民的控告材料转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这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玩忽职守,至此,冤民们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会有这么多,原来罪魁祸首是检察院,因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从来不追究和处理,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浪得虚名、滥竽充数、玩忽职守,对法官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导致法官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反正违法犯罪、枉法裁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理和追究,而且还“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因此云南省的冤假错案越积越多,冤民怨声载道,数百冤民经常打着喊冤的横幅和布标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喊冤,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空前绝后、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冤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四年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信誓旦旦高调宣称的“对法官判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成了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作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宣称要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也只不过是胡弄百姓的谎言!!!是某些人的一种“政治把戏”!!!            
              
    黑啊!太黑了,简直是暗无天日,漆黑一片,只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这些“人民公仆”的两面派手法了!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暗箱操作“联合害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已经蜕变成“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老百姓是无可奈何了,谁叫你们这些小老百姓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弱势群体,假如你们是有钱有势有权的的强势人群,法院和检察院还会这样欺负你们吗???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通神”“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            
  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联合起来状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李思民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的庭长马俊杰,俞耀华等冤民向中纪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控告书,控告李思民和马俊杰等黑法官肆意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弄虚作假,无视党纪国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违法办案,欺上瞒下,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财迷心窍,利欲熏心,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竟然丧心病狂地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明目张胆地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地枉法裁判,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的控告有理有据,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可是云南省的相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予查处,特别是身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却向俞耀华等冤民说,你们全部联在一起太笼统不好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完全是在包庇袒护违法犯罪的李思民和马俊杰,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万般无奈,俞耀华等冤民只有进京告状,他们说,一定要坚持到底,一定要让这些违法犯罪的黑法官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坚持就是胜利,法律是公正的,相信这些坚持抗争不畏强权敢于揭黑的冤民一定会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李思民和马俊杰等犯罪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一定会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落下一个可耻可悲的下场!!!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5789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钻石元老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24454
发表于 2014-7-18 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冤民有冤无处伸!!!云南省公、检、法三级办案人员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勾结制造冤假错案,金钱通融,导致司法腐败!人大相关部门也未认真监督制约至使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1238489897626976991.jpg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562

主题

3058

帖子

4133

积分

绿钻会员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4133
发表于 2014-7-18 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违法受保护依法治国成儿戏【转帖】

                                                         
    近日,云南省的俞耀华和高志奎等十一位冤民联名向中纪委、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违法办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制造冤案、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强烈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逮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违法犯罪枉法裁判的法官,因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已经犯罪了,已经不是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是严重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对犯错误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令冤民们不寒而栗,他们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犯错误的法官包庇、袒护、纵容,不去查处,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忽悠冤民,把冤民的控告材料转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这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玩忽职守,至此,冤民们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会有这么多,原来罪魁祸首是检察院,因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从来不追究和处理,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浪得虚名、滥竽充数、玩忽职守,对法官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导致法官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反正违法犯罪、枉法裁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理和追究,而且还“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因此云南省的冤假错案越积越多,冤民怨声载道,数百冤民经常打着喊冤的横幅和布标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喊冤,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空前绝后、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冤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四年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信誓旦旦高调宣称的“对法官判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成了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作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宣称要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也只不过是胡弄百姓的谎言!!!是某些人的一种“政治把戏”!!!            
              
    黑啊!太黑了,简直是暗无天日,漆黑一片,只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这些“人民公仆”的两面派手法了!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暗箱操作“联合害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已经蜕变成“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老百姓是无可奈何了,谁叫你们这些小老百姓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弱势群体,假如你们是有钱有势有权的的强势人群,法院和检察院还会这样欺负你们吗???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通神”“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            
  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联合起来状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李思民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的庭长马俊杰,俞耀华等冤民向中纪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控告书,控告李思民和马俊杰等黑法官肆意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弄虚作假,无视党纪国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违法办案,欺上瞒下,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财迷心窍,利欲熏心,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竟然丧心病狂地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明目张胆地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地枉法裁判,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的控告有理有据,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可是云南省的相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予查处,特别是身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却向俞耀华等冤民说,你们全部联在一起太笼统不好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完全是在包庇袒护违法犯罪的李思民和马俊杰,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万般无奈,俞耀华等冤民只有进京告状,他们说,一定要坚持到底,一定要让这些违法犯罪的黑法官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坚持就是胜利,法律是公正的,相信这些坚持抗争不畏强权敢于揭黑的冤民一定会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李思民和马俊杰等犯罪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一定会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落下一个可耻可悲的下场!!!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907

主题

3294

帖子

5820

积分

紫钻会员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积分
5820
发表于 2014-7-18 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云南高院制造假案的马俊杰等黑法官的末日马上就要到了

                                          法官违法受保护依法治国成儿戏【转帖】

                                                         
    近日,云南省的俞耀华和高志奎等十一位冤民联名向中纪委、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违法办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制造冤案、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强烈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逮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违法犯罪枉法裁判的法官,因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已经犯罪了,已经不是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是严重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对犯错误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令冤民们不寒而栗,他们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犯错误的法官包庇、袒护、纵容,不去查处,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忽悠冤民,把冤民的控告材料转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这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玩忽职守,至此,冤民们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会有这么多,原来罪魁祸首是检察院,因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从来不追究和处理,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浪得虚名、滥竽充数、玩忽职守,对法官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导致法官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反正违法犯罪、枉法裁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理和追究,而且还“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因此云南省的冤假错案越积越多,冤民怨声载道,数百冤民经常打着喊冤的横幅和布标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喊冤,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空前绝后、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冤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四年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信誓旦旦高调宣称的“对法官判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成了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作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宣称要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也只不过是胡弄百姓的谎言!!!是某些人的一种“政治把戏”!!!            
              
    黑啊!太黑了,简直是暗无天日,漆黑一片,只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这些“人民公仆”的两面派手法了!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暗箱操作“联合害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已经蜕变成“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老百姓是无可奈何了,谁叫你们这些小老百姓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弱势群体,假如你们是有钱有势有权的的强势人群,法院和检察院还会这样欺负你们吗???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通神”“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            
  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联合起来状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李思民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的庭长马俊杰,俞耀华等冤民向中纪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控告书,控告李思民和马俊杰等黑法官肆意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弄虚作假,无视党纪国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违法办案,欺上瞒下,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财迷心窍,利欲熏心,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竟然丧心病狂地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明目张胆地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地枉法裁判,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的控告有理有据,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可是云南省的相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予查处,特别是身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却向俞耀华等冤民说,你们全部联在一起太笼统不好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完全是在包庇袒护违法犯罪的李思民和马俊杰,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万般无奈,俞耀华等冤民只有进京告状,他们说,一定要坚持到底,一定要让这些违法犯罪的黑法官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坚持就是胜利,法律是公正的,相信这些坚持抗争不畏强权敢于揭黑的冤民一定会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李思民和马俊杰等犯罪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一定会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落下一个可耻可悲的下场!!!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881

主题

3273

帖子

5736

积分

紫钻会员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积分
5736
发表于 2014-7-18 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渴望中纪委、国家监察部、中央巡视组明察秋毫救救云南冤民!!!

   

4851784173661711224.jpg
下图:左边第1个门是男厕所第2个门是女厕所;3个门是中央巡视组接待室,冤民们很是疑惑这是不是真的中央巡视组的接待窗口???!!!


4851784173661711224.jpg
4851784173661711224.jpg

    云南突出的300多家冤民案件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少冤民现还经常到这些部门门口请愿、示威打布标!!!

——————————————————

大家团结起来,坚决与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斗争到底!!!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是人民的公敌,腐败分子和贪官污吏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513

主题

2984

帖子

4157

积分

绿钻会员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4157
发表于 2014-7-18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违法受保护依法治国成儿戏【转帖】

                                                         
    近日,云南省的俞耀华和高志奎等十一位冤民联名向中纪委、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违法办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制造冤案、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强烈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逮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违法犯罪枉法裁判的法官,因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已经犯罪了,已经不是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是严重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对犯错误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令冤民们不寒而栗,他们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犯错误的法官包庇、袒护、纵容,不去查处,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忽悠冤民,把冤民的控告材料转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这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玩忽职守,至此,冤民们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会有这么多,原来罪魁祸首是检察院,因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从来不追究和处理,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浪得虚名、滥竽充数、玩忽职守,对法官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导致法官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反正违法犯罪、枉法裁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理和追究,而且还“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因此云南省的冤假错案越积越多,冤民怨声载道,数百冤民经常打着喊冤的横幅和布标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喊冤,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空前绝后、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冤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四年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信誓旦旦高调宣称的“对法官判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成了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作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宣称要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也只不过是胡弄百姓的谎言!!!是某些人的一种“政治把戏”!!!            
              
    黑啊!太黑了,简直是暗无天日,漆黑一片,只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这些“人民公仆”的两面派手法了!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暗箱操作“联合害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已经蜕变成“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老百姓是无可奈何了,谁叫你们这些小老百姓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弱势群体,假如你们是有钱有势有权的的强势人群,法院和检察院还会这样欺负你们吗???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通神”“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            
  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联合起来状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李思民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的庭长马俊杰,俞耀华等冤民向中纪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控告书,控告李思民和马俊杰等黑法官肆意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弄虚作假,无视党纪国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违法办案,欺上瞒下,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财迷心窍,利欲熏心,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竟然丧心病狂地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明目张胆地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地枉法裁判,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的控告有理有据,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可是云南省的相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予查处,特别是身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却向俞耀华等冤民说,你们全部联在一起太笼统不好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完全是在包庇袒护违法犯罪的李思民和马俊杰,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万般无奈,俞耀华等冤民只有进京告状,他们说,一定要坚持到底,一定要让这些违法犯罪的黑法官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坚持就是胜利,法律是公正的,相信这些坚持抗争不畏强权敢于揭黑的冤民一定会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李思民和马俊杰等犯罪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一定会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落下一个可耻可悲的下场!!!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发表于 2014-7-18 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违法受保护依法治国成儿戏【转帖】

                                                         
    近日,云南省的俞耀华和高志奎等十一位冤民联名向中纪委、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违法办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制造冤案、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强烈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逮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违法犯罪枉法裁判的法官,因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已经犯罪了,已经不是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是严重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对犯错误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令冤民们不寒而栗,他们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犯错误的法官包庇、袒护、纵容,不去查处,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忽悠冤民,把冤民的控告材料转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这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玩忽职守,至此,冤民们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会有这么多,原来罪魁祸首是检察院,因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从来不追究和处理,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浪得虚名、滥竽充数、玩忽职守,对法官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导致法官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反正违法犯罪、枉法裁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理和追究,而且还“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因此云南省的冤假错案越积越多,冤民怨声载道,数百冤民经常打着喊冤的横幅和布标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喊冤,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空前绝后、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冤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四年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信誓旦旦高调宣称的“对法官判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成了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作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宣称要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也只不过是胡弄百姓的谎言!!!是某些人的一种“政治把戏”!!!            
              
    黑啊!太黑了,简直是暗无天日,漆黑一片,只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这些“人民公仆”的两面派手法了!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暗箱操作“联合害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已经蜕变成“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老百姓是无可奈何了,谁叫你们这些小老百姓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弱势群体,假如你们是有钱有势有权的的强势人群,法院和检察院还会这样欺负你们吗???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通神”“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            
  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联合起来状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李思民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的庭长马俊杰,俞耀华等冤民向中纪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控告书,控告李思民和马俊杰等黑法官肆意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弄虚作假,无视党纪国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违法办案,欺上瞒下,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财迷心窍,利欲熏心,罪行累累,罄竹难书,竟然丧心病狂地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明目张胆地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地枉法裁判,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的控告有理有据,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可是云南省的相关部门却相互推诿,不予查处,特别是身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却向俞耀华等冤民说,你们全部联在一起太笼统不好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完全是在包庇袒护违法犯罪的李思民和马俊杰,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万般无奈,俞耀华等冤民只有进京告状,他们说,一定要坚持到底,一定要让这些违法犯罪的黑法官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坚持就是胜利,法律是公正的,相信这些坚持抗争不畏强权敢于揭黑的冤民一定会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李思民和马俊杰等犯罪分子一定会被绳之以法,一定会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落下一个可耻可悲的下场!!!
爱上大茂名,喜当大猫友,吃喝玩乐事,天天乐开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0668-2886677QQ:75281068|大茂微博|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大茂名网 ( 粤ICP备18149867号 )茂名市大茂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5-1-6 05:10 , Processed in 0.117801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