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劳模 发表于 2011-7-20 16:18

茂名一摩的司机介绍卖淫获利80元领刑5年

日前,茂南区法院对一宗介绍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在茂名市区先后介绍两名妇女卖淫、获利80元的摩托车搭客司机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金某是住在茂名市区河西的70后男青年,因为学历不高,没有特别专长,只好买了一辆摩托车干起了搭客赚钱的营生。搭客的日子长了,自然就认识方方面面的人,其中认识了不少卖淫妇女。为了赚取钱财,从2010年10月开始,金某通过向茂名市区各宾馆、酒店派发印有其手机号码(1871882××××)的“美女俱乐部”名片、专门联系卖淫妇女介绍卖淫妇女进行卖淫而收取介绍费。
  司法机关查明,2010年10月19、21日,金某介绍一名陆姓女子先后到茂名市区迎宾路某旅馆和人民路某大厦各卖淫一次,从中得到介绍费用40元。其后,分别于2010年10月23、25日,金某介绍一名罗姓女子到茂名市区油城路某宾馆卖淫两次,从中得到介绍费用40元。2010年10月27日20时,金某在市区某宾馆派发“美女俱乐部”卖淫联系卡片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同时,公安人员在金某身上扣押用于联系卖淫的手机一台以及“美女俱乐部”卖淫联系卡片38张。
  法院一审认为,金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介绍妇女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依法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处以刑罚。

茂名日报记者 张伍 通讯员 李广高

茂名小辉 发表于 2011-7-20 17:19

什么是法律??,试问下,房产中介合法吗??? 车管所的九八老合法吗???有买才有卖 此案量刑过重   按照此罪名解释,会不会有---介绍卖楼罪 ??   介绍生意罪??? 介绍工作罪???介绍红娘罪??

泉叔 发表于 2011-7-20 18:30

买油路过

swszf 发表于 2011-7-20 18:42

茂名小辉 发表于 2011-7-20 17: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是法律??,试问下,房产中介合法吗??? 车管所的九八老合法吗???有买才有卖 此案量刑过重   按 ...

法律上好象对淫媒有入罪的。

落叶的春天 发表于 2011-7-20 18:53

80元换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这就是钱的代价

风云 发表于 2011-7-20 18:55

车管98,,,,,没触犯刑法....

莫斯科 发表于 2011-7-20 19:57

一审先重罚,二审看情况,什么情况,大家懂的。

如主帖所描述那样的情况被视为情节严重。。。。。法官们三思啊,说不定金某会杨+附体。

求知 发表于 2011-7-20 20:13

生财要有道,道要不违法。

kk1680 发表于 2011-7-20 22:09

哇、、、他自己去嫖80次可能都不用给判5年啊

飘飘何所以 发表于 2011-7-20 23:05

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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