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4年高、中考期间 噪声排放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个人:为确保今年高考和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时间,保障中、高考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6月1日至6月18日,为高考、中考噪声排放严管期,一切产生噪声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确保达标排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严管期间的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翌日6时),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经营或作业。
二、6月7日至9日高考和6月15日至6月18日中考期间,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娱乐场所、切割加工等作业行为。高考考场为:市一中、市十六中(南、北校区)、市十七中(东、西校区)、茂名市第十中学、茂港区第一中学;中考考场为:市一中、市十六中(南、北校区)、市十七中(东、西校区)、茂名市第十中学、茂港区第一中学。
三、对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69、110。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30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