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梨 发表于 2014-5-21 17:32

张韶涵住宅装修起争执 需支付327万新台币

  据台湾媒体报道,张韶涵8年前曾委托施姓包工商装潢住宅,因她与母亲闹翻,完工后不愿付尾款,遭装潢公司起诉索赔。一审虽判她免赔,但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张韶涵母亲为其代理人,逆转判张韶涵须支付尾款327万台币(折合人民币约67.6万),全案可上诉。


  据悉,张韶涵母亲在2006年10月间,与施姓男子以口头约定方式,成立房屋装潢工程承揽契约,装潢工资依工程进度向张母请款。但2007年8月完工后,张韶涵及其母亲都不愿支付尾款,装潢公司愤而打官司向张韶涵索讨。不过据张韶涵表示,当初签约的是母亲,施应向其母亲索讨,况且包商装修后,造成她家漏水,张韶涵也提起反诉,要求装潢公司赔偿700万台币(折合人民币约144.8万)。

我很乖我没闹 发表于 2014-5-21 18:10

过来看看的

守猪 发表于 2014-5-21 19:13

真是 收益 匪浅

请你对我说爱我 发表于 2014-5-21 20:21

前排支持下

海是天空的泪 发表于 2014-5-2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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