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 发表于 2014-4-24 15:10

【元素评弹】结扎绑架“单独二孩”屡禁不止是为何?

本帖最后由 元素 于 2014-4-24 15:25 编辑



      近日有网友投诉去居委会办理单独二胎手续时,被要求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被要求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内结扎,才准许办理。然而,据查有关当局并没有下达过如此的规定或文件,亦无相关法律可以证实这种承诺合同书为合法文书,居委会竟然在知法犯罪?

      不幸的是,这并不是一宗特例,广东省内就有多地发生过强制性结扎承诺合同书的行为,以结扎来绑架单独二胎。然而法律条文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要求,事实上,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也就是说,公民对避孕节育措施具有知情选择权,并且没有明文规定,公民必须通过上环或结扎来避孕。如此看来,“计划生育合同书”于法无据。

       对此,4月10日,广东省卫计委召开专门会议,再次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明明上头已有规定,“不得进行强制结扎”,可到了下级时,却愣是坚持不签就不给发准生证,孩子也不能入户,甚至不能升学,不能集体分红,不能......,这嘴脸,扯着大政府的虎皮作威作福的样子。
      单独二孩”不得私设附加条件,这既是职能部门三令五申的行政律令,也是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精神的基本体现。某些基层部门用结扎等手段绑架“单独二孩”政策。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情况,才会让有关部门如此斗胆的违反上层的命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青年一代生育观念的改变,我国的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人口红利正在慢慢消失、刘易斯拐点日趋逼近;另一方面,生育率却一路走低,从五普时的1.22降至六普的1.18,远远低于2.1的人口替代率。甚至在放开“单独二孩”后,也只有一部分合资格人士真正将生育意愿转化为行动。同时国家政府也在大力推行廉政工作,一些政府机构失去了往日的风光,计生委就是其中一个。随着计划生育的意义大大下降,这个机构的存在意义也一天比一天减弱。

       基层政府部门之所以紧盯着“上环”、“结扎”的事,乃是在于计生政绩所迫,在不少地方,把“上环率”作为基层官员的业绩考核指标。如此考核体系之下,也就不难理解类似“办准生先签合同”的潜规则了。出于一种维护自身利益的需求,计生部门将自己的利益与某些官员的政策捆绑在一起,于是这种刻意曲解文件要求精神,私设条件才准二胎的做法就层出不穷,只有这样,才能突显计生委这个机构还有存在的必要。但政府方面却忘了,计生委这种无视法律条文、上级文件和公开宣示等众多命令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只有这种无法无天的做法还存在一天,政府身上就必然还会挂着“不可信任”的标签多一天。

      老百姓的逻辑很简单,连写在纸上、正式生效、广为告知的法律条文都不起作用,你又还能相信什么?莫要到了当你拼命说真话的时候,才发现没人愿意听。

辉爷 发表于 2014-4-24 15:20

你有张良计   我有过墙梯啊

摆摊卖贞操 发表于 2014-4-24 15:26

有什么办法呢,人家计划生育要你结扎,你难道偷偷摸摸不去扎吗?

元素 发表于 2014-4-24 15:29

摆摊卖贞操 发表于 2014-4-24 1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什么办法呢,人家计划生育要你结扎,你难道偷偷摸摸不去扎吗?

又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结扎。

少先队员 发表于 2014-4-24 16:32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阿送 发表于 2014-4-24 16:44

没办法的。。。

ml123 发表于 2014-4-24 22:25

要顶啊。。大家集体去申诉有。请法律界人士说说,可以怎样申诉。向法院成诉会接纳没。。。。

晴天娃 发表于 2014-4-24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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