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飘雪 发表于 2014-4-19 09:14

茂名某男子因停车位被占放火将车烧毁被刑拘

       为泄私愤,竟放火烧毁他人小汽车。昨日,茂名茂南公安分局通报称,4月10日发生在茂名市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小汽车被人放火烧毁案现已告破,涉案嫌疑人陈某锦也已落网。
  4月10日凌晨4时许,事主赵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1辆红色小汽车无故着火燃烧。经民警初步走访和调取监控视频查看,发现有人为放火的嫌疑,而该小区一名叫陈某锦(男,30岁,茂南区人)的业主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讯问,陈某锦交代其并不认识被烧毁小汽车的车主赵某,只是因为自己的地下停车位被赵某驾驶的小汽车占用了两三次,他很生气。后来,其车位上挂的车牌号码2次莫名其妙不见了,他认为是该汽车车主所为,因此一直怀恨在心。
  4月10日凌晨2时许,陈某锦回到小区地下停车场,又看到事主的红色小汽车,一时气愤,随地捡起一个硬物往车子的挡风玻璃砸去。回到家后,想想还不解恨,于是拿上几卷卷纸塞进事主车子副驾车底,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卷纸点燃后离开,致使该车被烧毁。目前,警方以涉嫌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锦执行刑拘。

见习记者 发表于 2014-4-19 09:19

过度报复,后果严重。其实,防止他人占车位方法很多的,不至于极端手段。

凉爽 发表于 2014-4-19 11:51

终于真相大白了

东山少爷 发表于 2014-4-19 16:37

关注

书呆子 发表于 2014-4-19 16:57

好凶残

同桌的你 发表于 2014-4-19 17:12

路过看看

只长不肥的猪 发表于 2014-4-19 17:26

过度报复

yy一个人 发表于 2014-4-19 17:26

路过关注下

想太多 发表于 2014-4-19 17:27

怕怕

乐叔 发表于 2014-4-20 06:09

以霸对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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