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 发表于 2014-4-17 10:12

茂名高州男子吸毒生幻觉砍路人终获刑十年

      茂名高州市一男子因连续吸毒产生幻觉,认为周围都是坏人,一开始抢夺摩托车,之后又闯到综合市场挥刀狂砍5名路人。近日,高州法院对该起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耀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茂名高州市一男子因连续吸毒产生幻觉,认为周围都是坏人,一开始抢夺摩托车,之后又闯到综合市场挥刀狂砍5名路人。近日,高州法院对该起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耀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3年9月24日凌晨,家住高州市的刘某耀与其他四人一起吸食“冰毒”,在其他人走后,刘某耀继续吸食到上午9时。吸食完毒品后,刘某耀喝了一些粥,突然觉得无法呼吸,怀疑煮粥的钟某锋下毒害他,就冲出外面。在田间转了一圈后,刘某耀转到邻村一户人家门口时,强行将一名妇女的摩托车开走。

       驾驶摩托车到泗水卫生院后,刘某耀对医生谎称自己吃了老鼠药,于是医生让其上二楼洗胃。在治疗期间,刘某耀开始产生幻觉,觉得周围都是坏人,突然从卫生院二楼跳下,跑到泗水综合市场。在走到一个卖猪肉档主身边时,刘某耀觉得对方是坏人,就拿起猪肉台上的猪肉刀砍向那名档主,其后他又拿着刀冲到卖青菜的档位,一阵乱砍。

      在冲到另一间店铺时,刘某耀发现前面没有路,于是再次拿刀砍伤收银台旁边的两人,最后其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砍伤的5名市民1人为重伤、3人为轻伤、1人为轻微伤。2014年1月24日,被告人刘某耀的家属与五名受害人自愿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并当日付清,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耀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后,刘某耀获刑10年。


有梦想才有奇迹 发表于 2014-4-1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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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猪 发表于 2014-4-17 11:42

吸毒会误事啊!

骑着小猪逛逛 发表于 2014-4-17 11:59

最讨厌吸毒的人了,自甘堕落!

任讲唔嬲 发表于 2014-4-17 15:54

路过看看

同桌的你 发表于 2014-4-17 16:12

关注

炮灰 发表于 2014-4-17 16:22

活该

冰冰公主 发表于 2014-4-17 17:02

吸毒有什么好呢,害人害自己

恭喜发财 发表于 2014-4-1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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