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规定监督官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中新社广州4月8日电(记者 索有为)广东近日出台规定,约束官员特别是中共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记者8日从中共广东省纪委获悉,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日前印发有关暂行规定,对中共党员身份的官员操办本人和直系亲属的婚庆、生日、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以及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予以监督。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和非中共党员身份的官员也要参照执行。
该规定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官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的礼品、礼金;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或由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准用私款私物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
规定明确,中共党员身份的官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报告、备案,于事前至少10个工作日按规定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监察机关如实报告,经同意后方可举办;为直系亲属操办丧礼的,可当时口头或电话报告,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补充报告。同时,每年要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完) 有个毛线用啊。。还不是照样公车私用,花纳税人的钱 我是小学生 发表于 2014-4-14 1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个毛线用啊。。还不是照样公车私用,花纳税人的钱
应该有些收敛吧,一些报道都有,反大搞铺张的,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应该有些人不敢太张扬了 留住岁月 发表于 2014-4-14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有些收敛吧,一些报道都有,反大搞铺张的,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应该有些人不敢太张扬了
这的确可以收敛一下。。但很快风声一过就忍不住又继续那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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