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食猪 发表于 2011-7-7 20:19

没天理。这样的兽行应该枪毙

胖哥 发表于 2011-7-7 20:39

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改判

360° 发表于 2011-7-8 16:24

胖哥 发表于 2011-7-7 2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改判

很多东西都不在我们屁民理解的范围的。

唐老鸭的窝 发表于 2011-7-9 15:46

心里已经变态到极点

相由心生 发表于 2011-7-9 19:56

无知点讲好,直觉就是该死。

求知 发表于 2011-7-19 11:18

云南省高院:非常重视,派专人重审此案  “我们坚决要求一命还两命!”昨日,王家飞的父亲王廷礼对记者说,早在一个月前,他们就向省检察院申请,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诉,撤销终审判决。也向省高院提出申诉,希望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改判死刑。“我们向省政法委,甚至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都递交了申请书,不过到现在都没有回音。”
  王廷礼还说,一审二审分别是昭通中院和省高院的法官到巧家县进行审理。一审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加庭审,拿到判决。但是“二审都没有通知我们家属,直到现在都没有正式给我们二审判决书。”他们是去看守所打听后才知道的,找民警借来判决书复印了一份。
  随后,记者致电省高院,该院新闻中心相关人员表示,省高院对此事非常重视,目前已经派专人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之后会向社会公布一个审查结果。至于是否会提请再审程序等等更多情况,目前还不便透露。
  微博评论
  奔30老男人:李昌奎比药家鑫更凶残为何不判死?对这么残忍地杀害了两条生命的罪犯不判处死刑,那么,法院许多判决都可以改判,药家鑫要在九泉路上申冤了。
  自由的喇叭: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李昌奎就该享受此待遇。药家鑫在“万人皆曰该死”的声音中被执行了死刑,而“死缓”却放在了杀害19岁少女王家飞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的李昌奎身上,就像牛头安在马嘴上,显然是不合适的。

求知 发表于 2011-7-19 11:47

专家观点:

该案应强调"不能从轻"的一面

宣东,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1999-2003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宣东认为,改判死缓不太恰当。法律规定,投案自首不是一定要从轻处理,投案自首只是个从轻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是"可以从轻",不是"应当从轻"。这需要看犯罪情节,如果案件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恶劣,民愤极大,那么,就不能机械地从轻。

他认为,该案是有预谋、有准备的犯罪,不像药家鑫案件那样,是突发交通事件引起的杀人行为,这中间还有一念之差的问题。"李昌奎这个案件,我们要强调不从轻的一面。"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奸杀19岁少女摔死3岁男童判死缓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