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知 发表于 2012-5-13 12:09

七月起 高州市由省直管县财政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再增10处    按财政部部署,2010年广东选取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和封开县四个试点县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从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5方面直接实现“省对县(市区)”的财政管理方式,这将有效遏制市截留(省划拨给)县的资金,“就像把省的水管直接接到县里,市里面是拿不到的”,曾志权说,试点至今未出现过“县里的钱被市里截留”的情况。他说,今年广东将再增10个省直管县试点,而“试点内容没有改变”。
       曾志权说,从7月1日起,龙川县、五华县、博罗县、阳春县、徐闻县、高州市、英德市、饶平县、普宁市、罗定市将被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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