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爹,你还敢认干女儿吗?小心坑死你
本帖最后由 请你对我说爱我 于 2014-3-26 10:24 编辑住在海口的退休老人陈鹏(化名)一直遗憾没能有个儿子。而他没想到的是,他之前认的“干女儿”、后来的情人陈某某,会以“莫须有”的龙凤胎名义骗走他31.7万元积蓄。 陈鹏是2007年底在海口公园跳舞时认识陈某某的。当时陈鹏74岁.陈某某49岁,来自西安。两人来往愈发密切,陈鹏认下陈某某为干女儿。2008年元宵节,两人发生性关系。随后,陈鹏租房给陈某某住,还会不定期给其一两百元的生活费。 交往中,陈某某发现陈鹏家境殷实,但一直遗憾没有个儿子。因爱赌博欠下不少高利贷的她便动起了心思。她对陈鹏说,自己可以帮他生个儿子。 2010年,52岁的陈某某问陈鹏要了1万元。她说她怀孕了,但是个女儿,要去堕胎。因为陈某某体型较胖,难分辨其是否怀孕,而瞒着家人跟陈某某交往的陈鹏更是没有任何怀疑。 2010年8月份左右,52岁的陈某某又“怀孕”了。这次,她告诉陈鹏自己怀的是龙凤胎,要8万元放高利贷,以利息养孩子。陈鹏马上给她转去8万元。担心假怀孕的事被陈鹏发现,陈某某说,海口生活圈子小,陈鹏又是有家的人,让人知道不好。于是她跑到五指山市“待产”,到上海生子。随后,她以生孩子子宫大出血,需要手术费、营养费等为由骗了陈鹏13万元。 为了骗取更多钱财,陈某某对陈鹏说因自己没有养育能力,便把刚出生的龙凤胎送给别人了。如果想要回儿子,陈鹏必须支付“养父”8万元的养育费。至此,陈鹏的钱已被骗得差不多了,但陈鹏还是想办法给了2万元。 而后,陈某某又以孩子要回来了,但需要在上海上户口,再次向陈鹏要2万元。至案发前,陈某某又陆陆续续以孩子生活费、生病住院费用、小孩打伤邻家小孩要支付医药费等理由,骗取陈鹏5.7万元。2013年5月,因陈鹏家里有事急需用钱,家人才知晓了陈鹏包养“干女儿”一事。在家人的追问下,陈鹏承认从未与“龙凤胎”相见。已经80岁的陈鹏终于认清交往了5年的“干女儿”是个骗子。 日前,美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adijked 发表于 2014-3-26 1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干女儿。。。这么老的干女儿!
74岁对上49岁,从比例来说,还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的嘛!呵呵呵{:186:} 坏人 到我49岁也去找个干爹{:1_268:} 坑个一百几十万用用{:1_276:} 野蛮 发表于 2014-3-26 15:37 http://www.mdmmm.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到我49岁也去找个干爹
等我74岁,我去认你做干女儿,反坑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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