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知 发表于 2012-5-7 12:11

高州3未成年人抢劫获重刑

      高州市人民法院对短短40天内就疯狂实施抢劫10次之多的李某辉、朱某杰、朱某维、邱某虎等被告人作出宣判,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辉、朱某杰有期徒刑14年6个月;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朱某维、邱某虎有期徒刑13年和4年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4被告人均是高州市荷塘镇人,其中李某辉、朱某杰、朱某维3人作案时均为未成年人。从2011年8月6日至9月16日,该犯罪团伙时分时合,在高州南塘、沙田、荷塘、宝光等地疯狂作案,短短40天共实施抢劫10次,有8次是将被害人砍伤的,造成当地群众人心惶惶,晚上都不敢轻易外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新感觉 发表于 2012-5-7 12:17

如此恶劣, 不下重刑,下次就是杀人了!

小陈miao 发表于 2012-5-7 13:23

重在教育呀!

简单煮意 发表于 2012-5-7 14:00

{:soso_e142:}

113 发表于 2012-5-8 19:10

{: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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