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门前再现冤情,引致大塞车。
河蟹前留个爪{:179:} 果试经常有料到,不过人不是很多,我差不多天天经过那 民冤无处诉 有冤伸冤~~~有怨抱怨~~~~
事主也不应该将这份冤让其他的民众为你来承担啊~~~
毕竟~~这条路~~他们是交了年票钱了的啊~~~
相关部门应该出面检讨并处理好这样的局面~~~
实在是逼得没办法了才有此行为~~~~~~~~~~ 所为何事? 无论什么事,都不应该拦路,毕竟过路的车主没招你惹你,要是某个车主有急事怎么办,不耽搁了! 天大的冤情都不应该挡路,不要有事没事都找政府,应该找相关部门,国家是允许上访的,但人员是4-5个,而不应该是这样的,做事情应该合理合法,不要将自己合法的事情搞到无法无天了,现在政府是弱势群体,是和谐社会。 麻痹了!每天都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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