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梦想才有奇迹
发表于 2014-3-8 23:08
已经投支持票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4-3-9 00:18
芷慧 发表于 2014-3-8 14: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没有完人,也包括我本人。对一个人怎么看,又在选人用人方面一直以来是比较难的事,与这次的公开投票也一 ...
嗯!智慧能说会道,外圆内方,是做领导的人才,呵呵呵!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4-3-9 00:36
本帖最后由 醉品茶香 于 2014-3-9 00:47 编辑
其实认真的说,小范围内的投票,由于人少,结果没有什么代表性,无论是谁做版主,只要有一颗热诚的心就可以了,大家还是和和气气的在这里玩算了吧!
帖子既然出了,也很难收回,公示期30天??好长,玩玩算啦,继续为文版加油,呵呵呵!
个人建议:香兰不用辞职吧,夜歌如果真的有心做版主,多一个版主也没所谓,齐心协力做好文版,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哦,呵呵呵!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4-3-9 00:43
对版主的个人意见是:
1、热爱版主工作;
2、较强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3、充裕的上网时间;
4、以身作则、注意形象,维护文版论坛形象;
5、认真评帖,及时、公正对文版的好作品给予肯定,对有一定见解或描写精彩、能引起共鸣的作品,尽快顶置、加精;
6、正确运用版主权限,鼓励原创作品,积极营造文版原创氛围,加强论坛文友间的热情互动,不断提升文版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并对板块长期发展有一定未来规划;
7、维护正常的论坛讨论秩序,妥善处理论坛各种矛盾纷争,建设又好论坛环境和自己言论的科学性,注意言行的中立性。
故乡云
发表于 2014-3-9 01:58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4-3-9 0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版主的个人意见是:
很支持 醉茶 的建议!其实,香兰 也不用辞职,再增加 夜歌 进来,两个版主、甚至三个版主,更好!看一下 醉茶 提的、对版主工作的期望就知道了。要做到这些,每日新帖都看过,提出中肯的、有深度的评析,并跟踪主要跟贴,还要引导论坛的的方向,养好论坛的风气,此外自己也要多发表该质量的作品,一个人,又不是专职,哪能应付得了?
阿敏
发表于 2014-3-9 06:48
支持“依然夜歌”。
叶可可
发表于 2014-3-9 07:48
放飞思想 发表于 2014-3-8 14: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回来参与投票,我投了支持票,理由同样是认为夜歌先生为人正直且有才华。但是,这样的投票是否可以体现 ...
你知道他为什么会落败吗?那是自作自受,一个没有人缘的人落败是肯定的了,只有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娃娃才跟在他后面跳!
电器维权
发表于 2014-3-9 08:58
每年来一次,全因3.15,希望大家都支持本地维权行动,消费维权请打 12315,谢谢!
投了支持票!在名声网认识夜歌,支持他的都是本地较有名气文人,他赢了!
叼七城管
发表于 2014-3-9 10:45
事妈一个,不提也罢。
和鑫
发表于 2014-3-9 11:11
本帖最后由 和鑫 于 2014-3-9 11:13 编辑
我在茂名市区的各个论坛逛,就是“娱乐消遣、了解新闻时事”。今天看到了这个帖,也来多多嘴。
知道“依然夜歌”这个网友,是在茂名市区刚刚开始治摩时,他发了一个帖,内容东拉西扯,拐弯抹角,对一些现象进行了评说,可能也是怕引火上身,无奈而已。具体文字懒得查了,我回了他的帖,大概是:文笔了得,你把问题扯远了。当时,文字上是写的最好的帖子!!
针对今天这个帖子,调查也好、统计也吧,对“依然夜歌”是不公平的,从企业管理、调查统计学得角度看是不合适滴,最好是三种形式:1、赞成(支持);2、反对(不支持);3、路过(不赞成也不反对)。
你们这些相关帖子,我看到了:争论、水平、粗口、观点、威胁(揭短或兜老底)、攻击、网站间的竞争,又想起了:文人相轻、利益争斗等一些字眼,誒,没这个必要,身体健康才是第一位的,和为贵。
实际上,“舞文弄墨”版主可以有多个网友的嘛,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各种性格、风格、流派的网友存在不是更好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人品与水平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人品是人品,水平是水平,所谓学会做人,不一定是好人、能人,现实生活比比皆是,打字好累,不想摊开来说了。
我自不量力建议,“依然夜歌”,“郑香兰”你们两个都做斑竹,支持“大茂名网”,把“大茂名网”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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