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征地农户 发表于 2014-1-17 09:20

实名举报电白县林头镇司法所伙同部分村民侵占我们的被征土地

实名举报电白县林头镇司法所伙同部分村民侵占我们的被征土地      我是林头镇黄阳村委会书房下村村民程为春、程为宣。       2000年,我村村长程为仕、村代表程亚良组织将下枧岭按照每人11棵荔枝树的份额由抽签的方式分给全村各户,我俩兄弟(程为春、程为宣)共分得165棵荔枝树(其中程为春、程为宣各82.5棵),占地约4亩(之前整个下枧岭是承包给程为国,因三年没交租金,村里就将其告上法庭。因官司还没打完,荔枝眼看就要收成了,所以村长、村代表们就说先把荔枝岭分开给大家管理,谁拿到好地段或者陡峭地段都不要在乎,先收成,到第二年再按两段分:好地段与陡峭地段平均每人都要分一点)。因我俩兄弟得到的地块处于比较偏僻陡峭的地方,耕种不便,荔枝树也几乎没有收成。官司赢了,第二年我们曾要求村长、村代表重新分配,他们就以村民不同意再重新分了为借口说这样分就算了,不必再重新分了。我们不同意并将此事告到林头镇司法所。但是拿到好地块的村民都不同意重新分配,所长黄瑞作告诉我们说算了,这是抽签所得,就当不好彩,所以直到现在都没有重新分配。从2000年至今,这地块一直由我俩兄弟耕种管理。其他村民分得的地块也没有改变,也一直耕种管理至今。       今因包茂高速征收,只征了我俩兄弟的114棵荔枝树及2亩多地。现在村里有几位村民以集体的名义却说当初没有具体分给各户为借口,要求收归集体,那为什么13年前我们要求重新分配而不分配,现在变成黄金了你就要,那我们13年的产值找谁要?他们每年丰收的时候为什么不想想我们?       事实上在2000年村里按照每个人口11棵荔枝树的份额由抽签分给了全村每家每户,大家都一直管理收成到现在,每年收成的荔枝都归各自个人所有。开始的时候现任村长已经把我俩兄弟的名字报上去,被征的地块是我俩兄弟所有。现在又说当初“分树不分地”,但是当初并没有这个说法,而且按照本地乃至全镇都没有这种“分树不分地”的习惯,难道树不是长在地上的吗?只是现在村里的那几个人看到征地有赔偿金,想将土地赔偿金收归集体才重新捏造出“分树不分地”的歪主意,而且原分地的村长与村代表都有登记薄。我村隔壁的中间村、洛一村、洛二村都是谁分得的岭,征地的利益就归管理使用者所得。难道我村就是与别的村不同吗?难道是另立一个中央吗??难道就是这样的无法无天吗???       因此事13年前是经所长黄瑞作所办,我们以为再找所长调解就可迎刃而解。       2013年11月23日,所长黄瑞作带领相关人员来我村开会,会议主要说解决下枧岭及被征土地的事情。会议上,来开会的有些是签完名就走了,有些都是说无关下枧岭和被征土地的事。什么都没说明白,所长黄瑞作却写下了三个条件让大家签名。
(一)被征的土地及下枧岭土地包括附着物归书房下村集体所有;在2013年12月20日前调整完毕。
(二)被征的土地及下枧岭土地包括附着物与集体五五分成。
(三)被征的土地及下枧岭土地包括附着物归管理者所有。
       当听完这三个条件后,村长、村代表都连连说弃权。我们就愕然了,这三个条件都没有经过双方讨论过,这难道是政府包办吗?既然是包办,那为什么13年前不这样子办?所谓来开会的都争着去签第一个条件,而且所里的人还指着村民去签名。我们说这样不公平,所长黄瑞作却说只要超过全村70%的人口同意就可以拿我们的东西出来集体分。斗地主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果是你的财产,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叫人签名就行了?拿他人口袋的钱来瓜分,谁都愿意吧!。难道这就是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吗?难道这就是中央的法律法规吗??难道政府就是这样办事的吗???

少先队员 发表于 2014-1-17 09:51

路过看看。

有梦想才有奇迹 发表于 2014-1-17 09:51

{:soso_e127:}什么天朝,有人敢管不?

有梦想才有奇迹 发表于 2014-1-17 09:52

路过,关我啥子事了{:soso_e101:}

米奇 发表于 2014-1-17 15:17

贪官又出现了。

谁来负责 发表于 2014-1-17 16:01

力挺你。

叶落纷飞 发表于 2014-1-17 16:03

谁来负责 发表于 2014-1-17 16:13

关注。

牵手的幸福 发表于 2014-1-17 16:43

支持

牵手的幸福 发表于 2014-1-1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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