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伟 发表于 2013-12-16 16:59
教训吖若相惜、卟弃- 发表于 2013-12-16 20:00
“三年换两条人命,那以后谁都可以无视交通规则了……”这句话我也支持,天理难容啊!事后逃逸就是不负责任的人,应该得到重罚吧!告诫大家要做个负责人的人……每个生命都值得珍惜啊!洪杨平安 发表于 2013-12-16 20:06
国民素质真有待提高啊小柔 发表于 2013-12-16 22:03
支持讨回公道!打金佬 发表于 2013-12-17 09:11
值得珍惜啊大师 发表于 2013-12-17 09:19
暗箱操作!无业居民 发表于 2013-12-17 10:02
还死者一个公道。米仓古道 发表于 2013-12-17 10:11
现在的法律都让一些人糟蹋了。柯家班 发表于 2013-12-17 10:18
公理何在~腾龙商城 发表于 2013-12-17 10:55
还死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