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心情 发表于 2013-11-21 19:20

去民政局500米的路程,我用十年走完

本帖最后由 不一样的心情 于 2013-11-21 19:56 编辑

十年来,他精神和肉体双重出轨。情人节,我找不到他。女网友层出不穷。他开始嫌弃我了,开始冷落我,协议过程中,他边威迫我,边在微博晒和轻梦飘扬去旅游和各种恩爱感受,那时心如刀割。想去抓奸在床。忽然觉得很累。他把财产转移走了,并开始驱赶我,暴跳如雷。把我的爱一点点,一点点磨掉。然后又换了个新欢,叫冰凌。他的博爱无穷,他的热情不减。民政处到处喜洋洋,贴着囍字,新人们领着红本本幸福的鱼贯而出。在整个过程中,我感觉到了他的喜悦,对于他,是新的开始,对于我来说,却是结束。而在我眼里,他已陌路,心,彻底的死掉了。曾经还想过死,想想真是很不值。

糊涂过日 发表于 2013-11-21 19:42

才用十年,值得,怕只怕,是一辈子。看透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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