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无痕 发表于 2013-10-16 07:00

{:soso_e142:}

胖胖牛牛 发表于 2013-10-16 09:43

妇人之仁,法律有用的话,哪来那么多偷车的?

骄阳似火 发表于 2013-10-16 10:19

我偷偷拍掌。

本地人 发表于 2013-10-16 10:27

代价成本太低了,所以贼人疯狂作案,抓到游街看看。

凉茶伟 发表于 2013-10-16 11:01

这是侮辱人权!

本地人 发表于 2013-10-16 11:12

凉茶伟 发表于 2013-10-16 1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侮辱人权!

当你车被偷就想打死他了{:soso_e113:}

旗行者 发表于 2013-10-16 11:44

不错,对于小偷小贼尤其是偷车仔,恨不得人人诛之。今时今日的21世纪的学校居然私设刑罚,藐视法律。人死不过头落地,贼都是有人格和尊严,作为教育基础的学校的主管,这样对待一贼仔脑进水了。

凉爽 发表于 2013-10-16 12:23

虽然很气愤,但是这样做又过头了

只为跟贴 发表于 2013-10-16 13:14

wenchu 发表于 2013-10-15 20:00
直接找警察吧~~~~~找警察 要支持~~

想多了,学校根本没有报警,是学生报的

只为跟贴 发表于 2013-10-16 13:15

学校根本没有报警,是学生报警的。现在连学校老师都不赞成学校保安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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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偷车贼被茂名市第十七中学扒了裤子示众。【市教育局66楼回应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