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记者被推下楼梯 在台阶上翻滚数周
本帖最后由 浮云儿 于 2013-7-27 09:25 编辑7-26上午11时许,深圳电视台记者刘颖在对世纪培训教育机构进行采访时,被对方女性负责人何某推下楼梯,摔成了轻微伤。事发后宝安警方介入调查,昨晚何某向邓小姐道歉。据邓小姐介绍,此前市民反映该教育机构涉嫌欺诈,对于学员的承诺没有做到。街道采访通知后,她马上赶到宝安区石岩街道的世纪培训教育机构,当时现场还有其他几家媒体。 据她回忆,该教育机构负责人何某对记者的采访十分抗拒,过程中何某突然发作开始推大家,邓小姐当时站在楼梯边缘,一下子被推下了楼梯。邓小姐沿着楼梯的台阶往下翻滚,幸亏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反应快,在邓小姐从楼梯上滚下去十多级台阶之后,伸手拉住了她,才未造成更大伤害。经过石岩人民医院医生检查,邓小姐左腿和腰部多处轻微伤,经鉴定属于轻微伤。 据介绍,该教育机构粗暴对待记者采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据宝安电视台一位记者宴小姐介绍,7月23日,其前往采访一起学员投诉,对方就扣住了她的记者证,即使是辖区民警到场后,对方也不愿归还。 经过宝安警方的调解,涉事的何某对邓小姐作了道歉,并赔偿邓小姐的物品损失,支付邓小姐治疗的医药费。 以后
记者要采访棘手的人物
先请警察出马协助才行 有教训嗲 做记者确实系有一定噶危险性 既然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记者就得按实写,从这行为可知,这学校也不是好地方。 星动 发表于 2013-7-28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做记者确实系有一定噶危险性
是啊!采访要有权力,问话要有牙力,最重要的是,站着要有定力,不然滚楼梯了。
xnzx-榴莲心 发表于 2013-7-29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记者就得按实写,从这行为可知,这学校也不是好地方。
学校对孩子的影响很大的。注意选校。
我承认我的理解有偏差,将标题的翻滚数周理解成翻滚几个星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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