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戈
发表于 2012-4-17 22:48
落霞如歌 发表于 2012-4-17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有笑嘻嘻的原帖,可能我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没了,大家都不知道,那个贴删得实在。。。。。。作为 ...
就姐姐这段话来看,省略号不应该用句号来代表,至少要分两段以上。
{:soso_e120:}
风戈
发表于 2012-4-17 22:49
{:soso_e103:}不知真相群众围观
乐韵悠扬
发表于 2012-4-17 22:52
本帖最后由 乐韵悠扬 于 2012-4-17 23:19 编辑
古版所言极是!悠扬也去后台看了。关于笑版〈偶遇〉此帖子是应作者意愿,由某超版删除!
每一位到文版的文友,我们都珍惜!
両贠版主对文版的管理是值得大家肯定的。无论是对帖子的加分或加亮,对新文友的一种鼓励。
在我们文版的家园里。有着両贠这样责任心的版主,甚幸!
落霞如歌
发表于 2012-4-17 22:54
风戈 发表于 2012-4-17 2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姐姐这段话来看,省略号不应该用句号来代表,至少要分两段以上。
嗯嗯,姐还以为那就是省略号了哦,偷笑一下啊,天真的我,原来是这样傻。。。。。。这是谁的歌?{:soso_e113:}
willbe122
发表于 2012-4-17 23:05
每一个帖子无论写的是什么(广告类除外)都应被尊重。版主有删帖子的权利,但也要有懂得尊重作者的品行。鸡毛成了令箭或许好用,但不可靠。
小陈姐姐
发表于 2012-4-17 23:10
呵呵
无论站在那个角度看
我都本着一个尊重作者的意愿就好了。。。
既然是作者的要求
又何必强人所难呢?
再有这样坚持着
是不是把一些人推向了尴尬的位置上呢
光中余
发表于 2012-4-19 14:45
枪淋弹雨,擦枪走火,正常
嘻嘻哈哈
发表于 2012-4-19 22:19
笑嘻嘻学习 发表于 2012-4-17 1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不才,这一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为了不让我这不成文的帖伤了大家和气很不值.所以我要求搭错车总版帮忙删了 ...
子弹打出了能收得回吗?哈哈
笑嘻嘻学习
发表于 2012-4-19 22:22
嘻嘻哈哈 发表于 2012-4-19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子弹打出了能收得回吗?哈哈
我那不是子弹,它只是别人的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