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 发表于 2013-7-10 01:05

茂名公安公布:“7.3”重大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向警方自首

       7月9日晚,“7.3”重大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自首。警方随后在陈某家中起获涉案摩托车,该车前车头灯有碰撞损坏的痕迹。通过比对,发案现场遗留物与该车损坏痕迹完全吻合。

      经调查,该车所有人正是陈某。陈某向警方供述了7月3日晚上,他驾驶无牌摩托车在市区光华北路茂名教育学院门前将孕妇郑某撞倒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7月3日22时30分,市光华北路茂名教育学院门前发生一起无牌摩托车撞倒孕妇的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陈某为了逃避责任,没有及时抢救伤者,而是趁夜色驾车逃逸,最终造成伤者郑某及剖腹产下的婴儿死亡。
       事发后,公安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察,发现肇事车辆因碰撞遗留的少许车头灯碎片、漆片。警方随后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对犯罪嫌疑人展开缉捕。7月6日,警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但陈某已畏罪逃匿。

      为了尽快侦破该案,专案组民警多次对其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规劝家属联系陈某投案自首。慑于法律威严,陈某于7月9日晚,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茂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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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司令 发表于 2013-7-10 02:09

抽调精干警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慑于法律威严

叶夜星 发表于 2013-7-10 03:48

丢距阿奶。

鱼塘佬 发表于 2013-7-10 04:02

速度可以

乐叔 发表于 2013-7-10 07:41

那个左在后座负责遮挡摄像头的家伙就没事吗?{:soso_e111:}

混世摸王 发表于 2013-7-10 08:52

用弹弓弹他JJ直至晕倒,然后拉出去枪毙!

五月 发表于 2013-7-10 09:04

如果不自首,我相信他的良心会永远得不到安宁的。

xnzx-榴莲心 发表于 2013-7-10 09:33

如果每一个案子都能像这个案子一样的速度一样的精力去破的话,就没有结不了案的案子了。赞一个,警察大叔!
母子俩也能得到了告慰。

冰冰公主 发表于 2013-7-10 09:42

可能初始他不觉得什么,但是他的良心上能过得去吗

晓三尚汤 发表于 2013-7-10 09:43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回头是岸

几年后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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