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杀错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再谈治摩
7月3日发生了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孕妇郑女士在光华北路让一台无牌飞摩撞倒,昨天早上,郑女士来不及看一眼刚出生的宝宝含恨而终,直至目前,宝宝还还抢救当中,而城中爱心人士在此同时进行着种种爱心支援。
由此事再次引“治摩”这一热辣话题,有很多朋友认为更应该加大力度从严治摩,以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悲剧。
光华北路大草坪是飞车党飚车的集中地,郑女士的不幸,估计与飞车党有莫大的关联,目前茂名市区的飞车党已是非常严竣的治安问题。
只是打击飞车党,晚晚去守着大草坪只是治标不治本,治本是先要找到他们的聚集点,据知市区一些出售和非法改装摩托车的店铺,其实就是飞车党的落脚点,先将这些根拨掉,才能彻底整治飞车党。
虽然之前有市民为了省一百几十年审费用,或者不交一两次违规罚款,想着破坛子破摔,造成摩托带罪上路。
不过自摸与打击飞车党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自摸归根结底是一个“历史性遗留问题”(官方常见词),这么多年来的松懈治理,换了个领导就突然收紧,如此“九浅一深”,哪个顶得顺?难道ZF就没有一点责任?
需要自摸,但能不能同时相应制定一些更人性化的制度?例如适当减免一些之前违规的罚款,又或者是以上课教育的形式代替罚款?对电车助力的上牌制度适当宽松?
还有自摸的过程中,是不是先要对交警协警的有效的监督?
很多市民反映交警与98佬同行,狼狈为奸,扛着自摸的大旗来中饱私囊。
还有市民反映交警一切以拖车为目的(借问声拖车是否有提成?),有市民忘带证件,恳求给十分钟时间家人送来也不允许!这样执法又是否缺乏人性化?
如果真心想自摸,就不要以罚款为目的,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之前有朋友对经济决定城市的素质有质疑,简单讲句,这个城市的领导如果有本事将这个城市发展到像广州深圳东莞那样,这个城市还用自摸吗?禁摸好过啦!
最后想想,我都没摩托车,半夜没睡,花一担口水在这里吹风湿,为乜呢?
到底为乜呢?
就象三少一样,没有人反对治摩,只有人反对治摩的方法和方式。
治摩应“用疏不用堵”的方法,不能盲目治摩。就好象现在,摩托坟场“冤鬼”不少,而飞车党依然横行!社会虽然付出了巨大代价,交通警虽然作出了辛勤劳动,但“用堵不用疏”,只要这个社会还有人存在,治摩效果都不会理想! 悲 现阶段政府工作很不作为。 我觉得政府应该好好反思下
还有为何大草坪那个转盘会没有监控的呢
那里不是一直有飞车党出现的地方吗
连市中心的地方都这么难找出一个凶手了
要是城效呢
治摩简直就是治标不治本啊,现在好多人都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而且有些年轻人,以为有一部摩托车,然后就可以也文也武了,好看的就搭得几条女在街上走,不好看的就是开着一部摩托车飞咁快,有时候在路上见到不少飞车党都是一飞而过,而且还摆来摆去,摇摇晃晃的,看到都令人心惊胆战的。摩托车行,反正有人买车就得了,理得你有没有驾驶证的,做成生意就得了。现在的人过马路都是横冲直撞,更何况是开摩托车的,红灯照样冲,不知死字怎么写的。所以茂名交警治摩又怎样。捉了几千部摩托车又怎样,稍微找关系的,不到两日又有人赎车出来继续飞,乱碰乱撞,就好像现在这事发生,撞到人还不顾而去,我想撞到人的肇事者不知他此刻的心里难受不,现在那个妈妈还没有来得及看到宝宝一眼就死了。试问那个肇事者能忍心吗?还是主动出来自首吧。不要再躲藏了。同时也希望当晚发生事情的目击人能够主动提供多点线索给警方,能够早日破案,还死者一个公道 最后想想,我都没摩托车,半夜没睡,花一担口水在这里吹风湿,为乜呢?
不吐不快 经济搞得不好,又想市民高素质。转移视线吧! 时间箭头 发表于 2013-7-6 0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象三少一样,没有人反对治摩,只有人反对治摩的方法和方式。
治摩应 ...
现在有人故意混淆视听,扭曲民意,把民意反对交警查车时存在非法行为,扭曲为民意反对交警查车。。。这值得我们警惕。
其实,查与禁都不是目的,只有吃饱穿暖了,人才是人,才会像人那样思考,提升自己的精神层次。没有搞活茂名的经济,让大家都能赚到钱开汽车,么谁开摩托啊。再说,这车能看成这样的,不是一般的市民,人车那么多的市区中心,开车得那么快到能撞死人,不是飞仔混混是什么,再说,投入那么多钱装的高清监控,而且是在市府旁边,还没头绪?不会全城的监控那一刻,都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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