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梁远万16次受贿共109万 获刑13年半
16次受贿共109万,为使下属获从轻处理而向纪委书记行贿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坪报道:记者昨天从高州市法院获悉,茂名高州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梁远万,因涉嫌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其一审获刑14年半,决定执行13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
梁远万曾任职高州市团委书记,后调任市国土部门,案发前的2010年7月任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做“述职报告”时曾称“‘公生廉,廉生威’,我时刻以此为座右铭,坚持做到廉洁从政”,还称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从不个人说了算。
案发后,经高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1年12月期间,梁远万利用担任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或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16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109万元,并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此外,2009年9月,时任高州国土资源局局长的梁远万,为了帮助被茂名市纪委“双规”的高州市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吴飞鸿得到从轻处理,送给时任高州市纪委书记的谭天柱(另案处理)人民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高州市人民法院还查明,2009年,梁远万利用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权,在未经招标、拍卖、挂牌程序的情况下,违法将潘州东路162号的567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低价出让给早已撤销的高州镇东郊居委会,在补办出让手续当天,先转让登记发证给已不复存在的高州县南方玉器厂,再转让登记发证给凌远国、刘家驹、黄豪三人共用,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记者昨日从高州法院获悉,一审宣判后,梁远万未提出上诉。 (原标题:16次受贿共109万 高州原国土局长获刑13年半) 玩完。 哇,这些贪回来的钱都充公为城市做贡献就好了。 王牌机师 发表于 2013-6-21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哇,这些贪回来的钱都充公为城市做贡献就好了。
http://www.gzx168.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03 大贪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