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 发表于 2012-4-1 10:52

厦门一导游带24名日本人嫖娼49人次获刑

1个月入账近3万,一审被判处3年徒刑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思法)这个日语导游兼职拉起了“皮条”,为日本游客牵线搭桥介绍卖淫。近日,因为犯介绍卖淫罪,该导游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处罚金1万元。

       今年44岁的陈某是海南人,在一家旅行社当日语导游。2009年2月20日下午,得知6名日本籍游客有“特殊需求”,陈某就将他们带到厦门一家KTV,让老鸨王某、张某(均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刑)召集手下的卖淫女供客人挑选。当日,王某、张某安排6名卖淫女分别到6名游客的房间卖淫。接下来2天,老鸨又连续2次安排6名卖淫女分别到6名游客的房间卖淫。

      法院查明,2009年2月至3月间,陈某先后为带团的24名日本籍游客,合计安排嫖宿49人次。
2011年11月5日,陈某主动投案,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9400元。

木子 发表于 2012-4-1 10:53

{:soso_e131:}衰格

三少爷 发表于 2012-4-1 11:00

TNND,应该阉左距。。。

陶生 发表于 2012-4-1 11:38

陈某主动投案?

一俪 发表于 2012-4-1 12:16

{:soso_e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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