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米 发表于 2012-3-16 02:16

鹤米短评(二):孙志刚烈士九年祭,暂住证那不能承受的痛

本帖最后由 鹤米 于 2012-3-16 02:24 编辑

【题解】孙志刚,湖北黄冈人,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系艺术设计专业,2003年2月24日被广州市达奇服装有限公司雇佣。由于刚来广州,他未办理暂住证。3月17日晚上他出门上网,也没有带身份证。在当晚11点左右,他在路上被查暂住证的警察送往黄村街派出所。在这里,他打了一个电话给朋友,要求对方把他的身份证明文件送往该派出所。可是当对方到达派出所之后,才发现孙志刚已被转送往收容站,其收容表格上莫名其妙说其是三无人员,符合收容条件,而事实是孙本人有正常住所,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并不符合收容条件。3月20日,孙志刚被发现在一家收治收容人员的医院死亡。      官方最早坚持他是正常因病死亡,但在《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峰、王雷调查后,发现他是被毒打致死。后官方不得不重新进行调查,最后公布的结果是孙是在医院中被护工和同房病人殴打致死。广州市当局后来拘捕了乔燕琴等十多名涉案人士,并于同年6月9日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死刑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第二主犯李海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十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无期徒刑。另有六名有关官员因而被控渎职罪,判监一至三年。       2003年5月23日,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5位著名法学家以中国公民的名义,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 同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公布标志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


烈士:孙志刚
       孙志刚已经远行九周年了,南京大屠杀年年、月月、天天都被人提起,而南京大屠杀距今已有七十五年,而收容遣送距今只不过是九年,已经没有多少人愿意,没有多少人想提,在网络媒体,在平面媒体上,在官场一年一度的两会上,有几人还会记起收容遣送?
      南京大屠杀,让几十万同胞死于非命,当然要铭记,可收容遣送,让几千万次的同胞被非法关押,让几亿的流动人口强制办暂住证,就应该选择遗忘吗?

       孙志刚离去之后,曾有人说,孙志刚,天堂没有暂住证,到今天我同样可以说,孙志刚,生活同样也可以没有暂住证,暂住证并不是生活中必须品,如今暂住证已经成为历史,在更多的地方正在成为历史,取代的暂住证的居住证已经不再有强制功能,已经没有2003年前暂住证那么凶残!

       但暂住证成为历史以后,我们更不要忘记,在并不遥远的九年前,暂住证成为每一个流动人口的护身符,没有这个东西,就要关押,轻则被打伤,打残,重则被打死。

    在孙志刚离去九年之后,我只能遥遥地问孙志刚:兄弟,你在那边还好吗?我们这边虽然没有了暂住证,但还有很多证,要取得公平还得有人当烈士!

叶夜星 发表于 2012-3-16 02:26

  孙志刚惨死,杨侠士断头,孙中界砍指,张海昭剖腹,龚福珍自焚。维权之路热血铺就,法制之路曲折漫长。

大帅 发表于 2012-3-16 03:38

不能承受的痛,因为血

游子思乡 发表于 2012-3-16 08:51

暂住证现在改为居住证了!

ai相随 发表于 2012-3-16 08:59

无罪证明还是必需品。。。

打铁佬 发表于 2012-3-16 10:03

孙志刚之死换来一个收容变救助。钟南山院士被偷,诟病该项改革,是也非也?

「果然」冷血 发表于 2012-3-16 10:33

法制之路曲折漫长,没有终点。  向有良知的媒体表敬意。

阿傻 发表于 2012-3-16 11:08

缅怀孙志刚啊~

今天,还有多少制度在作恶!

叶夜星 发表于 2012-3-16 12:20

还有很多恶作剧式的制度,我们在无奈中喘息,因为谁都耗不起生命的代价。

鹤米 发表于 2012-3-16 12:48

叶夜星 发表于 2012-3-16 1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很多恶作剧式的制度,我们在无奈中喘息,因为谁都耗不起生命的代价。

还是迅哥的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鹤米短评(二):孙志刚烈士九年祭,暂住证那不能承受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