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州子陵 发表于 2011-4-1 20:54

我市启动“全民微博、QQ、手机短信举报违法犯罪信息管理系统

粤西网 http://www.gdwest.com/a/20110331/14839.htm
2011-03-31 16:30:36 茂名日报

    3月30日早上,茂南公安分局再出新招,正式启动“全民微博、QQ、手机短信举报违法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市民随手拍摄、随手发短信、“织围脖”举报涉案信息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就有可能获得100-5000元的奖励。这是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新举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何成华出席启动仪式。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 茂南公安分局党委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打防模式,通过成立便衣、巡防大队及治安促进会,推行派出所打防考核和刑侦改革,建立“全城响应和快速反应”系统,逐步构建出“以民促安”的新型打防体系。尤其是其推出的 “全城响应和快速反应系统”,将市区各安保点力量整合起来,一点布控,全城快速联动,最短时间打击和制止犯罪,这种社会协同模式是治安管理工作的一次飞跃。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完善新型打防体系,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发动广大市民举报 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茂南公安分局日前再出新招,正式启动“全民微博、QQ 、手机短信举报违法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即日起,广大市民可以通 过 发 送 手 机 短 信 、 彩 信 到106573026999,或 者发送 信息到腾讯QQ130318110,又或者通过“平安茂南”新浪微博 (http://t.sina.com.cn/gdmn110)、举报违法犯罪信息平台(http://www.gdmn110.com ),举报自己所知的违法犯罪信息。市民的举报信息协助公安机关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涉案重要关系人线索或重要人证、提供涉案物证、提供涉案逃犯的具体藏匿地点抓获犯罪嫌疑人以及提供线索或协助抓获违法嫌疑人,破获治安案件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将给予100-5000元的奖励。同时,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芳影无踪香如故 发表于 2011-4-2 21:38

举报这么方便了。聊聊Q中的同时就能把坏蛋给告了呀,

AWP 发表于 2011-4-2 22:32

感觉我楼上的是偷车贼,深夜常开回不同的摩托车,有时还分钱。但我还是不敢举报。怕他们跟JS熟……

老文 发表于 2011-4-3 01:55

拿分走人呵呵,楼下继续!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1-4-3 09:58

与时俱进

潘州子陵 发表于 2011-4-5 12:28

问题来了:
现在举报的途径是多了也方便了,那警方对这些举报信息的分辨核实及侦查就得增加更多的警力才能完成这个新增的举措。
如果现有警力还是坐办公室的远多于在外执勤的方式不变。那这个新闻所说的实用性就大打折扣了。

潘州子陵 发表于 2011-4-7 13:36

咦。有个新朋友给加分了。

xin88 发表于 2011-4-7 21:25

估计,这个方式要配合在建的“天眼”监控系统一起使用才行,一接到举报,立刻将监视镜头指向事发地点,核实后,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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