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情侣自学造枪出售筹毒资
南都讯 记者陈竹沁 任先博通讯员彭德劲 为了筹集毒资,高州一对农民情侣通过网上自学掌握造枪技术,自产自销。广东高州法院近日对该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蓝某华、吕某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用废弃摩托前减震器造枪管42岁蓝某华是高州新垌镇人,2009年被强制戒毒两年,此后回家务农,与在戒毒所相识吕某瑰成为情侣并同居。不久,两人复吸再次染上毒瘾,很快耗光积蓄,生活难以为继。为了筹集毒资,蓝某华决定造枪卖钱。
去年5月11日,当地警方将蓝某华、吕某瑰抓获归案,当场缴获成品、半成品自制散弹枪各一支,还有冲击钻、砂轮机等作案工具。经检验,以上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仿12号猎枪,枪支结构完整,可击发。被告人蓝某华供述,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对枪支制造很有天赋,仅在互联网上查找一些造枪资料加以钻研,没几天就掌握造枪技术。2011年底,他买来废弃摩托车前减震器或无缝钢管做枪管以及其他材料工具,制成第一支单管散弹枪(短管)。
两人自产自销兼维修枪支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底至2012年3月,被告人蓝某华购买材料非法制造枪支,以500元至7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卢某、钟某、程某等人(均另案处理),被告人吕某瑰负责帮助蓝某华联系买家。两人自产自销还兼维修枪支。
法院认定,被告人蓝某华、吕某瑰无视国家法律,私自制造枪支并出卖,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应予以刑事处罚。被告人吕某瑰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但因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哎呦,想不到这对农村情侣还是对技术宅喔。{:soso_e113:} {:soso_e117:}真是无奇不有啊 毒品害死人啊 真是毒品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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