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升级 限购限贷从严从紧
昨日晚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楼市调控加码“靴子”随之落地。通知中,除强调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外,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20%征收,也被称为此次新政的最大亮点。总体来看,新一轮的调控政策在信贷、税费等市场调控措施,以及行政性调控措施方面均有所加强,并且对二手房市场的调控力度也更大。不过业内分析认为,虽然政策明显有所收紧,但仅是在原则上界定了调控方向,具体落实情况还要看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后续出台的细则。
出售自有住房所得按20%缴个税 二手房交易料骤降
此次楼市新政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调整,无疑是打击投资投机的一剂“猛药”,但是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也是一把“双刃剑”。
新政明确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目前,除了按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其余的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均按照差额的20%或全额的1%征收,但实际上多采取全额1%的征收方式。
而统一成差额20%的后,交易成本将会明显增大。
以一套房主原购房值50万,目前总价200万的普通二手房计算,按之前1%的个税计算为2万,而新政后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将达到30万,比之前增加了28万,相当于当前房屋总价的14%。 现在的房价太高了,能降下来吗? 按这种方法调控,只能是越调越高!
试想,现在有2-3套房子的,大多都不是职业炒房客,很多都是买了新房而准备将旧房卖出,并不等钱用。
现在要征20%的税,相信这部分人就会暂时不卖了,这样,房子的供应量就会减少。
在商品市场中,商品的价格,往往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供大于求时,价格下跌,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
另外,税收加重了,商品的间接成本加大了,你说价格会下降吗?
一个很实际的例子:香港政府对住宅征收25%的额外印花税,只是打压了成交量,但房子的价格却是上涨的。 看看国家十年宏观楼市调控的效果:一是全国城镇的房价。2012年全国城镇平均房价5791元。2007年为3445元,五年上涨68%,年均递增10.9%;2003年平均房价为2381元,十年上涨143%,年均递增10.3%。事实证明,我国若干年内平均房价持续上涨是客观规律。调控正确与否或调控不调控,长期结果大致都是一样。十年间全国城镇平均房价从2381元上涨到5791元,十年上涨143%。作为一线城市代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房价变化在十年间的表现更可谓是异常显眼。上海涨幅最大,达到500%,香港涨幅最小,为161%,北京365%,广州261%,深圳233%。
政策的执行永远是利于出政策的人 这样做有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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