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物线 发表于 2013-2-18 14:48

“煤渣混凝土”引发纠纷有续闻 消费者索赔未达成协议

茂名新闻网讯 1月11日,本报社会版刊登了《一在建楼房惊现“煤渣”混凝土》,报道在电白县树仔镇一在建楼房出现“煤渣”混凝土。然而,经电白县消委会的多次调解后,电白县庞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最终只愿赔偿1万元,新楼的主人黄伯对赔偿金额极为不满,由于双方分歧太大,电白县消委会已中止调解。目前双方仍在赔偿问题上僵持不下。
  黄伯原本主张庞建方面要赔偿12万,但对方最终只赔偿1万元,“380平方米的楼面,是掺杂有‘煤渣’的混凝土,是我要价太高,还是庞建毫无诚意,是非曲直,让大家评说吧。”
  黄伯对该公司的冷漠表示极大的愤怒:“到现在都快2个月了,庞建方面一开始就回避赔偿问题,消委会多次调解后,到最后才说只赔偿一万元。由于赔偿问题未谈妥,我请来的施工人员只好等着开工,我每天都要开工资给他们。新楼的竣工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一位读者阿武向记者表示,庞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居然生产“煤渣”混凝土,是对施工质量的极大不负责任,“尤其恶劣的是,出现问题后该公司不是积极解决问题,而是一拖再拖。这样的态度令人怀疑该公司的诚信。盖楼房是容不得半点儿戏的,这间公司出现了‘煤渣’混凝土,又不肯积极赔偿,谁还敢使用这间公司的混凝土呀?”
  记者从电白县消委会方面了解到,电白县庞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承认是因为工作失误造成了“煤渣”混凝土,庞建方面认为,在出现“煤渣”混凝土的楼面铺设防水层即可解决问题,并由此给出赔偿一万元的方案。
  然而,黄伯对一万元的赔偿极度失望,“不管‘煤渣’混凝土有没有质量问题,但起码就是掺假掺杂,货不对板。本来想要求庞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新浇筑这一层的混凝土,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最终我只要求庞建赔偿12万,想不到他们只赔一万,太令人失望了,对方真的一点诚意都没有。”
茂名日报记者 谢力忠
编辑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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