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发表于 2021-3-15 13:14

电白法院依法强制清场 30余亩山岭“物归原主”

日前,电白法院强制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清除33.3亩山岭上的果树,将该山岭交还申请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某农场拥有位于电白区某镇山岭的土地使用权,刘某于1994年开始在该山岭种植荔枝树,其没有与该农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也没有按期支付承包山岭的租金。广东省某农场于2017年10月13日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清除其在广东省某农场所属山岭上种植的荔枝树等林木,将该山岭交回农场,并判决刘某赔偿农场经济损失,负担本案保全费和测量费。上述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上述义务,广东省某农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依法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刘某拒不履行。后法院再次向刘某送达《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做释法说理工作,但刘某一直不予理睬,拒不执行。
为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电白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并商请涉案山岭所在地各相关部门协助执行。执行当日,64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拉起警戒线,维持秩序,并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做好普法解释工作。同时,有序指挥工人砍伐及将林木清离现场,并且全程录音录像,做好执行记录。经过半天的紧张奋战,最终成功清除该山岭上的林木,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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