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发表于 2020-7-23 17:04

男子代收藏毒快递获刑

近日,电白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代人收转毒品快递,具有高度隐秘性的犯罪案件,判决被告人陈某宁、梁某盛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陈某宁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梁某盛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该案现已生效。
案情回放
2019年3月16日,梁某葵(在逃)通过物流寄快递的方式从云南将毒品海洛因藏在茶叶包装盒内快递(收件人赖某)回茂名市电白区某快递点,然后指使被告人梁某盛去取快递再交给被告人陈某宁。梁某盛取到快递之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缴获一个涉毒包裹,在装有茶叶的盒子底部夹层有用复写纸装着的白色固体,疑似毒品海洛因。经称量,白色固体净重178.44克。随后,公安民警在该快递点附近将前来向梁某盛取快递的陈某宁抓获。梁某盛该次代收转快递得到梁某葵500元报酬。经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缴获的疑似毒品海洛因物质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55.5g/100g。
另外,梁某葵在2019年3月15日亦通过物流寄递的方式从云南境内将一个包裹(收件人梁某)快递到茂名市电白区该快递点,以同样的方式指挥梁某盛前往快递点取该快递,接着交给陈某宁。陈某宁拿到快递之后,当日通过微信转账给梁某葵26200元。这次收转快递,梁某盛获得梁某葵200元报酬。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宁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3年7月14日被茂名市原茂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1年11月14日刑满释放。
法院裁判
电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宁、梁某盛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藏有毒品的快递而予以接收,非法持有含海洛因成分的毒品178.44克,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陈某宁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梁某盛持有毒品在本案中是“应当知道”而持有,不是直接知道而持有,且经已查明其仅是代收转,不是为了贩卖或吸食等,主观恶性较小,酌定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陈某宁、梁某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在高压打击毒品犯罪的态势下,毒品犯罪隐蔽性越来越高。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和能力也不断增强,常常采用迂回手段、人款分离、不断变换交易地点等手段,指使利用他人实施帮助行为完成毒品交易,造成毒品迅速流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此,法官提醒市民坚决不参与违法活动,不可存有侥幸心理,切勿以为提供一些“无足轻重”的帮助行为不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事实上,稍有不慎便会面临牢狱之灾,给自己的人生和家庭带来不可磨灭的污点。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梁奈 通讯员 谭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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